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6APF6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3
引用:
作者blair
為什麼殺人的人可以殺人呢?

這問題要去問殺人的人啊.我只強調社會上殺很多人的人必須處死,為什麼用政治殺人的人就必須被原諒,或是大家堂而皇之的默然視之,中間的差別到底在哪裡,就因為有很多人可以從政治性的殺人中獲益嗎?那殺人是否有罪的不同是否在於有多少人可以從中獲利?這樣是否可以推論出單純殺人這種舉動並非必定是有罪的,我们還必須研判它的動機和前因後果?那誰又有資格來判定哪種殺人有罪哪種無罪?我们有資格為了一個並非必定有罪的舉止來剝奪別人的性命嗎?
     
      

此文章於 2011-08-16 04:30 PM 被 6APF6T 編輯.
舊 2011-08-16, 04:27 PM #2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6APF6T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IDF
我的想法跟你剛好相反

估計我死在歹徒的手上的機率會遠高於被冤案幹掉的這一事實

而且死在殺人犯手下,還有人仇人可討嗎

怎麼討

連司法都不替你做主了還有什麼指望

難道要自力救濟自行或找殺手幫你報仇不成

那我們現行這法治難道是騙小孩的東西嗎

好像弄錯了,所以重算一下。
 

此文章於 2011-08-16 04:36 PM 被 drasil 編輯.
舊 2011-08-16, 04:27 PM #2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rasil離線中  
iDem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引用:
作者blair
為什麼殺人的人可以殺人呢?



什麼時候人不可以殺人
舊 2011-08-16, 04:30 PM #2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Demon離線中  
IDF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29
引用:
作者6APF6T

說真的,冤冤相報何時了.政治上的被迫害而死都只能在死後才討回公道,受了幾十年的冤屈也不過換到可能區區數百萬,為什麼一般的殺人犯就非死不可呢



簡單一句話就可概括其意

殺人者免死

也就是說你死了就死了

當你死了後你的價值就比不上活著的人

即使是殺人兇手...

此文章於 2011-08-16 04:33 PM 被 IDF 編輯.
舊 2011-08-16, 04:32 PM #2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DF離線中  
iDem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引用:
作者drasil
有人說反正車禍死的人比較多,所以冤死幾個不算什麼

不過來算一下吧,江國慶案確定是冤案算1件,算遠一點從1991年算起,到2011年有319人被處死,所以機率是1/319,大約是百分之0.313。

而台灣90年-97年平均每年的故意殺人犯罪被害率大約是百分之0.054,算起來被國家誤殺的機率比被殺人犯弄死的機率還高出蠻多倍的耶。

所以相比之下,擔心冤死,好像比擔心被人砍死更實際一點。


問題不是百分比的問題

而是這個案子辦案官員的草率
出事的官官相護、才真的讓人覺得噁心到極點
相關官員、竟然連個懲處都沒有

我若是江國慶的雙親、必會散盡家財買殺手幹掉這群官員
能殺一個我也含笑九泉


想著就是這樣的一票人在運作整個政府的司法機器
這種司法還有什麼威信可言
沒出事是剛好,出事算老百姓自己倒霉

就算是以前的君主專制時代、要動用國家機器處死錯一個人
也沒這麼黑

此文章於 2011-08-16 04:37 PM 被 iDemon 編輯.
舊 2011-08-16, 04:34 PM #2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Demon離線中  
6APF6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3
引用:
作者iDemon
就算是以前的君主專制時代、要動用國家機器處死錯一個人
也沒這麼黑

應該是一般黑吧.當時資訊不流通,又沒科學辦案,又有刑求逼供,誰知道有多少冤獄

只好說說包公的故事來安慰一般老百姓
舊 2011-08-16, 04:49 PM #2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6APF6T離線中  
roger214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1
文章: 3
引用:
作者IDF
1.法國大革命是極權到民主的一個轉變、拿君權時代的律法來比現代的法律、出發點就不一樣的東西你也要拿來比、雞同鴨講...

2.什麼苟且心態、事實是如此、要改革要先形成輿論共識、你連講都不讓人講、談什麼改革?

3.並非把司法當報仇工具、但司法當真公正了嗎?你告訴我?


1. 法律從來就是先求秩序,這一點本質不管是集權還是民主都一樣,你不會天真的以為全民公敵真是虛構的吧?

你根本沒搞清楚重點,那就是提什麼凌遲、連坐都沒意義,嚇阻不了該發生的犯罪(所謂犯罪,古代就是造反,革命也是,並不管你分什麼政治不政治問題,拿死來嚇人,有用嗎?還真以為除死無大事?)

2. 共識?對廢死人士打成不食人間煙火的多吧。這叫共識還是壓制?我一再提醒的不就是如此?立場不同可以討論,可是惡言相向的到底是誰多?不要昧著良心說話。

誰不能接受不同意見?

3. 當你認為法治該為受害人報仇,這一點就已經太主觀了。法治要的是秩序,所以冤案不可能免,當然這一點漏洞很大,很容易被人利用。

  只不過,物慾較少的時代,遭受冤屈的就不少了,物慾橫流、人心各異的今天,到真的有人相信現在冤案很少嗎?

  當法治還停留在人治,想的只是安慰被害家屬,那還有什麼可說的?難怪冤案只是一堆人在嘴砲,口口聲聲司法公正,卻又清楚再公正,只要是人就不可能沒有冤案發生這件事實,倒凸顯出了整個社會的不作為出來。

  反正要改的只會是別人。
舊 2011-08-16, 04:49 PM #2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oger214離線中  
IDF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29
引用:
作者roger214
反正要改的只會是別人。



只要還你這一句就好

其他的我們應該不會再有交集了
舊 2011-08-16, 04:54 PM #22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DF離線中  
roger214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1
文章: 3
引用:
作者IDF
只要還你這一句就好

其他的我們應該不會再有交集了


我本來也是個鴕鳥,以後也還是個鴕鳥,今次不過腦袋秀斗,說了不能說的事罷了,當然以後不會有什麼交集。

我贊成死刑,我知道冤案不能免,我依舊只能祈禱冤案別發生在我身上,我依然奉信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此文章於 2011-08-16 05:00 PM 被 roger214 編輯.
舊 2011-08-16, 04:59 PM #2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oger214離線中  
iDem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引用:
作者6APF6T
應該是一般黑吧.當時資訊不流通,又沒科學辦案,又有刑求逼供,誰知道有多少冤獄

只好說說包公的故事來安慰一般老百姓



錯了~~在那個時代,你搞暗殺、蓋布袋殺人不難

但你想合法殺死一個人~很難、殺錯人還想沒事…那是超難
舊 2011-08-16, 05:01 PM #23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Demon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06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