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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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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引用:
作者latw
先讓台灣人"完全遵守"法律,交通規則前.
其他都是廢話

講這種沒有國家做的到的事
才真的是廢話

你舉個(完全)遵守法律 0違規的例子來聽聽
     
      
舊 2011-05-10, 04:47 PM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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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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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引用:
作者d12123
果然跟政治人物一樣,出張嘴,還要分第一階段第二階段,主席應該很知道為甚麼許多人反對吧,用路人的心態原因,愛鑽,變換車道想變換就變換,沒人想要好好的卻遇到個神
風特攻隊,目前這樣用路環境,沒人敢用人命去賭,應該要先改善用路人心態,才能爭取道路權

我覺得你搞錯一件事
爭取路權 戰場在立法院跟交通部 很文明的 死不了人
沒人叫你去路上拿命賭
只會玩"加碼恐嚇"的遊戲 是不會得到多數人認同的

本串這則個案 提出的原始精神很簡單
就是如果她騎在內側車道 他當天就可免一死 不會被夾死在外側
很簡單的個案論點 扯其他五四三 我認為都是多餘的
只會把簡單問題複雜化 然後模糊焦點
 

此文章於 2011-05-10 04:58 PM 被 super01 編輯.
舊 2011-05-10, 04:53 PM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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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94
引用:
作者小建
2010年3月17日 -- 法國機車騎士爭取路權
http://img13.imageshack.us/img13/4181/50669762.jpg




此抗議活動成功傳達了訊息給執政當局:如果要機車100%比照汽車行進模式,城市交通將壅塞不堪...
...


這不就是機車黨要爭取到的成果嗎
舊 2011-05-10, 05:01 PM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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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ng離線中  
d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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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1
引用:
作者super01
我覺得你搞錯一件事
爭取路權 戰場在立法院跟交通部 很文明的 死不了人
沒人叫你去路上拿命賭
只會玩"加碼恐嚇"的遊戲 是不會得到多數人認同的

本串這則個案 提出的原始精神很簡單
就是如果她騎在內側車道 他當天就可免一死 不會被夾死在外側
很簡單的個案論點 扯其他五四三 我認為都是多餘的
只會把簡單問題複雜化 然後模糊焦點


哪邊複雜化,每天路上一許多交通工具,想轉就轉,一堆機車嫌後照鏡不好看都拆掉,轉灣頭都不用轉就直接轉或是切換車道,這不是神風特攻隊的行為?擺明就是老子就是要切出來,你不讓也不行,常常也有機車在鑽,刮了別人的車,撞了別人的照後鏡拍拍屁股走人,這種公德心?到時候只會更
舊 2011-05-10, 05:09 PM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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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123離線中  
Totenkopf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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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引用:
作者super01
我覺得你搞錯一件事
爭取路權 戰場在立法院跟交通部 很文明的 死不了人
沒人叫你去路上拿命賭
只會玩"加碼恐嚇"的遊戲 是不會得到多數人認同的

本串這則個案 提出的原始精神很簡單
就是如果她騎在內側車道 他當天就可免一死 不會被夾死在外側
很簡單的個案論點 扯其他五四三 我認為都是多餘的
只會把簡單問題複雜化 然後模糊焦點


真的要這麼簡單化
那麼還可以作其他假設
比方如果該路段禁行機車,這位婦人也可以免於一死
如果那個路口不准右轉,婦人也不會有事
是不是?
這些如果真的有意義嗎?
__________________
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1-05-10, 05:16 PM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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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離線中  
linczs2000
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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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屏東<===>台北
文章: 1,578
引用:
作者重建創世紀
常識就是內化為下意識就能判斷的動作,
以前開大車,現在騎單車,當大車出現在附近,
警覺意識就會提醒自己遠離,當此新聞類似
畫面發生,當大車車頭一偏,當然就是扭轉把手跟著轉,
大車在轉彎時速度非常慢,不用擔心你轉得沒它快。


這位婦人一開始就沒跟拖板車在一個車道,是要怎麼去注意它呢

要是這是同一車道發生的事故,我也覺得或許常識能就婦人一命

但是這個新聞中的拖板車是從快車道切入的,也就是婦人能注意到他的時間超短

而且摩托車直行也有一定的速度,從看到到做出反應都不用時間嗎

直接轉下去,我想轉倒機率也不低吧(依樣被碾過去),或者煞停馬上棄車跑開(難度也同樣不小),並且新聞畫面中那台拖板車轉的可不慢啊(感覺上很豪邁)

再從新聞畫面來看,從拖板車切進慢車道開始,再到婦人出現並煞停,總秒數少到那樣,我覺得她的反應已經難以苛求了(不要跟我說從看到到反應只要0.X秒,這連舒馬赫都辦不到)

我猜那位司機不是貪快就是趕時間,而沒去走公司規畫好的路線,或者根本就是沒管多時相號誌(要是有的話),並不是所有司機都這麼走,不然警察先生只要專門守在那路口就不愁業績啦

除非人類能有超廣的視角,不然我覺得這類的意外,再有常識也很難倖免

此文章於 2011-05-10 05:21 PM 被 linczs2000 編輯.
舊 2011-05-10, 05:19 PM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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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czs2000離線中  
gdrs
*停權中*
 
gdr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tueng
這不就是機車黨要爭取到的成果嗎


但是你的交通規劃如果都是以汽車為主,當然不適用於機車
現在每個車道像汽車那麼大,對於機車來說根本沒必
為啥當初設計不是以機車為主,交通號誌、道路建設也是

在都市內應該要把自用小客車淘汰
以機車和大眾運輸工具的使用方式來規畫另一套更有效的道路設計
舊 2011-05-10, 07:23 PM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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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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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輪距那麼長

靠最右側右轉

你轉給我看 !!


尤其是聯結車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3 條第94條

似乎也有因果關係

此文章於 2011-05-10 08:23 PM 被 sd640801 編輯.
舊 2011-05-10, 08:18 PM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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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離線中  
<< andy1106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引用:
作者小建
你說的那個國家有燈號管制嗎?

為什麼小建大會這麼說
連辛巴威都有,有哪個國家會沒有?

坦白說人家路大條,也不像我們這樣到處坑坑疤疤

交通號誌也不會像我們三、五十公尺就設一個,還給你不同步
短的呢三、五百公尺吧,長的一公里也見不到一個(十字路口真的沒有我們這麼密集)
可是還是每天必塞
台北比人家好的是人口密集度少了1/3、又有地下化運輸,公車也算流暢
開放機車三個車道跑透透,勢必會影響到開汽車與搭公車的民眾
當然這樣也會讓不不少人乾脆選擇騎機車算了

關於路權就您先前對在下說的
引用:
作者小建
1. 最外側的混和車道,由於定義不明確+長期被臨停車輛佔用,還有坑洞的道路環境&巷口衝出的車子行人、突然開車門的路邊停車駕駛等等... 早已經非機車可以正常&安全直線行駛的車道了。

現有警力下根本無法取締, 且現在只要取締就被關切說跟民眾搶錢等等... 變成有點放任... 再加上最外車道定義本來就是給臨停、右轉、慢車使用為主。

對我這種白癡,附近沒停車位也不懂得違規臨停,而停得大老遠的人來說
這種執法態度就是把我當白癡耍
如果貴黨的主要訴求是嚴格取締違規停車,我一定加入
(這也能減少汽、機車行車時無謂的擦撞糾紛)

我的想法是 - 法令訂出來都沒有辦法嚴格執行了
要求更多保障機車路權的法令有用嗎?
到時就算都如願訂定出來了,還不是沒改變甚麼
因為 一 點 執 行 力 都 沒 有
與其如此倒不如宣導安全駕駛(用路)觀念
因為不管什麼車,都有我行我素的駕駛人在
也不用每次都搞得 78 區 汽、機車戰來戰去
引用:
作者小建
3. 第三車道若為內側, 則為機車超車或左轉之用, 回歸汽車&機車同樣駕駛觀念,才是正軌
引用:
作者小建
此抗議活動成功傳達了訊息給執政當局:如果要機車100%比照汽車行進模式,城市交通將壅塞不堪...

您轉貼的跟您的觀念打架了

引用:
作者EAC212
一堆人在爭錯....
只有這篇比較有建設性。
的確回顧一下以前的大客車都有隨車人員(車掌小姐)幫忙留意轉彎時的路況,
(我中學時期也擔任過車隊長 也是要幫司機關心路邊停車和轉彎的路況),
大型車輛尤其是聯結車更應該強調這項機制才是,
而.. 部份特種車輛在上路時,是需要申請路權,
但是我們的公務機關只負責蓋章,鮮少有指派人員去跟車注意路況和指揮交通。
或者是,
這種大型車輛經常出現的路口若是常有交警在指揮交通(其實現在台中許多大型路口都有交警或義交在指揮交通),
相信也能降低甚至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隨車人員、交管...要是有這麼多人力就好了

就有規定這種車要怎麼彎,他偏偏不按照規定才會發生遺憾的事

講一大堆幫肇事駕駛講話,你還在認為那位婦人是自己找死嗎?
引用:
作者EAC212
01..
該拖板車沒有超車,因為台視的剪掉了沒播到,你可以去看一下華視的,
機車是後來居上,直接停在拖板車旁的視線死角。

防衛性駕駛五個字很好講也很好寫,如果真的大家都很清楚,
相信交通意外事故應該絕跡才是。

就是要台視
人家摩托車本來就跟板車並行



e04 弄 gif 我一定是吃飽撐著了

引用:
作者sd640801
輪距那麼長

靠最右側右轉

你轉給我看 !!


尤其是聯結車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3 條第94條

似乎也有因果關係


沒開過這種車

不過我看這類車在轉是【外 → 內】為何會轉不過去

【外 → 外】才會轉不過去吧

轉不過去就表示,路太小,請改道

此文章於 2011-05-10 08:46 PM 被 << andy1106 >>. 編輯.
舊 2011-05-10, 08:39 PM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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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106 >>.離線中  
yiyikikikoko
Regular Member
 
yiyikikikok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53
引用:
作者EAC212
青蛙當然也要有路權...我認同..
人類因自己的自大,不知道迫害了多少生物,
青蛙想要過街必需承受多大的風險...
支持青蛙專用道...


目前一些有保育類動物出沒的路段,早有設置生態通道,供小型動物和昆蟲過馬路囉。

也希望不管是否為保育類,都該讓他們有安全過馬路的辦法,希望大大也能支持。
__________________
青樓如此多嬌,引無數英雄閃到腰。

PCDVD繪圖串
舊 2011-05-10, 09:06 PM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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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yikikikoko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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