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不論是不是精神病患, 要更慎重去思考的是這個人是不是有可能會繼續殺人?

這才是法律真正的目標吧? 保護奉公守法的人? 工具可以修改調整, 目標不變.
     
      
舊 2020-05-04, 07:16 AM #2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5離線中  
milkca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22
以前聽過一個演講,
講者似乎是志工跟心理醫生,
他的意思是連續縱火犯都是有精神病,
在獄中表現良好就是爲了趕快出去縱火。
這種精神病(似乎)都不能減免其刑了,
憑甚麼殺人犯可以用精神病減免其刑?
 
舊 2020-05-04, 09:52 AM #2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ilkcar離線中  
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204
引用:
作者惡蟲
所以,前面跟我爭論一堆的是…沒有人!?



前面有人否定科學不應具有不確定性,但是事實上如果以科學不確性去搜尋,可以找到一大堆談論的文章,顯然目前世界上肯認科學是具有不確定性的。

稍微看了一下,其中個人認為認同的是:科學的不確定性來自於未知,對於一些細節、原理等的不了解而造成,但也正是因為這些未知,所以使人投入更多的研究來破解這些未知。

人類的大腦可能是目前人類所見過構造最複雜的物體之一,而精神醫學相對於其他醫學來說恐怕只能算是新生兒,所以這領域中的未知處也難免較多,不知你是否能認同?

關於這部份就解釋到此,以後不再回應。

這解釋也太空泛...
科學容或有誤差或不確定性
但不是反過來說有不確定性的就叫科學
如果某學科下判斷跟丟骰子的沒兩樣的時候
就會讓人不禁懷疑這還算科學嗎?

就像前面貼的公視“到底誰瘋了”紀錄片
找3位精神病學家密切觀察10位民眾一個禮拜 然後請他們把其中5位精神病患找出來
一般人盲猜的命中率也有1/2
三位精神病學家會診的結果是找出5個人
其中只有2位是精神病患
其他3位是正常人卻被他們診斷為有病
這就是你所謂的不確定性
但是不是有科學上的意義?

法庭是實戰場 攸關生死自由
不是給人拿不確定性打高空闡述科學精神如何如何 感嘆大腦有多奧妙的地方
如果有明確誤差範圍/信效度 或許另當別論
否則對科學稍有涉獵的人都會懷疑這種證據方法是否堪用
不會輕易開“你什麼專業?憑什麼質疑?”這種大絕

引用:
作者惡蟲
你覺得我會是主管這些事物的人嗎?

既然不知道監察院糾正的問題是否已經改善
也不清楚是否能夠“避免出現截然相反的結果"
更無從確認結果是否正確
那麼有什麼理由要別人服膺專業 不容質疑呢?

引用:
作者惡蟲
有人說知道另一個人在想什麼嗎??

醫生是認為被告在行為時處於發病狀態,而非知道他在想什麼,這好像差蠻多的耶。

他有沒有揣測被鑑定人的想法
自己也可以去看判決書呀~

關鍵在於 發病狀態應該適用19條第1項還第2項
一個沒有客觀標準的“專業”要如何撈過界“確信”該適用第1項而不是第2項?
誰對?誰錯?
鑑定人都“確信”直接指明是第1項了 法官認事“用法”還有多少裁量的空間?
法條百百條 該用哪一條是醫師的專業嗎?

寫這些不是為了批判醫師
一位自稱做過上百次鑑定的資深專業人員
到本案才知道要分辨辨識能力 抗拒能力
這大概只有兩種可能
1.他以前做的都不是司法精神鑑定
(從他被檢察官詰問會惱怒來看 這種可能性最高)
2.以前從沒被問過這類問題

本案的癥結是
法官問了一個不該問的問題
醫師回答了一個不該回答的問題
結果兩邊都騎虎難下
(或者故意讓自己騎虎難下?)

我並不是完全否定精神醫學的"參考”價值
只是精神鑑定終究有它的局限性
不該說的話就不要講得太滿

當然 最後責任還是授人以柄的法院來承擔
舊 2020-05-04, 10:02 AM #2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如果真的要講科學, 會動手殺人的都是神經略有問題的.

經科學的證實人類是與生俱來有同理心去模擬對方的感受, 從嬰兒就有.
所以真的要講學科出發點, 正常人幾乎是很難去殺人.

如果要堅持討論犯人該怎麼判, 這就是基石.
舊 2020-05-04, 10:05 AM #2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5離線中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講講自己家人的經驗
醫師檢定家人有思覺失調證 憂鬱症 躁鬱症多種精神疾病
家人也已經服藥10多年

但是有時後家人就會有很偏激的想法
只要生活不順遂
就會有攻擊念頭

比如說衣服有怪味道
他會認為是照顧的外勞小便在他的洗衣機裡
他想去甩她巴掌等等

這還只是輕微症狀
以前嚴重時
他還會拿刀在身邊
後來把他的刀收起來後
晚上同住時
睡覺也不得不鎖門

精神病是一條不歸路
照顧的人也很容易跟著患病
其實所有醫師都知道
這種人該關在特殊院所
與世隔絕 但政府沒錢
百姓也沒錢
所以只好把患者放在家裡
嚴重的精神疾病者 就會被其家人練起來

回過來說
以前都很怕家人會跑去街上捅人
現在家人有外勞陪伴
目前是處在一個比較穩定狀態

以案例這個兇手
問題就在沒錢
要養家 小孩唸書要錢
沒錢看醫生
沒按時服藥
悲劇就這樣發生
舊 2020-05-04, 10:42 AM #2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ALA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既然不知道監察院糾正的問題是否已經改善
也不清楚是否能夠“避免出現截然相反的結果"
更無從確認結果是否正確
那麼有什麼理由要別人服膺專業 不容質疑呢?


我認為要去質疑別人專業領域,起碼要對人家領域內的知識有基本的認知才行。
如果連基本的知識都沒有,就這樣隨便去批判人家,是很不尊重的行為。

我不知道你工作上有沒有遇到一個什麼都不懂很明顯就是大外行的人,趾高氣昂的質疑你個人專業領域內的行為「為什麼這樣做,你都在亂搞」之類的話,甚至更難聽的羞辱都出來了。
不知道你遇到了,心裡感受如何呢?
舊 2020-05-04, 11:55 AM #2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惡蟲離線中  
chai
Advance Member
 
cha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37
無罪可以,麻煩請通過安樂死法案,

這樣就可以少一些社會成本,強制安置殺過人的這些精神病患好嗎?

不要交保出來趴趴走...
__________________
縈繞舌尖的泥煤海藻香味,喉頭傳來的果乾香甜,與尾韻的苦澀,胸膛傳來的暖意。這就是艾雷島威士忌的迷人之處。
If your scotch doesn’t taste like a campfire, I’m not interested.
舊 2020-05-04, 01:35 PM #2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ai離線中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惡蟲
我認為要去質疑別人專業領域,起碼要對人家領域內的知識有基本的認知才行。
如果連基本的知識都沒有,就這樣隨便去批判人家,是很不尊重的行為。

我不知道你工作上有沒有遇到一個什麼都不懂很明顯就是大外行的人,趾高氣昂的質疑你個人專業領域內的行為「為什麼這樣做,你都在亂搞」之類的話,甚至更難聽的羞辱都出來了。
不知道你遇到了,心裡感受如何呢?


不會啊
很多公司大老闆都是大外行
還是會在開會時指導內行工程師

法官是公僕
民眾是法官的主人
主人叫僕人做事
不是天經地義嗎?

如果覺得委屈 可以不幹法官
去幹律師啊
舊 2020-05-04, 01:43 PM #22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ALA離線中  
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204
引用:
作者惡蟲
我認為要去質疑別人專業領域,起碼要對人家領域內的知識有基本的認知才行。
如果連基本的知識都沒有,就這樣隨便去批判人家,是很不尊重的行為。

我不知道你工作上有沒有遇到一個什麼都不懂很明顯就是大外行的人,趾高氣昂的質疑你個人專業領域內的行為「為什麼這樣做,你都在亂搞」之類的話,甚至更難聽的羞辱都出來了。
不知道你遇到了,心裡感受如何呢?

你是問我現在心裡的感受嗎?

從頭到尾都沒人說過醫師在他的專業上做得對不對好不好吧?
而是這個學科有一些先天條件的限制
應用上要特別小心

引用:
「司法科學鑑定制度公聽會」會議記錄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楊添圍院長 (節錄)

一、 因個人背景,發言以司法精神鑑定為主。

二、 司法精神鑑定與其他鑑定最大不同之處在「科學化不清楚」,涉及較多臨床判斷,國內外皆然。以法學上的責任能力、減輕、減免責任為例,也許審檢明白標準何在,但對於醫學領域來說並不明白。

三、 有時候精神醫學鑑定結果也只是代表「可能性大於不可能性」而已,不太能到「超越合理懷疑」。

四、 也因為精神鑑定涉及太多當下的判斷,檢驗更需要透明。我們不反對SOP,實際上現在也有很多SOP。但SOP無法保證鑑定的正確性。只有精神醫師把判斷的依據、標準、流程清楚地呈現,而且要在法庭上接受交互詰問。否則就會像很多人所批評的黑箱。其實除了少數(如鄭捷案),9成5鑑定不會有爭議。鑑定的論理或是交互詰問的內容應被記錄在判決裡,才可能受到外部檢驗,保障當事人。個人經驗從84年開始做鑑定到現在只8次出庭,在實質上沒有達到當事人進行主義。



如果你覺得別人講得專業性都不夠
不妨多參考一點張麗卿教授的書
舊 2020-05-04, 02:39 PM #2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  
hba1c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10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有時候精神醫學鑑定結果也只是代表「可能性大於不可能性」而已,不太能到「超越合理懷疑」

這句是有抓到癢處
舊 2020-05-04, 02:58 PM #23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ba1c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14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