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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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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誰冤死啊?
蘇建和他們三個被判了好幾次死刑有冤死嗎? 白曉燕, 方保芳夫婦, 診所護士..... 才是真正的冤死吧 而且白冰冰和所有的受害者家屬全部都生不如死 ! orz 此文章於 2006-04-03 09:25 AM 被 vchou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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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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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哪有廢除死刑
警察一個不對就直接開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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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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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好吧, 假設今天你生重病需要開大刀, 醫院派個實習醫生幫你開. 你說那怎麼可以, 豈不等於是白白送死. 醫院說我們會檢討一下制度, 但檢討完之前還是先讓實習醫生幫你開刀, 否則你就是"本末倒置"了. 你可以接受這種回答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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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Burn Notice
文章: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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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觀念不對吧 ... 美國人開放槍枝一般是用於遏阻與保護往家裡闖的強盜小偷 除警察外 美國人一但出了家門手搶是禁止攜帶的(指小把的 容易藏起來 其取槍認證也比獵槍等大槍嚴格) 反而覺得台灣目前蠻需要開放槍枝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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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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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台灣還是會有人帶出去的 ![]() 因為人家都知道你出門身上沒槍,反而不會去搶你家... 在台灣強盜那會去搶你家,一般都小偷去偷東西不是是殺人的,開放槍枝小偷去家裡偷東西會空手去嗎? ![]() 在台灣開放槍枝絕對更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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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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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不適合當人又不懂得當人,又不會〞尊重他人〞的畜生..就不必留在人世間 <---說的太好了!孩子~我喜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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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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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跟據醫師法,沒醫院有膽這樣作 再加上現在台灣的媒體 請舉例前,想清楚是否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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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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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6%數據出處? 這6%的人冤獄的說法,也許是以美國人的看法認為罪不至死 以美國如此有人權的地方,焉知其罪不至死的6%在台灣人的看法也許是重大惡極可判處好幾個死刑不為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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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Burn Notice
文章: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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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美國人也一樣阿 有些人手槍還是會藏在車上(某些州可能是合法的) 台灣現在還有小偷 ![]() 我想給他一槍不為過吧 ? 尤其是飆車亂砍的年輕仔 送他們幾發散彈也很合理 台灣安定 我決不會支持槍枝開放 但如今 我只能求自保 所謂的"人民保母"已不復存在 ... 要說根本 我覺得台灣對"家庭教育"的認知與重視程度真的比其他開發國家差很多 XD 我好像離題的 X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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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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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醫師連綁線都不會
只能拉鉤而已啦 叫他主刀可能會嚇到尿濕褲子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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