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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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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的很會講呀.. 然後他們犯法後再來個那是因為病發所以不是自主行為是吧... 不是自主行為再碰到一個法官給予無罪判決..是吧.. 最後再補一腿..這問題政府要解決... 玩法律的人真的很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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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20-05-03 08:37 PM 被 EAC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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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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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已經不是為了服務人民而生的工具.
法律成了特定人士玩弄的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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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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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患者門、住診人數統計
https://dep.mohw.gov.tw/DOS/cp-1720-7337-113.html ![]() 人數這麼多怎麼辦? 就像現在防疫一樣,居家隔離且不得外出。 可以考慮有人陪同時可以外出。 至於人權問題。 現在肺炎居家隔離的對象是確定病例的接觸者, 也就只是高危險群而已, 就可以隔離十四天。 那精神疾病確診者, 為何不可實施隔離? 最後真的有這麼多人嗎? 應該要來鑑定醫師診斷的特異性, 也許有很多都是偽陽性的。 此文章於 2020-05-03 09:18 PM 被 oversk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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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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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時政府也會跳下來參一咖與民同樂啊。 然後小民還要叫囂警察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真讓我覺得很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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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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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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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的觀點,現在已經不是威權時代了。警察應該不能再算是權力者手上的工具。
他犯了什麼事就是什麼事,不需要無限上綱。 同樣的道理,一個精神病患殺了人,僅需要評估他的狀況吧。跟他所屬的圈子沒有太大的關聯,難道我這種理解錯了嗎。 要考慮一個犯罪精神病患的處置,居然要牽扯到千千萬萬個與他相仿的人,我說這擔子會不會太重了點。 --- 前幾天偶然查到一篇新聞,說川普失言講持槍掃射的都是精神病患。有學者就跳出來指責他錯了,精神病患只佔其中一小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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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此文章於 2020-05-03 09:08 PM 被 Crazynu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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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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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認為這是偷換概念。 好像有老 二的人都是強奸犯一樣,我們要管制的是“違法的人”,而不是“有 老二”的男人。 有精神疾病的人很多,但真的殺人的沒幾個,所以不應該直接把所有精神病患視為犯人來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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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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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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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拉整個群體進來說怎麼佔據道德高點?
可是只顧理想不顧現實根本無助於解決問題!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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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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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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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是好好先生,但因為某些原因一時失去理智殺了人,算不算是「當下」出現精神疾病?所以殺人可以完全無罪,只要強制就醫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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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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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用醫學的方式處理這個問題吧
---- https://pansci.asia/archives/166132 「前額葉切除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7d9tVz-zk4 此文章於 2020-05-03 11:20 PM 被 syntech03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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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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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究竟是服藥但無病識感, 或服的藥其實只是安慰劑效應下的偽藥, 是一個需要深究的問題, 真實情況可能是該偽藥對其病患之疾病無任何療效存在或療效極低。 如果是以上情況, 只是雙盲測試已無法解決了, 要追加為三盲測試了, 精神鑑定的醫師不能知道誰是真病患, 精神鑑定的醫師不能知道那個是真藥, 被精神鑑定的病患不能知道誰是真醫師, 被精神鑑定的病患不能知道那個是真藥。 逃避問題不能解決問題, 不能總是用醫師的專業性來迴避問題, 服的藥有其必要性重新驗證是否對該病患有效, 否則可能繼續服用無效偽藥安慰劑, 對該病患進行無效治療將無任何幫助存在, 服用偽藥的病患依然會發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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