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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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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押駁回?? 假釋??
到底誰是法盲?? 對犯罪嫌疑人 提請聲押 是非常標準的程序 為反而反 真是有夠可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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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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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你能否告訴我? 如何從那篇新聞得到"真爽.有恐龍法官當保護人.爽爽詐騙不用關.."的結論? 此文章於 2016-05-07 03:33 PM 被 暴君T-1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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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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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保釋打錯字了 台灣的法律有規定聲押就一定會過嗎 為舔共而舔共才是可悲 ![]() 法官或法院對於檢察官羈押之聲請最終可能為下列三種決定: 1.單純駁回聲請 法院或法官認為無羈押之理由或未經合法之拘提或逮捕程式時,應將檢察官之聲請駁回。 2.駁回聲請,同時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 法院或法官如認為雖有羈押之理由,但無羈押之必要時,應將駁回羈押之聲請,但得同時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 3.准予羈押 此文章於 2016-05-07 04:25 PM 被 Jose Ch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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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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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forums.chinatimes.com/report...ao/88090601.htm https://www.ptt.cc/man/DPP/D9C1/DDC...0752.A.E65.html 所以請不要支持10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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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自己的主人 不向企圖奴役和蹂躪別人的惡勢力低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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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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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敵的首先不支持。
那些領台灣退休俸,飛過去對岸將軍村爽爽過的比當替代役的賤百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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