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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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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呵呵,拿不出料來了,只好拿無腦鄉民的狗屁倒灶文章來添油 於事無補啦 這個案子,看起來那個警察被判刑是一定的 最後家屬提出國賠民事求償,你也會出到錢,再繼續開心吧 哪天不小心警察就打死你家人,你也要這麼開心啊,我們也會幫忙出錢國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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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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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員警要開槍前先上PTT PO文給鄉民在螢幕上根據用槍條例判斷是否可開槍好了
再交由法官開出開槍許可始可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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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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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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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要看 十幾二十年前看到贓車是直接衝上去包圍 然後壓制的壓制 把你車牽走的牽走 上手銬的上手銬 你問他要看證件證明他是警察他只會回你有也不想給你看(全便衣) 因為我有經驗非常了解 現在不知道有沒有改進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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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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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唉,連警政署都表示是正確的做法,還死要掰 講的好像自己是法官是警政署官員很懂一樣 我們家要是有這種人我會希望他跟你一樣早點被警察制裁 免得沒腦沒理又要胡言亂語剩鍵盤手找罵挨 人家在討論油電也要跳去給人罵,唉 話說,要是被判無罪你要不要去那個分局跪著大聲謝罪順便砍id? 以彰顯自己有唸書有基本法律常識比警察和警政署還懂槍械使用條例啊? 還有國賠不差你那每年幾萬的稅金,還我們勒...... 先問問,你有在繳稅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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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於 2016-01-29 02:29 PM 被 09109404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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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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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蓄意引戰,可能要藉此討爽或打官司用的吧,這種人回兩篇後我覺得還是加黑名單比較快,因為跟他對吵就達到他得目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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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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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傲世笑紅塵網兄送我的一句話: 引用:
我們共勉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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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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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開槍並沒錯 難道是希望所有的罪犯都可以常揚而去 流彈不長眼 走歹路請自行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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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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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記得以前看過的案例.... 有人結夥強盜搶劫.......其中有人是事先不知情....在劫案發生的當下才知情..... 這個人雖然沒有實質上參與搶劫,但仍被視同為歹徒同夥論處喔... 要避免在法律上被視為同夥......必須在當下有嘗試出手阻止事情的發生........或是事後馬上跟警察機關舉發才行.......... 此文章於 2016-01-29 07:45 PM 被 aaaa8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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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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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是沒啥差,總覺得對這帳號有印象,常常口出惡言 看不下去就說了一下 最近78區越來越亂了,聊天打屁到後面都是嗆來嗆去 警察也是人,不要像佔領立法院的低能大學生樣 衝突的時候罵警察罵的比狗屎還不如,結果白狼來了,又說是人民保母會保護他們 幹 現在回文都沒圖沒引經據典,就照著自己愛好哭洨哭屁,生活壓力有這麼大喔 之前看康熙,蔡頭說他整天在網路打嘴炮,我一度懷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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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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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警政署官官相護不意外,若坦承有錯,連上級都會受連帶處分 先前楊梅分局的案例,也是如此 長官如此相護,也難怪會一直出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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