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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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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了松隆子主演的告白之後,我覺得讓那些罪大惡極的人生不如死,奪去他們最珍視的人事物,才是最好的懲罰,一槍了結了他們,真是太便宜他們了~
我覺得引進鞭刑,複合無期徒刑終生不得假釋,然後每三個月鞭一次,終身施行,這比死刑要有嚇阻力多了~ PS 如果是強姦犯,那就鞭前面,一樣,在監獄服刑期間,每六個月鞭一次... 比什麼出獄後電子腳鐐更有嚇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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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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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聽不懂人話,因與畜生為伍,一起起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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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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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抱歉!!這樣做你和它們有何不同 ![]() 除了這句話,其他我都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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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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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人!開~鍋~~~~!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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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世道,自爆文當故事書,站長的話做成語錄,幾百年前的文章嘛沒事就挖出來考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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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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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集團要是不廢死
他們就失業了 給他們再多信也沒用 不知道這個集團運作下去的資金到底哪來? 老闆是哪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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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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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小弟我與廢死支持者的對話』第二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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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杰克 文章 『小弟我與廢死支持者的對話』第二回合: 廢:『我覺得台灣人真是野蠻,既濫情又理盲。判處死刑只是以暴易暴,用仇恨的方式來對待另一方,不合乎人權。』 小弟我:『那要怎麼樣來對待那些犯下重罪的所謂死囚呢?』 廢:『其實不一定要判死刑啦,可以採用無期徒刑來代替。』 小弟我:『哪一種刑比較痛苦?假設你犯下了重罪,你希望被判處哪一種刑?我先打個比方好了,我是說假如是我的話,如果有人殺了我的摯愛,我去找他算帳,卻發現他正在享受天倫之樂,我忍無可忍,一時氣憤難耐,我殺了他全家,依法,我必須被判死刑並且賠償對方的家屬,假如是我的話,我樂意接受死刑。因為我真的忍不住氣,所以痛下殺手,我難保沒有下次,判我死刑是最公平的裁決,還給受害者及其家屬與社會一個公道。我並不期待被判處無期徒刑,也不希望法官同情我是因為報仇,就我所知,無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千萬倍。』 廢:『那是因為你不理性!!若是我,我寧可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太不人道,無期徒刑才是對的,而且,既然你說無期徒刑比死刑痛苦,那就應該讓死刑犯慢慢享用無期徒刑,用無期徒刑來折磨他們,這樣既人道,又合乎世界潮流,何樂而不為呢?』 小弟我:『所以你也覺得無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 廢:『沒錯。』 小弟我:『所以你覺得無期徒刑是一種虐待和折磨,可以讓死囚生不如死?』 廢:『一點兒也沒錯!!』 小弟我:『所以死刑太便宜他們了,無期徒刑才能還給家屬公道?』 廢:『此話正解。』 小弟我:『所以你覺得死刑是殺戮,慢性折磨不是殺戮?換言之,一槍斃命是不人道的懲罰,用無期徒刑凌遲他一輩子是人道的懲罰?』 廢:『那當然兒了~』 小弟我鏗然拍案:『是什麼深仇大恨,需要你這樣以暴易暴??讓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用《無期徒刑》這種仇恨的方式虐待另一方?這是哪門子的《人道》啊??』 廢:『.......( 自己陷入自己的邏輯錯亂,停頓十秒鐘左右。) 嗯啊...,我想我錯了,無期徒刑也是不人道的....。阿杰,你他媽的真會硬凹!!!』 廢:『無論你多會硬凹,歐美各國全都支持廢死。這才是民主潮流,死刑太野蠻了,應該被唾棄與廢止。總之,我會更努力的作廢死,因為我太務實了!!』 小弟我:『那海珊是怎麼死的呢?』 廢:『歐美日韓聯軍處理掉的。』 小弟我:『他是被判無期徒刑?還是絞刑?』 廢:『絞刑。』 小弟我:『既然歐美都支持廢死,為什麼還要判海珊絞刑?』 廢:『因為他滅絕別人的族群。』 小弟我:『也就是海珊殺了很多人?』 廢:『是滅絕別人族群。』 小弟我:『所以也就是海珊殺了很多跟他不同族群的人,也就是殺人。』 廢:『是滅絕別人的族群。』 小弟我:『一件事,你可以用兩種話術來講,真有你的。殺人也是滅絕別人的DNA,所以消滅別人的DNA和滅絕別人的族群是一樣的,都是殺人。』 廢:『也可以這麼說。』 小弟我:『所以海珊殺人就被歐美處死,你可以接受?陳金火殺人,你們就幫他點白蠟燭?我怎麼沒看過你幫台南被割喉的小弟弟點過白蠟燭祈禱??』 廢:『.......( 邏輯打結,大腦重新開機,可能還是Windows 3.0模式,所以跑得比較慢 ) 。』 廢:『總之人不是上帝,人不應該殺人。』 小弟我:『人既然不是上帝,為何可以拘禁另一人的自由至死為止呢?人既不是上帝,人可以判處另一人為無期徒刑嗎?』 廢:『...... ( 邏輯又打結了,這一次大腦死當,可能要重灌了軟體了。)』 小弟我:『你們廢死聯盟常常冒用上帝的名義到處詭辯,請問,台灣的法律,什麼時候以上帝為依歸了呢?台灣有《政教合一》的制度嗎??既然台灣不是政教合一,那麼「宗教就是宗教,法律就是法律」,你們千萬不要拿宗教的精神誤植在法律之上,否則你們不但自己會錯亂,聽信你們歪理的人們也會錯亂,宗教精神和司法精神不分,這就是國家的亂源。』 廢:『...... 。( 大腦陷入ms - dos系統,再也無法開機。)』 以上是小弟我與廢盟支持者同事的對話, 若有後續,小弟我再整理補上。 謝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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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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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
以牙還牙,以血還血,殺人償命。 巴哈姆特有人整理了 死刑犯的最後一天 紀錄片的心得,還不錯看的說。 (看完,死刑犯既然沒人性,正常人也不需用人性對待死刑犯,over) 以牙還牙,以血還血,殺人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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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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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聯盟成員主要來自基督教長老教會 有網友問何為一個廢死團體就可以弄到台灣要不要執行死刑翻天覆地 因為成員除長老教會 還有澄社 人本 台獨團體 基本上算是綠色政黨的外圍組織 信上帝有何好處? 像陳進興之流 伏法前說信主 死後照樣上天堂 不信的人平生多作善事 死後照樣要下地獄受苦 看著天堂上的陳進興情何以堪 台灣人不管是信道教或是受儒家思想影響 很難接受這種觀念 博愛到沒有任何人世間的公理可言 友人說美國是基督教國家 美國總統都是自稱基督徒為何老愛出兵打仗 博愛慈悲之心一點都沒有? 其實有什麼好怕 滿手再多血腥 只是信主求主原諒 死後審判還是可以上天堂 之前其中一兇殺案 死者陸正的爸爸在電視上說過 官司纏訟多年 在其中一次更審維持死刑 兇嫌的律師是教會的人也是人權成員 當面對受者人的爸爸說~"上帝會懲罰你" 陸先生說他聽到這句話不知好氣還是好笑 好像他才是加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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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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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看某一黨的大頭,公開談話時對這個話題支支吾吾的 就大概猜的出來了,牆頭草,風吹兩邊倒 之前支持廢死,現在民意不支持 怕以後沒了選票就不太敢大肆張揚自身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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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莊
文章: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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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癈盟來說
成功癈除死列後 他們的工作項目會變為 取消無法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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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有過那麼一張沙發, ![]() 但是那時候我的腿一點也不酸, 所以我走了。 ![]() 等我腿酸時,再回頭, ![]() 那張沙發已經被別人搬走了............ ![]() ![]() ![]() ∼德國詩人 呂克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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