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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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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會不會是想一次進多一點,減少運送次數省下物流費? 真正原因應該就如樓上講的,反正就是東摳西摳,該花的不花... 此文章於 2012-09-04 08:38 AM 被 d6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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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呆丸
文章: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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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年前我去過蛋糕店打工,就是學徒,我是去當時知名的連鎖店
現在倒了.................... 冰十天再賣還好,真的很有良心了,為什麼我這樣說,像我以前打工的是 中央工廠,一桶24顆一次黑的白的都要做5到10桶,今天水果明天是布丁 後天是XX看師傳安排,問題來了有些銷得不是很好,一放就兩三個月了, 怎麼辨退個冰就照賣了,也沒有什麼保鮮膜的,就戚風底夾一夾放箱子裡 一層一曾的放到大冰庫裡,冰庫長期零下30度。我還有拿過放九個月要 丟掉的蛋糕回家吃,還是很OK的沒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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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死老百姓
文章: 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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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冰10天小事,沒壞夠新鮮就好。 但冰10天還打著當天現做的招牌,就該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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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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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也是拿現做這點再打
畢竟賣的不便宜 沒爆出來,消費者還傻傻以為拿到新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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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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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過有業界的說
其實巧克力必須經過低溫熟成過程才會好吃 並不是當天做當天賣就會好吃 不過這家對應輿論的EQ很差 FaceBook上都是歌功頌德的留言 你只要稍微有意見的留言 就是被刪除外加黑名單 此文章於 2012-09-04 09:03 AM 被 小書僮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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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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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他官司敗訴 不付錢居然還可以繼續賣
感覺好像司法沒什麼強制力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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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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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說說自己的感想好了
其實這一家的巧克力蛋糕 剛出來的時候還真的滿好吃的 (照慣例台灣很多東西都是只有剛出的時候很好吃...) 我家曾經陸續訂過三個來吃 價格算貴但是真的好吃 後來好像有發現沒有以前那麼好吃了 搜尋一下以前的新聞 好像現在不是和原來的原料供應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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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呆丸
文章: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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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個我也不知道正確名字,記得叫gen na se是用進口加本地加動物鮮奶油 去煮的,還有弄胡蝶結用嘴巴去試溫度再用推的,印像中沒有人跟我說過要 低溫才好吃,不過我也是做幾個月而已所以也不是專家啦。 不過十幾年前老大跟我說8吋成本一顆84塊,我印像很深的,因為比我想像中便宜很多 現在貴一倍也是170塊好了,很多連鎖店變成中央工廠都學生或工讀生用生產線方式生產= = 成本應該更低才對。所以其實去小間一點的店還比較新鮮。 此文章於 2012-09-04 09:29 AM 被 俠盜草林呆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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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文章: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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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很好吃
我是重度愛吃巧克力 第2.3個開始不好吃 大約是去年2月就覺得不太ok ![]() 今年...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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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清風帶走一絲煩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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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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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跟大牛不一樣 反正客人又吃不出來是不是當日現做的 所以就算被爆開還是一樣照賣不誤 客人又不會因為它是幾天前的鮮奶油而不吃 業界講的那個應該純粹是為了清庫存的話術吧 畢竟沒幾家有能力當日現做現賣完都不會堆庫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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