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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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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盤 手煞車 指紋
駕駛撞擊前檔毛髮血跡 D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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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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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應該沒採證...這下應該又要國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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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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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共同負擔賠償責任與金額
讓他們自己去狗咬狗一嘴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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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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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法官.
我會判.. 這二人皆為肇事當事人, 互相掩飾肇事主因, 企圖擾亂司法公正, 為肇事共同責任, 二人同罪併罰,加重處份。 可能沒這法條, 可是人民需要的是可以嚇阻罪行的司法正義, 如果法官只剩下翻法條才能判案, 那其實我們不需要法官, 只需要資料庫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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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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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非想非非想處天
文章: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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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警察兩手一攤:你們自己要去找來啊! 以後要殺人放火的話,只要兩人成行,就可以無罪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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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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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台灣 有天良的法官 太少了。
絕大部分的法官都是吃屎長大的 所以腦子裝屎的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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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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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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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劉邦友血案至今沒偵破,全台灣的人都可能是兇手 ![]() 寧可錯殺100也不願縱放一人,全部抓去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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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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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推銷鬼島到國際呢?
兩人成行,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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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中的落後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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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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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鄉民這種判法,發監十年之後,由於科技進步,
驗出當時駕駛為A,但B已死於監獄, 於是鄉民又開始批恐龍法官腦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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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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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兩個人而已卻連誰說謊都抓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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