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台灣以北、台北以北
文章: 22
|
引用:
"要借錢的時候就摟著說愛你..." 應該是指有金錢糾紛吧
__________________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501
|
死者母親表示,「要借錢就摟著我兒子說我愛你,我問她說,你愛不愛他?她說沒有,我頭髮抓著問她,有沒有你老實講,我兒子在這邊,你有沒有講這話,她說有,我兒子老實就是受不起這種打擊。
原文網址: 單戀男輕生 家人慟逼女方見遺體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30...m#ixzz1oPHTIVBs 無風不起浪 只是去憑弔已經算是最輕的果報了 如果說今天這女的跟這男的沒說過幾次話,只是辦公室點頭之交 那當然完全是男方的問題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殲滅捍衛道德人士聯盟
文章: 131
|
雙方在急診室拉扯鬧上警局,儘管家屬心情悲痛,但已經觸犯強制傷害罪,讓雙方心理都流下男以抹滅的傷痛。
字都不會選啊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
|
新聞不可信
哪天女方自己上網爆掛就又是另一種說法了 看看就好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2
|
拒絕去上個香這點顯的她心虛
如果不是太過分 會弄到這樣上新聞!? 女方自己的問題很大吧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
引用:
不好意思我不同意你的看法 為何非去上香不可? 就算男女朋也好了, 也有這自由吧 現在人自殺了, 這男的該負最大責任, 怪罪他人很沒意義 或許這女人想從中弄到金錢利益, 但不代表要為死亡擔責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99
|
從這篇新聞看來都是男方家屬的一面之詞,是真是假誰知道
而且就算真的是因為這女的自殺,家屬也沒有權力動用私刑押人家去看遺體...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2
|
引用:
同意.... 那女方又不是男方的什麼人, 憑什麼要求女方要去看男方的遺體, 憑什麼問東問西的.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另一個地球
文章: 4,558
|
引用:
討債公司也不用為死亡擔責? 討債公司也只是想從中弄到金錢利益 好像真的不用 只要不打人 家門前放放音樂,灑灑冥紙 被逼債的人通常都是自殺 ![]()
__________________
大家快來加入World Community Grid(BOINC for Android)與Folding@home(Folding@Home for Android)的行列,一同找出重大疾病(愛滋、癌症、帕金森氏症...等)的解決方案 [YOUTUBE]PPc7gsZIk24[/YOUTUBE] ![]() ![]() ![]() ![]() ![]() ![]() ![]() ![]() ![]() ![]() 網路果然很危險,動不動就會被告... ![]() 發現自己越來越痴漢了...
此文章於 2012-03-07 02:10 PM 被 ben_chien 編輯.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
引用:
我覺得就算不去上香也應該去致意一下 因為這樣的行為真的很要不得 我是出社會很久了 但我也看過不少火山孝子 雖然一個銅板不會響 但我認為在感情世界裡利用別人喜歡妳而去詐財是很糟糕的事 如果你說你不同意或許表示有一天自己成為事主完全不會追究對方? 如果你不會那就當我沒說吧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