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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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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得好~今天提離職了,還不想讓我走 裡面的一堆老員工只會整天埋怨爭取沒用又不敢走,這就是鬼島住民 ![]() 老一輩的只會說工作要有定性,不要三天兩頭換。 老闆只會說沒賺錢大家共體時艱繼續努力。 真的在外面工作看多走跳多了,有時想想真的不能怪年輕人沒定性, 一堆基本的遊戲規則都沒顧好你要員工多效忠 ![]() 此文章於 2011-08-26 09:52 PM 被 533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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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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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如何!
我挺人! 發表完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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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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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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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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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但不是挺飼主 這種飼主沒資格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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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正確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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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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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事件改成:黑道小弟收不到保護費,踹死狗洩憤
這些鄉民就沒人敢吭一聲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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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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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小時候被狗咬過很怕狗
不過我還是覺得活生生把狗踹死實在太殘忍 至於有網友說狗都不走讓他踹很扯 若這點可以成立那天下就沒什麼兇殺案了 因為踹第一下或砍第一刀被害者就逃跑了哪有死亡的可能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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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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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就是這樣囉~ 人家刀子還沒捅進你身體前, 你動手就是不對,
同樣的, 狗還沒咬你之前, 你踢狗就是不對, 不過目前就算是被咬了踢狗也會被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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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台南or台北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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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你地一下就被踢中要害看你還能不能跑的動..... 例如脾臟 腎臟 鳥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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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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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只能「踢死狗」,不能踢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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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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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一條狗在沒栓狗鍊的情形下,對一個陌生人狂吠的話,這對人來說,
是會感到威脅的,並不是所謂的無事踹狗的。 我想如果那狗是被狗鍊綁住,然後牠再吠人的話,那送貨員踹狗,才能叫做 無故踹狗,畢竟被狗鍊綁住的狗,就算再吠人,對人是完全沒威脅性的。 這時送貨員是有錯,但可以肯定的是狗主人也是有錯的。 因為這事是存在於狗對於人的威脅性的問題,所以這不是單純的虐狗事件,而是 送貨員行使自衛權是否過當的問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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