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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當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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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當好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60
引用:
作者MichaelLee
真的有病耶

這樣好了,樓主您把您的交易過程都敘述一下好了,越細越好

我想站上有不少朋友都可以幫您對付這個傢伙



過程是我們約出來後對方說要看東西我還帶2個東西下來給對方看

對方挑選便宜的東西後他說希望回去之後試用看看合不合適.不合適的話要退我東西前也要退一點給它

過了一個多禮拜後

他打電話給我說東西的把手壞掉有問題.我很不高興的回答他東西之前他就用過和試過了

我不打算還他錢開始迴避它電話

就這樣被告詐欺了

3個多月前的事情有點忘了其中的對話

挨...
     
      
__________________
板門店38度停戰線.......


2007 3月去韓國板門店38度停戰線參觀可惜不能拍照~~
北韓軍人好威阿~~~~
南韓軍人很有殺氣~~~
舊 2010-11-08, 11:20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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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當好人離線中  
maskedrider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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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不合適退貨 如果我答應了那就接受

但都已經弄壞了還要退 那就過分了
 
舊 2010-11-08, 11:32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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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kedrider555離線中  
sibak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800
這種事情稱不上詐欺啦,又不是假貨還是沒給他東西.........

舊 2010-11-08, 11:34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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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aken離線中  
厝漢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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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我自已有在做網拍,和門市,ggyy 和龜龜毛毛我一律不接,因為他們不會煩,你會被煩死。

有時真遇到的時後,就要用錄音筆了。

有些人,就是喜歡小題大作~~~~

動不動就用什麼消基會來壓你,要告你呀~~~

我的回答總是一句話。
==可以呀~~~ 不過你要去領號碼牌喔。要找我的很多啦~~~

他告你就讓他告呀,他也無法舉證說~~ 你有讓他試用期呀。又是二手的~~~怎麼可能~~~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0-11-09, 12:14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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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  
5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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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引用:
作者厝漢
我自已有在做網拍,和門市,ggyy 和龜龜毛毛我一律不接,因為他們不會煩,你會被煩死。

有時真遇到的時後,就要用錄音筆了。

有些人,就是喜歡小題大作~~~~

動不動就用什麼消基會來壓你,要告你呀~~~

我的回答總是一句話。
==可以呀~~~ 不過你要去領號碼牌喔。要找我的很多啦~~~

他告你就讓他告呀,他也無法舉證說~~ 你有讓他試用期呀。又是二手的~~~怎麼可能~~~


可以的話別做這個生意最好...
只要問好確定好我一向都很阿莎力,但我很賭爛那種賣你東西
前一個樣,賣完你東西後又另一個樣了

錄音的東西可以嚇嚇他們,在法院上不能當證據用,最好是有簡訊
,或網路上白紙黑字往來的存證,自己最好也另存一份,不然像我
上面說的那情況,檢舉變自裱,連平台服務者都裱你就很冏了
舊 2010-11-09, 12:20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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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46離線中  
d9423196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7
他必須證明你明知道壞掉還賣給他<==這樣才是詐欺
而且手把這種東西壞掉測試就會知道了
面交的時候應該早就發現了

直接寄一份說明給調解委員會好了
我印象是可以不用去可是上法院會被舉證不調解吧
這邊要找高手問一下
不然自己跑台北幹嘛...
來回幾趟車錢早超過了
叫他自己過來告...

此文章於 2010-11-09 12:25 AM 被 d9423196 編輯.
舊 2010-11-09, 12:22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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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停權中*
 
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這很明顯是民事糾紛構不成詐欺
你就花點時間回去跟警察解釋
如果他堅持要告
那就讓他去告,東西準備好
告了也是不起訴處分

喔...對了,記得要告訴他,
不管民事還是刑事告訴
裁判權所屬法院基本上都會被歸在被告居所或是犯罪行為發生地為主
SO....他真的要告你....那就得到台北來

你跟他明明就是買賣行為的糾紛
不存在所謂"詐欺"的犯罪行為
如果連客觀構成要件都不符合
那就代表他報這個案是捏造的....
他真告上去你不起訴處分的機率比較大外
他還要賭看看自己會不會出包...
舊 2010-11-09, 12:33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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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din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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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TW
文章: 982
老實說
你連問別人要怎麼處理都含糊其辭
什麼東西也不講清楚
什麼把手誰知道

他要告你詐欺是不可能的
一來是當面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二來是現在東西已有損壞還想退錢

光這兩點他就輸了
只是他現在選擇最不花錢的方式玩你
舊 2010-11-09, 12:34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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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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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引用:
作者53346
可以的話別做這個生意最好...
只要問好確定好我一向都很阿莎力,但我很賭爛那種賣你東西
前一個樣,賣完你東西後又另一個樣了

錄音的東西可以嚇嚇他們,在法院上不能當證據用,最好是有簡訊
,或網路上白紙黑字往來的存證,自己最好也另存一份,不然像我
上面說的那情況,檢舉變自裱,連平台服務者都裱你就很冏了


為什麼錄音不能用呀!?(不清楚)

之前有些人很愛國罵的我都有錄起來給他們聽呢!?

還問他們說我的錄的好不好哩~~~~

我這邊還有破萬的錄音筆,錄音品質好的很 哈哈~~~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0-11-09, 12:37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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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  
5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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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4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這很明顯是民事糾紛構不成詐欺
你就花點時間回去跟警察解釋
如果他堅持要告
那就讓他去告,東西準備好
告了也是不起訴處分

喔...對了,記得要告訴他,
不管民事還是刑事告訴
裁判權所屬法院基本上都會被歸在被告居所或是犯罪行為發生地為主
SO....他真的要告你....那就得到台北來

你跟他明明就是買賣行為的糾紛
不存在所謂"詐欺"的犯罪行為
如果連客觀構成要件都不符合
那就代表他報這個案是捏造的....
他真告上去你不起訴處分的機率比較大外
他還要賭看看自己會不會出包...


民事跟警察解釋沒用,因為警察不受理民事案件的
,除非你今天是要在警局談和解,談不成要告民事
,不然警察也是不管的。
(PS:現在警察報案受理只要上網查三聯單他們還得
讓你打分數,所以現在的警察基本上沒他的事就不會
管,尤其大城市、鬧區這種狀況會更明顯)

引用:
作者厝漢
為什麼錄音不能用呀!?(不清楚)

之前有些人很愛國罵的我都有錄起來給他們聽呢!?

還問他們說我的錄的好不好哩~~~~

我這邊還有破萬的錄音筆,錄音品質好的很 哈哈~~~

GJ
以前上法律相關課程聽到的例子,只能當參考,除非台灣有像木村
之前那部科警研的單位我想這東西要當證據可能得先送國外機構...

我若沒記錯,拿我印象中記得最早的例子就是現在的行政院長吳敦義
很久以前高雄市長選戰時就有這個錄音的事件,最近的例子就是前幾
年剛開放電話承保我質疑過電話行銷專員對於我母親的應答就承保
這東西可否有法源依據?(他還很生氣的傳真剪報給我...)
雖然後來還是讓我取消了,但也可以見得錄音這東西能否當證據在台灣
來是有爭議,也有矛盾存在...

此文章於 2010-11-09 12:46 AM 被 53346 編輯.
舊 2010-11-09, 12:38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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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46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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