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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9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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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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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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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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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被抽到沒到的話,會被罰。
在審判那段其間,不能接觸跟案情有關的資訊。 其他還有,略過。 其實,比較重要的是: 一、法官法趕快通過。 二、檢察官忘了上訴,導致被害人無法向加害人求償,像這種情形,應該把檢察官視為加害人,承受加害人所應負的責任,這樣一來,看誰還會忘記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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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本人,也非常的關切。 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和措施出來。 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和結局。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語言的藝術~ ### 此文章於 2010-08-13 06:09 PM 被 neto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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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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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香港人比較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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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紐開普市
文章: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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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多就是正義的一方
我贊成陪審團制度 成員則由電腦亂數抽選 讓法官、原告與被告等等都無法選擇及得知陪審團人員名單 所以需要另外成立一獨立機構決定人員名單 反正倫理道德法律標準本來就是浮動的 思想不管好壞只要跟周圍環境格格不入 變成千夫所指的對象 那思想、觀念再好也沒有用 人多就是正義的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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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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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陪審團會有族群意識問題。 一個黑人嫌犯抽到一整排白人陪審員,那就死定了。沒罪也變有罪。 而且亂數抽簽,根本無法判定陪審員的程度、意識形熊、心理狀況(很多心理有問題的人是不會就醫的,抽到反社會人格者,嫌犯就衰到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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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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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審團很麻煩的拉...
我以前在美國唸高中的時候我的數學老師就被叫去過一次. 類似台灣的教招巴. 你事情很忙還是得去, 而且又不能亂來, 更別說打嗑睡啥的. 而且我覺得台灣人的判定(覺)性還不到可以搞陪審團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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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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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電影失控的陪審團,陪審員好像都是要兩方都同意才能入選,不知是否正確? 不然自由選擇好了~看是要法官制還是陪審團制,二選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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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新店市福園街13號
文章: 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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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貪污的法官,檢察官,律師.抓到一律關到死,或是拉出去槍斃,才是最快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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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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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個人覺得啦... 司法人員犯法,梟首示眾(擺在相關部門辦公室門口)剛好而已... 關到死還是槍斃啥的,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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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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