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MrHermes
*停權中*
 
MrHerme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堆高機... 好像在精誠八街那邊有看過...
     
      
舊 2008-06-12, 09:11 P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rHermes離線中  
指槍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3
你可以投書到台北市市長信箱 請交通管制工程處到你家前劃紅線

好處是依法有據 叫拖吊來拖車.

壞處就是你自己的車也不能停了


我是過來人...經驗談
 
舊 2008-06-12, 09:14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指槍離線中  
指槍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3
舊 2008-06-12, 09:16 P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指槍離線中  
指槍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3
路霸也可檢舉 http://www.tpd.gov.tw/html/index.htm

檢舉路霸

一、路霸認定標準:

有形路霸:  
1.行為人以「盆景、破椅子、拒馬、鐵鍊」等可移動物品或搭置活動車棚,將該路段長時間占為己用作停車位,並妨害政府對該路段之支配權(提供公用停車位供大眾免費停車之用)。 
2.賣車、洗車、修車業者占用道路為工作場所或違規停放待售、待修、待洗車輛。   
3.車輛違規裝置廣告看板長期占用道路或停車位。   
4.以固定之障礙物占用道路。   
5.利用道路堆積放置活動****物、拒馬、欄杆、桌椅、花盆及其他廢棄物占為營業處所或供自己停車之用。

無形路霸:(指未實際放置障礙物占用,而以行動禁止他人停車行為)  
1.占用人如破壞停放其「無形占用處所」之車輛,而被害人不在場構成刑法第354條 毀損罪,如被害人報案應受理偵辦,如被害人提出告訴即移送法辦。(刑度:處2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2.占用人如僅以言語要駕駛人不要將車停放於「其無形占用處所」,而無強暴、脅迫之行為 ,而造成駕駛人不敢將車停放該處,雖未涉及刑法之規定。但如有駕駛人投訴仍應受理並 對占用人實施告誡。   
3.占用人若以言詞恐嚇駕駛人如將車停放於「其無形占用處所」,將以破壞其車輛或加害其 生命、身體為要脅,致駕駛人心生畏懼而不敢停車,依刑法第305條恐嚇罪移送法辦 。(刑度: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4.占用人以強暴或脅迫駕駛人將停放於合法供停車(指非禁止停車處所)之「無形占用處所 」車輛開走或阻止駕駛人將車輛停放該處,不管有無發生爭吵,依刑法第304條強制 罪移送法辦。(刑度: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   
5.前項占用人如對駕駛人有傷害或當場破壞其車輛致不能行駛行為,除構成刑法傷害或毀損 罪外,仍構成強制罪。
舊 2008-06-12, 09:24 P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指槍離線中  
shtse
Golden Member
 
shts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Taiwan
文章: 3,701
Cool

在法規上 , 那是灰色地帶 ,
如果出事情如有人騎機車撞上死傷 , 就有得吵了 ,
若是停車格 , 汽車車主就幾乎沒啥事了 ,

最近也在傷腦筋要不要去申請公司前方也畫個紅線黃線的 ...
__________________
字卡美, 號鳥, 請多指教

音響也可省省玩 , 一萬塊買七零年代 Rotel Marantz Luxman 三美聲
我的 Canon 中三元 , Bronica Mamyia Pentax 中片福鏡頭
舊 2008-06-13, 06:29 A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htse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我的看法啦, 住市區或路邊都很容易被停車, 特別是隔壁有商店/餐館/任何營業.

因為根本就沒有足夠的地方給人停車, 我相信如果有停車場, 誰也不願意停路邊.

PS. 先排除連停車費都不想負擔的人. (這種人很多 @.@)

法律規定上, 沒有畫紅黃線就是可以停車了, 一般人門口就那麼大, 怎麼停都會檔到出入的.

(標題講得是真是假啊? 我回來不到幾天就知道了, 畢竟隨處可看)

我自己也停過別人門口, 因為附近根本就沒停車位, 我很願意走一段距離的, 但就是沒有.
(本身有從忠義路一段走到陶板屋的體驗, 或從北門路走到遠東百)

台灣停車位太少或某些地區根本就沒有, 這個, 對於住家或駕駛者都很困擾的.
舊 2008-06-13, 06:43 A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2離線中  
hufun
Major Member
 
hufu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61
我是當初在蓋房子的時候
一樓自己的地往內縮空出一塊地
這地是自己的私有財產
因此別人是不能停車的
一停
立刻請警察拖吊

不來立刻打電話申訴
舊 2008-06-13, 07:03 A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ufun離線中  
306
*停權中*
 
30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深深的海底
文章: 32
引用:
作者takeshi
重點應該是看到 "擋風玻璃上的立法院三個字" 吧



那更好處理~~

就投書媒體周刊記者吧~~
舊 2008-06-13, 07:45 A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306離線中  
517tainan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台南某地方
文章: 1,292
從樓上丟一盆花下去
然後說是天災,誰叫你要停在這邊
__________________
AM2 5200+ 華碩M3A78-EM 2G DDR2-800 微星1950Pro ASUS1814BL 500G梭魚.11 康舒430W
DC:Canon IXUS70 Canon S5is Fuji F100fd
DSLR:Nikon D90
舊 2008-06-13, 07:47 A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517tainan離線中  
ysvdvd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55
中壢中山東路天橋下的停車格也有不少被附近的民家
占用了,停個機車,放個花盆什麼的當作自己家車位,實
在也蠻扯的.
舊 2008-06-13, 08:31 A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svdvd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40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