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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st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21
上次我同學還有拿過傳單下面夾筆,原本想說是發傳單的,就幫忙拿
誰知道下面夾筆,一起拿起來後,就推不掉了=.=
買回去後筆是斷水的....
     
      
舊 2004-10-09, 03:35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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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st離線中  
=風=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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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太陽系-地球-亞洲-中華民國
文章: 2,579
引用:
作者kog781
說實在的,為什麼賣筆是不正當的工作?這我一點也不明白,既不偷又不搶的....

為什麼不行呢?不喜歡就別買不就行了,管人家這麼多。


作妓女也是不偷不搶,
詐騙集團也是不偷不搶,
照你的意思,
那都是對的。
用點頭腦想一下吧!
 
舊 2004-10-09, 04:02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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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離線中  
Rhoads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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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989
推不掉???
那是本身豬哥吧......
一般這種都是年輕妹妹
然後一直ㄋㄞ你..
cow...給我死一邊去不要煩我
還有跟我說"拜託嘛~~我們在比賽"的咧...
聽到就火.直接吼下去....老子我不吃這套
沒辦法....就是這種豬哥在捐錢給他們花
一個月10萬很簡單啊...成本幾塊錢.一支賺近兩百
一小時騙幾個豬頭就有了啊
他們還會自以為虧到妹回去爽半天吧..........

此文章於 2004-10-09 04:32 PM 被 Rhoads 編輯.
舊 2004-10-09, 04:28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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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eric
Power Member
 
jackeri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台南縣
文章: 583
10萬喔 那我也想去賣了 呵 太好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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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4-10-09, 06:26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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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eric離線中  
kog78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風=
作妓女也是不偷不搶,
詐騙集團也是不偷不搶,
照你的意思,
那都是對的。
用點頭腦想一下吧!


不偷不搶只是比喻,是說明不偷不犯法,不搶也不犯法,所以當然沒什麼不對。

那麼麻煩提出說明一下,詐騙集團是不是不犯法,作妓女是不是不犯法?

街頭賣筆不偷不搶的是有犯法還是沒犯法?敢問您的工作是不是不偷不搶?你認為賣筆的工作是比較接近您的工作,還是比較接近詐騙集團?到底是誰沒在用頭腦?

不過話又說回來,有些國家做妓女是不犯法的,所以我覺得這到是沒什麼。

此文章於 2004-10-10 03:39 AM 被 kog781 編輯.
舊 2004-10-10, 03:21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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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離線中  
neo901618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
引用:
作者kog781
不偷不搶只是比喻,是說明不偷不犯法,不搶也不犯法,所以當然沒什麼不對。

那麼麻煩提出說明一下,詐騙集團是不是不犯法,作妓女是不是不犯法?

街頭賣筆不偷不搶的是有犯法還是沒犯法?敢問您的工作是不是不偷不搶?你認為賣筆的工作是比較接近您的工作,還是比較接近詐騙集團?到底是誰沒在用頭腦?

不過話又說回來,有些國家做妓女是不犯法的,所以我覺得這到是沒什麼。



欺騙行為本質就是詐騙,騙民眾愛心又騙錢本質就是卑劣不是嗎?
這位大大為什麼要幫這些人除罪化呢?
舊 2004-10-10, 03:56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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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o901618離線中  
pilotjay
Power Member
 
pilotja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626
引用:
作者kog781
不偷不搶只是比喻,是說明不偷不犯法,不搶也不犯法,所以當然沒什麼不對。

那麼麻煩提出說明一下,詐騙集團是不是不犯法,作妓女是不是不犯法?

街頭賣筆不偷不搶的是有犯法還是沒犯法?敢問您的工作是不是不偷不搶?你認為賣筆的工作是比較接近您的工作,還是比較接近詐騙集團?到底是誰沒在用頭腦?

不過話又說回來,有些國家做妓女是不犯法的,所以我覺得這到是沒什麼。


你應該沒遇過"殺手級"的愛心筆推銷員吧
你不買就扒著你的大腿,又哭又鬧的
只差沒拿把刀在你面前割腕
(我有看過,但受害人不是我-好險,本來還以為是拍戲)

恐嚇的定義是:令對方心生恐懼,以達到自己的目的

你不買我就讓你丟臉丟到家,看你怕不怕丟臉
那嚴格來說,強迫推銷愛心筆是否算是恐嚇取財的一種????????

又有些利用慈善機構的名義要你買
但實際上收入根本全都是自己花用
那是否有涉及詐欺或偽造文書????????

行善是好事不是壞事,但確定對方是否為真正需要幫助的人也很重要
__________________

財.色.藝.無德可矣?

此文章於 2004-10-10 06:44 AM 被 pilotjay 編輯.
舊 2004-10-10, 06:42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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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lotjay離線中  
cafebug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cafeshops
文章: 25
前幾天騎自行車去街拍,沿著復興南路往北走
發現"每一個"捷運站的路口兩邊都各有一組殘障人士
而且賣的東西"全部都一樣"
集團化操作氣息實在太明顯,可以列入捷運奇景
__________________
u r the reason i am.
舊 2004-10-10, 10:33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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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ebug離線中  
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這到底有沒有單位可以接受檢舉,我真懷疑有人收到捐款
舊 2004-10-10, 10:43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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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離線中  
zoodong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159
現在看到義賣有的沒的
我都揮揮手就走過去了~不理對方
舊 2004-10-10, 11:05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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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odong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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