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文章: n/a
|
回覆: 回覆: 回覆: 減少分身的產生......
引用:
怎沒有? 讓你清醒一些啊,看看自己講了什麼東西. 引用:
喔,原來你覺得這裡可以發表不爽..既然你認為如此,我也不干涉,我沒意見. 引用:
哇咧哇咧哇咧 麻煩你回頭看自己寫的是什麼,誰叫你不講清楚說明白,你寫那樣分明就是 「new member令人反感」的意思嘛! 不然你說的new member指的是誰就說清楚點 看文的人不見得會曉得你是要指哪些人. 你以為每個人在意的事會和你一樣嗎 若那些只泡在影片區、DVD區的新會員來到這邊看,你覺得他會如何解讀呢? 引用:
|
|||||||||||
2003-03-26, 06:07 PM
#11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335
|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減少分身的產生......
引用:
我覺得yyb沒有「new member令人反感」的意思!! 如果你執意要解釋為這樣,你蠻令我反感
__________________
BT上網機 MB: ASUS P3BF ver1.03 Since 1999 CPU: Celeron 1.1AG @ 1.36G +愛群轉卡v.2 RAM: 創見PC133 256MB *2 Samsung顆粒 顯示卡: ELSA Gefroce256 ERAZOR X 音效卡: 瑞麗聲之鑽 AU8820 燒掉了 HD: Q牌20G & 7200.8 ST3200826A 200G/8M + Seagate 梭魚IV ST340016A 40G/7200rpm 最安靜的硬碟很安靜地走了 DVD-ROM: TOSHIBA SD-M1712 <Black> DVD+R/RW:BenQ 1640 <Black> POWER: HEC 350LD-T 三年保固一過就掛點,電容凸頂囉 網路卡: Macronix MX98715-Based Case:巴黎鐵塔<Black> Total耗電:87W |
|||
2003-03-26, 07:50 PM
#12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1
文章: 650
|
除非有鐵証(hard evidence)才能對違規的會員做出適當的處置,如果只是個人主觀的認定或懷疑,但該 ID 並沒有做出違規的事情,就不能濫用權力隨你所好。
論壇中有意義的主體是 ID 而不是現實生活的人,要管理的也是 ID 而不是人,否則到處懷疑到時候就會有新的紛爭出現。 |
2003-03-27, 01:05 AM
#13
|
訪客
文章: n/a
|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減少分身的產生......
引用:
因為你是從自己的角度來解釋嘛 引用:
你還挺容易對人反感嘛 如果我同意yyb的意思,你就不反感啦? |
||
2003-03-27, 01:23 AM
#14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724
|
我是建議目前先暫時停止註冊新會員
至少先停個一兩週,讓版面先清靜一點. 把搗亂的幾個ID先停權.. 受不了,連七嘴八舌區都不得安寧. 沒有人說鞭屍犯法,但老把舊文章推上來. 阿是怎樣? 復古是不是? 懷舊啊? 有人跟你很熟嗎? 請站長明言規範一下,刻意洗版面者停權吧. |
2003-03-27, 02:00 AM
#15
|
訪客
文章: n/a
|
引用:
=============================================== 邊闢入裡 |
|
2003-03-27, 02:05 AM
#16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235
|
我也覺得三灌王學長說的可以試試,雖然有點對不起真的想問問題的新會員,但是有辦法總比沒辦法好...
最近突然出現很多New Member一直在挖舊文章......我想站長也大概知道是哪些人... 我覺得......考慮看看吧...... |
2003-03-27, 02:08 AM
#17
|
訪客
文章: n/a
|
引用:
挖舊文也不行啊 你管人家 你有什麼小規矩乾脆一次說清楚啦 此文章於 2003-03-27 02:23 AM 被 RememberTheTime 編輯. |
|
2003-03-27, 02:12 AM
#18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天堂
文章: 1,688
|
引用:
最近的確多了不少這類的文章, 實在是看不下去...比之前的黃色炸藥、致命漩渦有過之... 建議站長可以將註冊新會員的功能先停一陣子~
__________________
初學者的無知在於未學,學者的無知在於學後... 你曾經愛過的人使你失望之後, 他看起來就似乎有了許多缺點。 Schultz 人格理論 |
|
2003-03-27, 02:35 AM
#19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1
文章: 650
|
我也不清楚扒(爬)文或鞭屍有啥不對!?有違反版規嗎?還是只是個人的主觀好惡呢?又或只是針對某些看不順眼之人做出這樣的行為進而討厭這樣的行為呢?
如果是同樣或是類似的議題,放在同一個討論串跟開新的討論串,到底孰優熟劣,其實也很難定論吧!如果是閒話區,反正灌水與離題都不違規(難不成只限定這是某些特定人士才能做嗎?),除非有新的規定明文定出來,否則要如何發言應該是會員們的自由,如果看不順眼得話乾脆使用壞人列表就好了。 |
2003-03-27, 02:40 AM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