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2
如果做決定的人沒有切身利害關係, 那通常都會做出很難以服眾的決定.
這是有科學驗證的.

但有切身利害關係, 通常也會做出過激的決定, 這也是有科學驗證的, 所以問題:
要一個無關者來做決定? 還是要一個有切身關係者來做決定?

我的看法是: 犯罪類, 切身關係者.
     
      
舊 2026-08-30, 11:27 A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5離線中  
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898
引用:
作者巴豆布妖
如果最終仍由 法官們 來決定, 那請問這 國民法官 來參審做什麼? 旁邊喝茶聊天就好了啊
就像美國 陪審團 決定有罪後, 結果法官說 沒罪 然後放人, 那要 陪審團 來做什麼?

老愛喊司法改革, 自徐自己是進步主義份子去抗爭去改革賺名聲, 然後什麼也不敢改


其實美國法官是可以推翻陪審團決議的。
關鍵字: JNOV 逕為判決
民事判決中,法官用來削減天價賠償時常會用到。
刑事判決中,如果法官認定證據不足以支撐陪審團決議
(翻譯:就是覺得陪審團法盲濫情眼瞎)就可能動用,
但是這樣做也很容易造成上訴。
 
__________________
垃圾桶名單:
ankk
chumowu
cp03
jeffk
LDSKING
LDSKING II
leeking
leeko
MyChris
River Spinach
smoguli
Whole Truth
wpc0406
YorkHapy
冬之炎陽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爆走企鵝
tvt
hill45678
rcack
卜派
polor
manoerina
afeaanpv
SUNGF
samwu995
cd1971
垃圾敢在任何平臺罵習禁評?
選擇性辦案的糾察隊長這種比垃圾還低級,
對論壇實際危害性可能還更大。
舊 2026-08-30, 12:30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ermit Crab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巴豆布妖
如果最終仍由 法官們 來決定, 那請問這 國民法官 來參審做什麼? 旁邊喝茶聊天就好了啊
就像美國 陪審團 決定有罪後, 結果法官說 沒罪 然後放人, 那要 陪審團 來做什麼?

老愛喊司法改革, 自徐自己是進步主義份子去抗爭去改革賺名聲, 然後什麼也不敢改


判決需要法官及國民法官全體為之,有罪判決要達到全體3分之2以上。
因此國民法官的意見仍然很重要。

不要什麼事都只會看死刑的部份。
舊 2026-08-30, 06:29 P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惡蟲離線中  
阿魯米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27
如果台灣記者以下這段文字沒有寫錯的話
-----------------------------
司法院也回應指一審認為檢察官無法證明被告
符合「直接故意殺人罪中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
「再犯類似最嚴重犯罪之高度危險,且無更生教化、再社會化之可能」
---------------------------------------------

原來檢察官不只要提出人證,物證,還要證明上述二點鬼理論
只能說在台灣殺一個人很容易,
但要殺一個殺人犯,操你x的難上加難

此文章於 2026-08-31 01:01 AM 被 阿魯米 編輯.
舊 2026-08-31, 12:59 A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阿魯米離線中  
巴豆布妖
New Member
 
巴豆布妖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8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其實美國法官是可以推翻陪審團決議的。

這就像很多法律要考慮很多事, 法條列在那是為了應付各種案情, 就跟一審有罪, 還有二審
三審可以推翻上一位法官的決案. 但不是讓你把法官推翻陪審團當常態用, 連他們自己法律人
都說, 這是 ‘highly unusual’, 爭議很大的

然後跟我們這案例又很不一樣, 我們所有法官都判有罪也沒爭議, 只是對罰則有意見, 如果
真不想讓國民法官碰這塊, 一開始就陪審團制就好了啊, 只能判有罪無罪
舊 2026-08-31, 01:43 A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巴豆布妖離線中  
polor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703
2026-08-21 高市早苗任內首次!日本今執行死刑 柏青哥店縱火釀5死「嫌犯曾喊大家一起死」

大阪2009年發生一起驚悚案件,一家柏青哥店遭縱火,共有5人因此身亡,縱火者高見素因謀殺、縱火罪遭判死刑,
高見素今(21)日被執行死刑,這也是日本首相高市早苗上任後,首次執行死刑。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26-08-31, 06:05 A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olor離線中  
Jeff-h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89
如果是三名法官, 有不一致的意見
才找國民法官來加入判決. 其中經過不一致判決的說明後
經過法官與國民法官的多數決為主.
我是覺得這樣才相對公平啦.
__________________
Jeff-h
舊 2026-08-31, 10:48 A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eff-h離線中  
ExtremeTech
Elite Member
 
ExtremeTec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不正常人類研究中心
文章: 6,389
只能參加一審本來就是打假球啊
舊 2026-08-31, 11:25 A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xtremeTech離線中  
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898
引用:
作者阿魯米
如果台灣記者以下這段文字沒有寫錯的話
-----------------------------
司法院也回應指一審認為檢察官無法證明被告
符合「直接故意殺人罪中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
「再犯類似最嚴重犯罪之高度危險,且無更生教化、再社會化之可能」
---------------------------------------------

原來檢察官不只要提出人證,物證,還要證明上述二點鬼理論
只能說在台灣殺一個人很容易,
但要殺一個殺人犯,操你x的難上加難


要證明無更生教化、再社會化之可能這個很困難吧!
__________________
垃圾桶名單:
ankk
chumowu
cp03
jeffk
LDSKING
LDSKING II
leeking
leeko
MyChris
River Spinach
smoguli
Whole Truth
wpc0406
YorkHapy
冬之炎陽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爆走企鵝
tvt
hill45678
rcack
卜派
polor
manoerina
afeaanpv
SUNGF
samwu995
cd1971
垃圾敢在任何平臺罵習禁評?
選擇性辦案的糾察隊長這種比垃圾還低級,
對論壇實際危害性可能還更大。
舊 2026-08-31, 11:45 A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ermit Crab離線中  
ExtremeTech
Elite Member
 
ExtremeTec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不正常人類研究中心
文章: 6,389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要證明無更生教化、再社會化之可能這個很困難吧!



能不能教化
這問題一點都不重要

這些法匠都忘記本來社會規範與法律的初衷

重點就是要保護大眾的安全

所以判決之前要無罪推定

但是判決之後要有害推定

他們要保證罪犯無害後才能放出啊
舊 2026-08-31, 11:50 A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xtremeTech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8:59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