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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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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185 條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 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意思是 主謀跟車手是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 不管主謀跟車手的刑責比例是多少 主謀要連帶負責車手的賠償 車手也要連帶也要負責主謀的賠償 因此受害者要向主謀或車手求償這135萬都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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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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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當車手的一樣是活該
這種貪小錢賠大錢的多來幾個慢慢沒人當車手 就會逮到離主嫌近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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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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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這樣說 比例是 你領走135 然後你要證明給上線了 如果不能證明 就是有一定責任 說白了 就是要你跟警察搓湯圓 去抓上線 這筆錢在沒有上線出現之前 只有你有過手 所以咬你沒商量啦 你覺得過重 被騙的苦主也覺得她很苦 大概是這樣吧 反正都是要找到錢為主 錢才是主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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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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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這樣的 就算你(車手)能證明你給上線了 你仍是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的加害者之一 所有加害者之間都有連帶賠償責任 這135萬仍然可以向你強制執行 此文章於 2022-10-04 09:15 AM 被 dkjfs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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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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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雖然你這麼假設是沒錯,但好奇atm會準備那麼多現金嗎? ---- 找了下谷歌, 自動櫃員機最多可裝多少錢? 全台最大ATM展間揭密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608...%96%A4%E3%80%8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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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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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關完還是要賠的,民事歸民事,刑事歸刑事,不是關了就不用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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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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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啊 誰有錢誰賠阿 找到尾巴的錢 去賠 賠完看多少再來談怎麼處理阿 不然說白了 找個白癡小弟在中間 兩頭談好 榨乾中間的還比較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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