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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P 三代
*停權中*
 
CPAP 三代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8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82
引用:
作者SMiLEAhPaiN
台灣有病的人很多,ptt這幾天才遇上一位喜歡在下雨天去輾水坑噴行人的

酒駕只是其中一環,整個台灣對於交通的法律與罰則都有很大的問題。
停人行道、逼斑馬線的行人

以超速來說,你超過速限幾公里就罰你年薪多少%
速限110你開120就罰10%年薪
酒駕就直接罰等同車價的罰款,大家就會乖了。

以前有印象看過新聞報導,在北歐[瑞典還是芬蘭?]就是用年薪%去罰
有位公司CEO超速一次就被罰了上百萬該國幣..
     
      
舊 2021-11-06, 12:40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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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P 三代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雖然和酒駕無關的一件事..相同的反映台灣的司法真的很棒..
前幾天捷運揮刀事件..
『檢察官依據監視器畫面等事證,認為林翁當時持刀只是放在身側,應無要傷人意圖』
我以為鄭捷這名字應該還沒被人遺忘..
現在在捷運揮刀已經可以"應無傷人意圖"了..
台灣的司法就是要有人死,才算事....
酒駕累犯又如何? 還沒撞死人都不算事...
就算撞死人了..多半也是很有悔意....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21-11-06, 01:06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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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你是第一天才到鬼島嗎

>台灣的司法就是要有人死,才算事....

就算有人死都不算什麼事。

竹東案犯人說只是要"教訓她",死人不會說話,法官都採信啦。
這種案總會令我想起東方快車謀殺案。

一人捅他(她)一刀,不知道哪一刀才致死,所以大家都不算殺人,皆大歡喜。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21-11-06, 01:36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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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venon0916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06
台灣2020年事故死亡3000人,一點都不痛不癢
政府取締違規怪政府搶錢,民眾檢舉怪檢舉達人,

出事故死掉時有啥好靠北的!!

在台灣不要臉你就無敵了
舊 2021-11-06, 02:48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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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on0916離線中  
venon0916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06
引用:
作者Crazynut
你是第一天才到鬼島嗎

>台灣的司法就是要有人死,才算事....

就算有人死都不算什麼事。

竹東案犯人說只是要"教訓她",死人不會說話,法官都採信啦。
這種案總會令我想起東方快車謀殺案。

一人捅他(她)一刀,不知道哪一刀才致死,所以大家都不算殺人,皆大歡喜。


台灣是犯罪成本最最低的國家,不僅刑度判超輕,
恐龍法官還會幫罪犯講話,

台中被無辜殺死的醫生,法官說醫生遺孀很有錢,
所以罪犯不用賠錢!?

每每賠錢要考量罪犯能力,所以只要沒錢,
殺幾個都無所謂,關也關不了多久,

搞個變臉還比較震怒
舊 2021-11-06, 02:52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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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on0916離線中  
厝漢
Major Member
 
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可惜呀 今天要是撞個恐龍法官就好了。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21-11-06, 05:29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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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  
豆子
*停權中*
 
豆子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山與海之間...
文章: 58
每次看到您這句話我都鼓勵您
當第一個勇士
來南部
您說過 南部殺人是無罪的呢
舊 2021-11-06, 08:10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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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子離線中  
溫柔風
Major Member
 
溫柔風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縹緲風雲間
文章: 248
支持酒駕肇事致人於死判唯一死刑!!!
__________________
溫柔地圍繞著妳, 即使是一陣風也好....
舊 2021-11-06, 09:11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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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柔風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EAC212
雖然和酒駕無關的一件事..相同的反映台灣的司法真的很棒..
前幾天捷運揮刀事件..
『檢察官依據監視器畫面等事證,認為林翁當時持刀只是放在身側,應無要傷人意圖』
我以為鄭捷這名字應該還沒被人遺忘..
現在在捷運揮刀已經可以"應無傷人意圖"了..
台灣的司法就是要有人死,才算事....
酒駕累犯又如何? 還沒撞死人都不算事...
就算撞死人了..多半也是很有悔意....


如果你指的是捷運林姓老翁事件,那件新聞內有講有以恐嚇危害公眾安全罪起訴。

因為該老翁實際上並沒有傷害到任何人,我國刑法不罰傷害未遂。
如果你想辦殺人未遂,依新聞資料來看,老翁持刀但未做揮砍的動作,這樣無法認定他有實施殺人的行為,你不可能把公眾場所拿把刀的人都去論以殺人未遂,所以恐嚇危害公眾安全罪才是看起來可以成罪的。


引用:
作者Crazynut
你是第一天才到鬼島嗎

>台灣的司法就是要有人死,才算事....

就算有人死都不算什麼事。

竹東案犯人說只是要"教訓她",死人不會說話,法官都採信啦。
這種案總會令我想起東方快車謀殺案。

一人捅他(她)一刀,不知道哪一刀才致死,所以大家都不算殺人,皆大歡喜。


又來了,一個不會看判決書又喜歡胡扯的人。
竹東案的被告都是被判強制性 交而殺被害人罪有罪,你看起來不懂這罪是什麼意思。
舊 2021-11-06, 10:15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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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惡蟲
如果你指的是捷運林姓老翁事件,那件新聞內有講有以恐嚇危害公眾安全罪起訴。

因為該老翁實際上並沒有傷害到任何人,我國刑法不罰傷害未遂。
如果你想辦殺人未遂,依新聞資料來看,老翁持刀但未做揮砍的動作,這樣無法認定他有實施殺人的行為,你不可能把公眾場所拿把刀的人都去論以殺人未遂,所以恐嚇危害公眾安全罪才是看起來可以成罪的。

你又在練什麼廢話了?
我哪裡在講殺人未遂了,
是吃飽沒事就跑來扣人帽子嗎?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21-11-06, 10:36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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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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