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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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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偽作買賣的行為模式中,經常出現的就是在短時間內同時以高價委託 買進,又以低價委託賣出,致造成經電腦撮合後,自己買到自己會同一集團成員 相對賣出的委託,產生「相對成交」的情形,此種情形對於行為人而言,除繳交 證券交易稅及手續費外,就該筆交易而言,並無獲利的情形。而任何人在股票市 場買賣無非是想獲利,所謂「殺頭生意有人做,賠本生意無人幹」,因此產生相 對成交的行為,已經違反一般人的常規。究其目的無非想製造活絡假象,引誘一 般散戶投資人介入買賣,使其得以順利拉抬股價並出脫獲利,其操縱股價的「意 圖」已經至為明顯。 這種經常判無罪 比較惡劣的"相對成交"是操盤手, 利用A投資人的資金, 出脫B投資人被套牢的股票, 變成A投資人被套牢 普通人投資基金, 很容易變成幫大戶出脫股票的盤子 有時股票漲翻天, 基金卻賠一屁股, 就是這種情形, 不過這種大概也無罪, 誰叫你要買那種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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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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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成交量低的, 就有可能, 例如A帳戶掛100買1萬張, B帳戶掛100賣1萬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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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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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事實上還有更狠的,最後一刀由一堆人頭帳戶去接,所以可以賣到最高價。但這些人頭帳戶戶頭沒錢,全部違約交割。最後券商倒大楣。所以這個基本上十之八九是券商發現交易情況有問題去舉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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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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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在股市超多,左手賣右手製造交易量,或是拉抬、貶低股價,金額都比這例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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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此文章於 2019-07-14 09:58 AM 被 Quaker20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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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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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比特幣買賣, 也是如此手法哄抬價格(90%假買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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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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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疏通吧
不然台股一缸子這種交易手法 卻只有他被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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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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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C為何登上顛峰那串.. VIA.. 說真的, 不一定是如此, 但為何都會想到這個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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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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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向來很爛,沒聽過有人說現在才變爛的⋯⋯
引用:
台灣還是有在抓內線,新聞底下就有,可能看好不好抓,罪證充不充足。 不過過去台灣司法明顯有偏差,可能真的有故意放掉一堆背景夠硬的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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