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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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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的司法官(法/檢/律)可以跟記者,政客一起名列三大台灣人最不可信任的職業 偏偏台灣的走向決定在政客,與論隨媒體操作,司法更由司法官把持 超可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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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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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真的,我以前也跟你是同一個觀念∼覺得對就是對,錯就是錯,沒必要為了做錯的人妥協... 不過這個觀念在我出車禍後改掉了∼畢竟命是自己的,就算再怎麼正確,最後受傷的是自己的話一切都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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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眼前有一個紅色按鈕,按鈕旁邊寫著『別按,危險』時,你是不是像我一樣,會有一股想按下去的衝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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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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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棺的考量是
不希望理直氣壯的駕駛就一路衝過去無視闖紅燈者的生命安全 表面上這考量不錯 但實際上是錯的.這會增加開車駕駛的精神負擔壓力.過紅燈仍得觀察前方敵情.. 為了少數幾個不守法律的人,去懲罰千萬個遵守法律的人. 懲善揚惡 是很糟糕的治國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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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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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沒有禮讓行人的觀念,當然會覺得這個判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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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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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老人家一個綠燈走不完斑馬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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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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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好像也沒說女大生已經確定判賠了,如果是真的太突然行車方真來不及閃避也是有被判無責任的前例。當然這種闖紅燈的真的讓人杜欄,但法律也不可能定成只要是違規的撞給他死都沒關係,如果真訂成那樣才是恐怖吧。只是到底行車的一方有無辦法做出及時反應這點的判斷很難,每個人標準都不同,才會有這麼多糾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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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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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印象中也好像在談判中. 要看女大生是否有足夠的反應時間. 但是老三寶家屬很強硬,就是要要求賠多少. 現在有些法官已經沒那麼恐龍, 希望女大生遇到正常一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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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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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前面就有一個看不起防衛性駕駛 大卡車會看得到啦!更多的是小貓小狗,前面貨車掉下東西在滾動,甚至是路面突然塌陷, 要求償,哈!摔車後,命有沒有保住都是個問題,有命才有得談,遇到流浪狗你去找誰,動保團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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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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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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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行人闖紅燈,但是在斑馬線上,這樣有帝王條款嗎?
印象中美國只要你闖紅燈,就是錯,即便在斑馬線上也是一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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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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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辦法讓法官相信
這個車禍是注意也無法避免的 就不會有刑事上的責任 但 民事上可能還是逃不掉 因為造成損害是事實 刑事跟民事認定的方式未必會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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