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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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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那個當下 只要那台大車沒有違規開進不該進的地方 這事根本不會發生 去預設這台不撞也有別台撞這種事沒什麼意義更沒有根據 除非你能找出當天所有經過該處車流證明 那台水泥車沒經過也有其他大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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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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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應該跟無照駕駛一樣無關肇責 大車頂多違規被開單 但是這項違規與事故無關 讓版上有法律專家來說明吧 我只是假設一下,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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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文章: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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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會笑屎,說的好像只有大車才撞的死一樣 跟匪區抱小孩在賣場垃圾桶小便的思維差不多,26家長:只要賣場內販售區有廁所,這42根本不會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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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金瓜石爬煙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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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8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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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意此邏輯, 那台大車違規在先, 就如同違規停紅線被撞, 雖人不在車上開車, 亦有過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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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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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明白自己在說什麼嗎? 把人命和拉屎拿來類比? 那地方之所以禁止大車 肯定是有理由的 光是空間就有很大差別 車重也大不相同 你的邏輯更好笑 說的好像交通規則和死亡率無關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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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文章: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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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那個當下 只要那台大車沒有違規開進不該進的地方 這事根本不會發生 <<<您別誤會,俺說的是您的想法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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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金瓜石爬煙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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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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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沒有誤會任何事 "只要那台大車沒有違規開進不該進的地方 這事根本不會發生" 這句話邏輯上沒有任何錯誤 該女是被此違規車撞死 當下此車若遵守規定走其他路線 此意外根本不會發生 交通規則就是用來減低意外發生的機率 我不明白這有哪裡好笑 又和你的拉屎論有什麼毛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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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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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的道理跟質疑,小弟認同 不過就我們經常看到的無照上路肇事卻無肇責的眾多案例來說 我們的交通法規把行政處罰跟實際行為兩者分開 所以無肇駕駛會吃罰單,但是肇事責任會依照現場狀況 由肇責判斷單位來評判,這中間不會拿無照駕駛作為肇責的比例計算 套用在這個事件上 水泥車走市區會被開單 但是他行車當下無超速,無酒駕,無任意變換車道 又死者跌入他車前的時間小於反應時間,也無應注意未注意的事實 最後的結果大概就是不起訴處分,請警方開一張水泥車闖市區的罰單 肇責部分估計會是零或是非常低,以上給您參考 這是台灣法律的現實面,氣憤,不合理,但只能接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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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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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靜冷靜...車禍有時就是要在那個瞬間才會剛好發生
任何一方快個5秒慢個5秒,就不至於有那場車禍 (或是傷害程度會差很多) 如果孝女那天不去捐血,那天捐血完有休息5分鐘 要是水泥車司機沒走那條路,或是他中途去買杯涼的 這事的確是不會發生的... 要說說不完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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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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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蝴蝶效應大概就是醬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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