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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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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地虎
文章: 240
1.扣掉交通津貼,剩下部分有沒有大於基本工資
沒有:違法
有大於基本工資:繼續下一點
2.報所得稅的時候,交通津貼有沒有列入過人所得
有:違法,公司實際沒支出這些發票的錢,卻扣除
沒有:恭喜你少繳一點所得稅,但是勞保保障也變少
     
      
舊 2018-06-15, 03:29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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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ang離線中  
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不合法

首先談定的薪資該給多少就要給多少,不能說員工沒額外提供憑証就減少給付薪資

巧立名目要員工自行申請,這明擺著就是要利用員工搜集憑証,同時減少薪資給付名目

相對的,在投保勞健保和勞退時,也一定會少這一千元

連一千元都要如此玩,這家公司還是快點離開的好
 
舊 2018-06-15, 03:33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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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離線中  
brookshuang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8
文章: 116
我也是第一次碰見公司這麼做,所以才納悶這是合法或非法。
交通津貼不計,底薪加伙食津貼還是有超過基本工資的。
但原本是包在工資內的東西,卻變成真的要員工實際使用報帳才願意給,這我是覺得不合理。
雖然1000是不多,可是這有點半強迫消費的意思了。
所得稅不清楚,因為才剛進去。

目前已知的是他的薪資總共就是28000,底薪24600,伙食津貼2400,交通津貼1000。
不過底薪加伙食津貼也有27000,但公司給他保的勞保級距只有25200,不知道這是正常還是公司偷雞?
我也是跟他說這公司別去比較好,會算這麼細的公司真的不多見。
舊 2018-06-15, 03:45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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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okshuang離線中  
tacowave
*停權中*
 
tacowav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這公司OK阿
津貼是津貼 薪資是薪資
算得越細 對員工是好事 就怕那種給你薪水 就叫你包山包海的
出差補助 住房補助 伙食補助 交通補助等等 應該入職的時候會給你一本公司計算方式吧
我公司就有
舊 2018-06-15, 03:53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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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owave離線中  
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brookshuang
。。。。。。

目前已知的是他的薪資總共就是28000,底薪24600,伙食津貼2400,交通津貼1000。
不過底薪加伙食津貼也有27000,但公司給他保的勞保級距只有25200,不知道這是正常還是公司偷雞?
我也是跟他說這公司別去比較好,會算這麼細的公司真的不多見。


公司偷雞

很明顯的投保是以底薪投保,24000(級距3)<24600(薪資)<25200(級距4)

正確的投保應該是投保28800

(28800-25200)*6%=216,亦即公司每個月少給付退休金216元到你朋友的帳戶,一年就2592元....這還不算,如果以後遇到事故時,勞保給付的損失部份

企業經營者不是正派經營的想法,而且薪資也不高,可以繼續找工作了...



引用:
作者tacowave
這公司OK阿
津貼是津貼 薪資是薪資
算得越細 對員工是好事 就怕那種給你薪水 就叫你包山包海的
出差補助 住房補助 伙食補助 交通補助等等 應該入職的時候會給你一本公司計算方式吧
我公司就有


這是舊觀念了,常態型的津貼早已會被認定是薪資

部份有差別的是在稅的應用,例如伙食津貼,每人免稅額是2400,所以拆出這一名目對員工報稅時有利

但,這仍是屬薪資範籌,不能因此就免除在薪資的計算基準

此文章於 2018-06-15 03:58 PM 被 跳海人 編輯.
舊 2018-06-15, 03:55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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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離線中  
pharaoh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台灣彰化
文章: 10
把公司統編給朋友或家人就好了
有去加油就報統編
之後再拿一堆發票去請領
反正算帳是財務會計的事,一個月幾十張發票很正常吧
這樣不就可以支出大於收入了
久了會計受不了就會請上頭改了
舊 2018-06-15, 09:20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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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raoh離線中  
anderson1127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035
我是覺得

如果公司是以1萬來當做津貼給付 , 那去理論算是合理!!

1千 就變成去理論也不是,不去理論也不是!!

如果為了這一千去換工作,你認為值不值得??

算了 , 反正照規矩來 , 去儲值悠遊卡就是了 , 一來直接報帳領錢 , 二來悠遊卡在身上
愛買什麼就買什麼(小東西) , 反正可以使用悠遊卡的地方多 , 不怕沒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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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8-06-15, 11:20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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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erson1127現在在線上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73
我一直覺得應該要立法規定公司徵才時報的薪資,不得將加班費、交通費、xx費包在一起
每個月領3.5萬,結果底薪是22k...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18-06-15, 11:47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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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公司這樣是合法還是違法?

之前 我去過物業公司 有些真的就這樣搞

也不能說算違法 簡單講 錢你先花
打發票統編在補給你


之前 我一千元郵資補貼 開了快20張加起來 才有
用機車加油報的 主管說 不要這樣 會計報帳報到很不爽的樣子


還好那間公司 後來我也離開了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8-06-15, 11:49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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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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