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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0
文章: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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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實過生活的, 也有很多開車的, 奇奇怪怪的人, 也有很多騎車的, 只不過這些奇奇怪怪的騎車人撞死的多半是自己或自己的親朋好友... 更多老實過生活的人, 為了自身與家人著想, 選擇不騎車... 我不是很老實但還算老實, 我選擇大眾運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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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別再鬼話啥 "寧可信其有, 不可信其無" , 別再害人了, 與其庸人自擾, 寧可信其無! --- 搞綠能是要看風水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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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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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有酒駕肇事前科給過緩刑的,還上了報,是沒機會再給緩刑的
看似可以構成185之3第2項判個3年以上進去關 但是呢 實務上,就算酒駕並肇事,這2個行為還是可以被切割的 意思就是即使飲酒後肇事發生死亡的結果 但不表示肇事就是因為酒駕所致而一定成立185之3的2項前段的酒駕致人於死 所以實務上 這個案子被告有可能在這因果關係之間作切割抗辯到底, 然後一方面以高額賠償金與被害人和解 如果和解,不無可能將酒駕跟過失致死拆成2個行為來判決 就算無照駕駛在過失致死這邊加重,但還可以加上自首減輕 所以如果要輕判,比如酒駕判5個月,過失致死判6個月,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可易科罰金 這種判決方式在實務上並不難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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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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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老實實的過日子, 不是開車就是搭火車跟走路.. 怎麼算?
說真的日常看到的例子, 絕大部分都是騎車的去撞開車的. 只不過, 開車的還沒看過哪一個死, 甚至沒受傷, 然後承擔3成. 機車好一點的, 和解; 不好的, 也是和解只是開口就1萬. 因為機車都受傷了, 都弱勢的感覺, 但他們都去撞車的好多好多個. 公司前面也是繁忙路段, 汽車去撞機車的機率可能沒有1/10.. 但你要說違規, 兩者違規量都很大, 通常事故的時候, 兩個都違規中. 只要其中一個不違規, 要有事故也不容易, 即使另一個是違規的.. 以上都是實話, 我是一個老老實實的人, 極少開車, 都搭火車跟走路. 躲在騎樓內, 看路上兩者爭鋒. **但酒駕: 直接重罰+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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