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5
|
引用:
喔喔 膝蓋阿 請原諒我這樣說 更爽XD 更可以說內傷膝蓋怎樣怎樣的,反正就是裝慘一點,說現在行走不順(不是叫你朋友裝掰咖,不能走路喔) 這筆金額,有的談了XD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2
|
引用:
照片只是結果吧, 過程可以各說各話 想叫對方全賠應該不太可能吧 要是最後得互賠就虧更大 |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
證據、證據、證據 無敵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有證據、有鑑定報告都可能輸掉了 更別說只剩這張沒屁用的照片 如果我沒記錯 傷害告訴期限是6個月 民事求償是2年 趕快去找個熟悉車禍事故的律師比較實際!!!
__________________
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584
|
最關鍵的影片都沒了…這…可能很難救…
![]() 機車要是有裝行車記錄器這時候就不用煩惱警察菜過頭了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
傷害罪先告下去吧...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
先去申請初判表和現場圖
如果初判表有明很顯的初判結果,那勝面就很大了 只要對方有肇責,且你朋友有受傷,過失傷害就就跑不掉了 基本款就是30天,折現也得有9萬元(當然這是付給國家的) 可以做的方式,一般是先走調解,去交通大隊申請即可,調解需在六個月內提出 有明確的損失,包過財損和人傷,所有單據一定都要留 去看病,坐計程車費用也可列入 薪資部份,要先列出你朋友每月所得,再看就診的情況去推算應該賠償多少 這些有單據的,大概就是以肇責比去賠 若對方是全責,有單據的一個也跑不掉 精神賠償部份,那才是有得談的內容 如果對方有保險,大都會由保險公司出面調解,若初判表沒有肇責比,保險公司開口就是五五計,所以第一次合解大概都是失敗收場居多 若是要做鑑定,就要自費,而且大約要1-2個月的時間,才會有結果 所以要做鑑定似乎要直接上法院,法院再轉調解不成立,法院再轉鑑定似乎才可免費(這部份我不是很確定,如果有誤,請鞭小力一點)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4
|
引用:
怎麼會有這麼菜的車禍事故處理警察?去年下班出公司在門口擦撞,警察去對面公司調監視畫面,手機直接把保全螢幕畫面錄下來就好了,哪需要動用到側錄機。 話說,現在路上行車,各式各樣無法預期的狀況越來越多,裝個行車記錄器還蠻重要的。 |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32
|
關鍵字"以刑逼民"
汽車受損跟機車受損,都算民事 但是你有體傷,也驗傷了 如果對方不想賠或不願意賠 請跟她講:我受傷了,所以我要告你傷害罪 傷害罪是刑事,記得六個月內要提告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__________________
本站不提供問事、通靈、解夢、占卜、處理卡到陰或醫療……等服務 問事、通靈、卡到陰請左轉到各大廟宇,解夢、占卜,請右轉到各大夜市 醫療請關電腦出門到各家診所及區域醫院。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您的住址: 風城
文章: 323
|
車禍大都保險公司出面.若不出面在那魯小小的就去告.
另警察側錄失敗但有看過影片,不能當證人嗎? 警察側錄失敗算不算業務過失?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92
|
類似我的case翻版…我就是那台小客車
我從巷口出來,對方機車煞不住撞到汽車側面。 有報警,肇責汽車轉彎未禮讓直行 ,機車超速 合解時機車方只拿出受傷診斷證明,醫院只開了挫傷 單據只有機車修復的報價單,2千 對方直接開價20萬,含6個月不能上班的薪水、中藥、交通費用、精神賠償… 保險公司請他提供任何收據,對方完全拿不出來…連醫院掛號單都沒有 沒任何單據下,保險公司只願賠6千,加上精神賠償、修車費,保險公司只同意賠2萬 對方嗆明底限是5萬,不然上法院,保險公司也說上法院最後不管判多少都由保險公司全額付(我有保超額1千萬),但這個case判下來不會超過1萬 但車主會有過失傷害前科,有一點點機會不起訴但要賭嗎? 我只好自掏腰包貼3萬,湊5萬給對方去買藥啦… 所以車禍有受傷一方對沒受傷,基本上就立於不敗之地,就看你想凹多少了 此文章於 2018-01-10 09:48 AM 被 lichai 編輯.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