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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Kingston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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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喔,影片0:37處記者有說,就是同一個人。 當初如果有提供影片,這個嫌犯可能會被抓,今天就沒有機會來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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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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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家銀樓都有監視器吧,慣犯刑事組都認的出來,除非要抓逃逸路線才需調別人監視器,
台南雖然監視器密度沒有別人高,但是缺一家應該還是可以的。 犯罪者最高興大家都冷漠自掃門前雪,這樣被抓到機會就降低了。 可是有人去法院作證結果被報復放火燒房子連人也被燒死,法院也沒判多重,只會天天出來嘴砲推"吹哨者法案"。連個保護令制度也沒有,只會跟你講不能騷擾證人,都關出來了,沒保護令你是能管他要怎樣膩。 至於現世報就扯遠了。難道被酒駕撞死的都是前世沒積陰德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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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風城
文章: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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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怕被報復嗎!??
否則舉手之勞 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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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流系統全部到位,好好聽音樂,音樂好好聽。 ![]() 重機的奧妙之處,就是 在併排行駛、鑽車縫時,它視同機車… 在爭取路權時,它又視同汽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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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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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真搞不懂,舉手之勞而已,一定會被嫌疑犯知道提供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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