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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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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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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下面留言看了覺得台灣很悲哀
一堆人說過氣了 對於議題沒有持續追蹤又怎能期待他水落石出 或許大家也根本不在乎真相大白 對眾人而言這不過就是與己無關的飯後茶餘 不單單是此女一事 有太多的議題都是被高高舉起,最後鄉民覺得過氣了 媒體也不追了,該受責難的人事物就逃過一劫 正義對鬼島而言就是一個笑話 法律人有句俗諺叫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但是繼續以過氣來打擊一切沒有持續追蹤 正義不僅不會姍姍來遲 而是這個月沒來下個月沒來,以後也不會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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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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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是 他網路用撥接的 ![]() 關於陳國星最新的新聞 又出包!陳星「日創社公司」盜用照片 設計外交部網站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628110 日創社與富爾特公司達成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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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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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女人消費林奕含消費得很爽∼圖片點閱數圖破15萬很高興喔???!! ![]() ![]() ![]() https://www.facebook.com/moris5168?fref=ufi&rc=p 此文章於 2017-08-11 09:09 AM 被 ryox220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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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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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X紅姐算是創在了台版資金與股票的負面教科書.
CG星兄大概是經典的如何做什麼事情後全身而退書~ 其實一開始就猜到這個結局, 時光/地方/人. 好笑的是現在正在努力打擊網路散撥未成年的XX. 但現實中卻是完全顛倒的一個處理. 突然想起一個脫口秀, 主要是嘲笑北美的情色業. **妓是違法的, 除非你把過程錄下來放上網路. @台灣 未成年是違法的, 當你把過程錄下來放上網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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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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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儘管動機不單純 但另一個方向來想 還有至少15萬人在追蹤這件事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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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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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真的無言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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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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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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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騙色而已,天天都有一大堆人被騙色
本來就註定過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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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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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zabeth Lin>
太好笑了 0.妳以為就妳找過林俊憲?? 妳如果覺得自己有本事怎麼還要找林俊憲幫忙 而且我跟妳聯絡呢??? 1.沒用的文章寫100遍也沒用啊 扣除從別人那邊取得的文字圖片資料 妳的文章還剩什麼?? 2."為奕含在法律上做了什麼?" 我覺得妳先問問自己好了 3."還在ptt上公開別人的FB! " 我建議妳看一下FB的使用守則 4."已經拍照備分了! 將來如果有什麼謾罵的言詞會請你出庭作證." 要備份就備份啊 看妳的發言應該沒有法律實務經驗吧 妳知道法律上定義的"謾罵"跟個人自己定義的"謾罵"有何差別嗎? 我看連書記官應該都不想理妳∼ 5.PTT上的鄉民給妳的"噓"聲還不夠嗎?∼自己搞出來的飛機自己要負責喔 呵呵 ![]() 此文章於 2017-08-12 11:18 AM 被 ryox220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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