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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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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脆車也別借了也別租了
找搬家公司還不更省事? 連搬也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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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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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不熟的朋友這麼做是ok的,但
很熟的話又搞這一套我想是多餘的,只會 讓人感覺不太好,朋友夠意思借你,而你 卻想先把責任問題先劃分清楚,怎麼想都不對吧! 不如就租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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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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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既然都這麼說了,你幹嘛這麼麻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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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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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有切結書,也只是你二者之間的關聯。 萬一這台車對第三者造成任何損失,那你們二者同時都會有被告的風險,並不因切結書而有所改變。而第三責任險如果不是合約上的駕駛人,印象中是不予理賠的。
因此,能租車就租車吧。 萬一三寶飯吃過頭輾過個孝子什麼的,拖朋友下水就傷感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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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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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借比較好
萬一剛好借完後 他車子哪裡怪怪或哪邊發現以前沒注意到的刮痕 不管他告不告訴你 你們之間都會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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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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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借
去租 也不用欠別人人情 再好的朋友也禁不起利益衝突 會撕破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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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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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方車子有保第三人的話 也只有投保本人與親屬有在理賠範圍喔 朋友是不包含在理賠範圍的 回樓主 租貨車的話 很多都有短租的 算小時的 如果你搬東西只是短短2-3小時的話 記得才幾百塊而已 而且還有升降尾門 讓你搬重物上車時 可以用那個升降尾門輕鬆許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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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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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說的應該是丙式了 基本我的意思是,自車不值錢的情況...保個財損險,是保對方而非自己 台灣二手雙b實在太多,光工錢就不知要花多少 何苦冒這風險,欠人情還省不到多少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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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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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東西給你的人都不在意了(他才需要保證吧)
有事你負責到底就好了... 你要他簽切結書的用意是 ![]() 此文章於 2017-06-09 10:29 AM 被 海豹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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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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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用租車的就好了 +1 當初我自己從高雄搬到花蓮,也都是租台休旅,直接一路開去花蓮甲地借乙地還 因為是認識的租車業者,才算我一千五搞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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