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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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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的活動大多辦在週六、日, 休平日就沒辦法參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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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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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這是個有趣的邏輯問題。 比方說,如果你有六日必須照顧家庭的需要,那你現在的工作必然是滿足你的需要的,既然公司沒有安排六日出勤人力的需要,又何必因為勞基法修正後調整人力? 那換個方式說好了,如果你的公司之前就有在六日安排人力出勤的需要,那勞基法修正前你怎麼解決的? 引用:
一併回 ![]() 反之,有驗車、換駕照、申請身分證件,開戶等一般性事務活動也不必再請特休或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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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於 2017-01-08 08:04 PM 被 bbgu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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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文章: 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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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學校是休六日,銀行休六日,從小就教育六日是休息日(不用去學校) 政府機關也是休六日,除了部分設施以外 只有出社會才有機會逐漸脫離這種觀念 又 學生時期的寒暑假,如果從事行業有與"學生"或"教育"相關 在潛意識中 還是有"寒暑假的平日"跟非寒暑假平日的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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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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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問題也是這種可笑邏輯衍生出來的現象,導致運輸離峰與尖峰的巨大差異,也導致為了六日的尖峰需求,在平常日也必須浪費許多資源來維持供給(因為資源的特性,根本無法減少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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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文章: 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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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阿,我從事教育服務業,朋友從事3C賣場服務業,只要想辦法喬假到非五六日 費用省很多,但......需要熱鬧度的景點就人潮稀稀落落 整體上 優大於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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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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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之前是輪班制,休假日幾乎是平常日,所以深諳其中之爽 ![]() 反而後來因為職務調整變成六日休之後根本不敢出去玩,貴又塞、三寶一堆,光拍個照都能拍出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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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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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國都是這樣
又不是只有台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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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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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8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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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因為老闆不想多花錢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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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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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老闆,給勞工,給媒體,沒人說休例一定是六日。謝謝。
一例一休上路至今,企業、勞工都有不少抱怨,關鍵在於勞動部去年10月實施的函釋,取消一般情況例假可挪移的規定,讓勞工有需求時無法挪移例假。一例一休實施後,勞動部近日發布新解釋函,指例假、休息日可以在每7天周期任意挪移,只要符合「不要連續上班超過6天」、「休息日勞工沒有加班」就不違法,解釋目前已經生效。
勞動部官員說,有不少企業以為例假固定後就無法調動,以為兩例假必須間隔6天規定等,造成各種排班上困擾,透過高雄市勞工局詢問勞動部這種排法是否可行。根據新函釋,原則上只要勞資雙方都同意,例假、休息日是可以挪移的調動,但必須符合「沒有連續上班超過6天」的規定。 換言之,勞資雙方排班時,只要在第7天讓勞工休假,且那天假是休息日或例假,之後再繼續上班就不違法。但若該第7天若排訂為休息日,僱主若又要讓勞工銷假加班,讓勞工實質上班達7天,會違反《勞基法》例假給假規定,可處2到100萬元。 勞動部指出,去年10月函釋要旨是要讓勞工不要連續上班超過6天,因此第7天用休息日或例假讓勞工休息,就不違法。(唐鎮宇/台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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