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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l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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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527
認真問,神人可否解釋為何我們需要uber司機?
因為有車剛好又有閒的人太多?所以我們該給他們賺點生活費?
     
      
舊 2017-01-07, 10:37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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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Rebelheart
認真問,神人可否解釋為何我們需要uber司機?
因為有車剛好又有閒的人太多?所以我們該給他們賺點生活費?
我只知道不納保不納管,就算便宜服務好,出了事乘客一點保障也沒有,這種事遇到一次就夠,不能再多

至於網路一堆什麼處罰不合比例原則,酒駕才罰多少為何uber 司機要罰10萬等瞎到不能再瞎的言論,我只想說比爛永遠比不完,這是一種沒有最爛只有更爛的一種概念嗎
 
舊 2017-01-07, 10:52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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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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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北極星
文章: 2,598
我有坐過一次UBER 覺得不錯
但UBER公司不該為了逃稅而不守當地法規
它的程式 可以讓雙方知道對方的位置 到達時間
路程結束 雙方還可以互相評分 甚至可以列黑名單
其實就是個計程車版的買賣平台
各大計程車行
卻不求上進.也不要求司機素質跟車子
打個叫車電話 要先聽N分鐘語音....
看到這麼好的東西還不快學!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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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7-01-07, 10:52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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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這種罰則只是突顯立法粗糙及怠惰而已

還有人說UBER遇攔檢查核乾脆逃逸還比較輕

開UBER 10萬起跳
酒駕 1萬5起跳 最高九萬
超速、逼車、危險駕駛等幾百幾千搞定
違反勞基法2萬起跳
路邊擺違法販賣 1200起跳
而且裡面只有UBER是可以用釣魚方式來賺檢舉獎金的
這如果拿來用在酒駕上,台灣至少每年可以抌救數十條人命

不過台灣人就是這樣,只要今天不是罰我都是你家的事
至於有沒有違反比例原則?重要嗎?你不要違法就好了啊!

就像馬丁.尼莫拉說的

起初他們(德國納粹黨)追殺共產主義者,
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
因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
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
因為我不是天主教徒,我還是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向我來,
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今天這條法律粗糙沒事,以後大概擋到我利益的就比照辦理了
舊 2017-01-07, 10:53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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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離線中  
SKAP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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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2,000
引用:
作者Rebelheart
認真問,神人可否解釋為何我們需要uber司機?
因為有車剛好又有閒的人太多?所以我們該給他們賺點生活費?

以我跨年才去越南玩來舉例

1.Uber很多國家都能用,方便快速無縫接軌

2.顯示車款、追蹤定位、指定到達地點

3.價位公允、信用卡付費

越南一堆計程車都會亂收費,而且有時會有地點、語言溝通問題

以上Uber都可以輕鬆解決
舊 2017-01-07, 11:00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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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AP離線中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2
引用:
作者GOLDHAN
這種罰則只是突顯立法粗糙及怠惰而已

還有人說UBER遇攔檢查核乾脆逃逸還比較輕

開UBER 10萬起跳
酒駕 1萬5起跳 最高九萬
超速、逼車、危險駕駛等幾百幾千搞定
違反勞基法2萬起跳
路邊擺違法販賣 1200起跳
而且裡面只有UBER是可以用釣魚方式來賺檢舉獎金的
這如果拿來用在酒駕上,台灣至少每年可以抌救數十條人命

不過台灣人就是這樣,只要今天不是罰我都是你家的事
至於有沒有違反比例原則?重要嗎?你不要違法就好了啊!

就像馬丁.尼莫拉說的

起初他們(德國納粹黨)追殺共產主義者,
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
因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
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
因為我不是天主教徒,我還是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向我來,
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今天這條法...

真的是粗糙及怠惰
所以才讓這種企業有漏洞可鑽
又可以繼續違法橫行在街道上
這法立的一點用都沒有
舊 2017-01-07, 11:45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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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s離線中  
yyets
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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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599
UBER就是小黃競爭者,政府要是處理的當,其實小黃服務是可以大幅進步的

把幾十年不變的小黃改為更有品質與科技服務的行業

台灣現在最大的問題都是在這裡,進步不了或是故步自封,競爭力自然掉下來
__________________
--------
提醒您,每日點10個AD 管告
舉指之勞
舊 2017-01-07, 11:51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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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lheart
Power Member
 
Rebelhear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527
引用:
作者SKAP
以我跨年才去越南玩來舉例

1.Uber很多國家都能用,方便快速無縫接軌

2.顯示車款、追蹤定位、指定到達地點

3.價位公允、信用卡付費

越南一堆計程車都會亂收費,而且有時會有地點、語言溝通問題

以上Uber都可以輕鬆解決

方便不代表可以凌駕法律。

END OF THE QUESTION。

如果這樣的叫車服務很受歡迎,

Uber應該來開公司經營,而不是規避法律。
舊 2017-01-07, 11:55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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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lheart離線中  
暴君T-10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引用:
作者Rebelheart
方便不代表可以凌駕法律。
END OF THE QUESTION。
如果這樣的叫車服務很受歡迎,
Uber應該來開公司經營,而不是規避法律。

uber固然違法

但此修法不太合比例原則

這才是惹爭議的地方

舉例來說

下載盜版也是不對

但不代表政府就可以把下載盜版的人往死裡整

例如現在只要抓到盜版,那怕你只下載了一部電影或一首歌,就重罰你30萬,檢舉你的還可以分5萬

應該沒有人會同意吧?

此文章於 2017-01-08 12:05 AM 被 暴君T-103 編輯.
舊 2017-01-08, 12:01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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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T-103離線中  
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引用:
作者marks
真的是粗糙及怠惰
所以才讓這種企業有漏洞可鑽
又可以繼續違法橫行在街道上
這法立的一點用都沒有


依此邏輯要有用很簡單

酒駕者一律死刑
開白牌車者 一律死刑
開車超速、闖紅燈者都死刑
路邊擺攤者一律死刑
違反勞基法 通通死刑
小狗亂大便也死刑
網路罵人、批評政府唯一死刑

立法粗糙怠惰的意思就是法律隨便啦研究這麼幹嘛
前因後果、配套措施、比例原則太麻煩了
反正罰給你死就好
今天死不完明天死,總有一天會死完,天下就太平了
舊 2017-01-08, 12:03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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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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