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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89
					
				 | 現在沒多少人固定週日上教堂了吧... | |||||||
|  2016-12-17, 09:45 PM
			
			
	#11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3
					
				 | 引用: 
 一次放八天,員工全部串連同放長假,不知道工廠貨交不交的出來  | |||
|  2016-12-17, 09:56 PM
			
			
	#12 |   |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野放中... 
					文章: 1,400
					
				 | 引用: 
 我是不懂這次為什麼規定這樣。 我都在想,為什麼不規定每日最高工時, 跟兩周最高工時就好。 我不管你想怎麼排,反正每天不要給我超過法定最高工時, 每兩周最多就是只能上到多少工時,沒有那種說沒有人要做, 要求員工加班的。 另外就是對責任制的管制。 現在不管哪個老闆,無論公家或民間,都很愛用這三個字。 這三個字的擴大解釋,才是讓廣大受薪階級過勞的最大主因啊~~ 
				__________________ 無 | |
|  2016-12-17, 10:12 PM
			
			
	#13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 引用: 
 責任制勞委會的解釋很清楚,但裝死的都是老闆,像是..... 1.責任制沒有加班費? 轉述勞動部答:責任制與有沒有加班費無關,責任制的定義是你不能隨便下班,像是醫生等,不能開刀到一半就落跑,加班費計算與一般勞工無異。 2.責任制公司制訂就可以? 轉述勞動部答:責任制僅限定於特定行業,例如醫生與警衛等,並且必須送交勞動部審核通過才算,若無送交的公司,即使做一半落跑員工也沒法律責任,因為雇主違法在先...... 為何假責任制真奴隸制這樣流行,主要還是政府管制不力,勞動部習慣不告不罰,跟法令太過寬鬆,讓業者認為可以從中有利可圖,若法律規定抓到你要罰十倍賠給員工加班費,還得另外罰款500萬起跳,凹總額超過100萬還要關一年,或法律強制HR有責任必須回報與監控公司是否有違反勞基法,沒回報刑法伺候,就拿老郭的企業先開刀殺雞儆猴後,全台灣慣老闆就直接噤若寒蟬了,自然全台灣假責任真奴隸制度救自己消失了.......... 
				__________________ 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
|  2016-12-17, 10:59 PM
			
			
	#14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2
					
				 | 引用: 
 不知道這個老郭,是不是指上次罰兩萬那個新聞  
				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中的落後地區 | |
|  2016-12-17, 11:40 PM
			
			
	#15 |   |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37
					
				 | 如果台灣掃慣老闆也像菲律賓掃毒一樣玩真槍實彈 一個月慣老闆就乖的像孫子一樣 員工需要教育訓練,老闆也需要教育訓練 | 
|  2016-12-18, 09:49 AM
			
			
	#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