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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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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本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80
引用:
作者micall.lee
一開始我覺得只是消防局本就救災救護的工作去協助民眾

結果反客為主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啊
本來就不屬於自己的救助業務,結果在地鄉親求助了, 為了人情或上面的壓力硬著頭皮去做
做了幾次,新聞不停播放長久下來民眾就真的以為遇到這方面事情打119就對了
就像上面的網友說的, 只要被別人知道你會組裝維修電腦, 那就有你忙得了
     
      
舊 2016-08-25, 08:59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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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本道離線中  
ㄧ本道
Power Member
 
ㄧ本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80
引用:
作者lobben
照這樣說,消防隊只要打火就好
但舉凡山難、溺水、抓蛇、打蟑螂和警察不能做的事全都找消防隊,我都快忘記他們主要業務是打火了

不是本來就應該這樣嗎? 上面那些官員不是每次出事就說依法行政
好吧,依法規定消防員本來就不需要去做這些不是...這些是幫忙但不是義務呢
 
舊 2016-08-25, 09:01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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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本道離線中  
healthfirst
*停權中*
 
healthfirs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017
真打到農業局的下場就是沒人理你
舊 2016-08-25, 09:05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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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lthfirst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有位出貨小姐一直接到廠商電話也很頭痛, 這明明是資材要去處理的為什麼都打過來.

因為出貨小姐頭腦清晰反應快, 處理事務態度積極有效率, 資材那個老油條(女)萬年臭名.

為什麼會知道呢? 因為我中間也都打過去那位出貨小姐的分機..

後來覺得直接反應給他們上級, 即使資材那位有點背景, 還是坦白電話過去沒人處理.

不要老是去欺負比較好欺負的對象~
舊 2016-08-25, 09:11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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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lompt201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因為目前急難救護都推給消防局
其實不只消防局
警察局也是一堆這種新聞
所以"抓貓抓狗"不歸 可是"救貓救狗"就歸了
專責單位? 你看那些要發揮愛心的 或是寵物醫院 哪個有常備人力
縣市各地的動物局 衛生局 農業局 河川局也是如此

其實可以直接撲殺就沒那麼多問題了

此文章於 2016-08-25 09:22 AM 被 lompt2016 編輯.
舊 2016-08-25, 09:19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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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2016離線中  
尤典汴太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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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9
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真打到農業局的下場就是沒人理你

同感+1

話說像這樣的傷害算不算因公受傷?
__________________
我以前也是個正人君子,直到我的膝蓋中了一箭!

與其看新聞擔心受怕,不如自行了解現況.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此文章於 2016-08-25 09:25 AM 被 尤典汴太d+ 編輯.
舊 2016-08-25, 09:22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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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d+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以後打給公家機關就錄音, 沒人處理就送資料給新聞台好了 XD
舊 2016-08-25, 09:22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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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skyhuan101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28
看日本節目,這種好像都是要住戶出錢請專業人士去處理,台灣消防隊真的太辛苦了。
舊 2016-08-25, 09:30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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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huan101離線中  
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引用:
作者ㄧ本道
不是本來就應該這樣嗎? 上面那些官員不是每次出事就說依法行政
好吧,依法規定消防員本來就不需要去做這些不是...這些是幫忙但不是義務呢

+1

我想知道消防隊一哪條法要去處理這些鳥事???
__________________
[/url]
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6-08-25, 09:33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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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離線中  
lobben
Senior Member
 
lobb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引用:
作者ㄧ本道
不是本來就應該這樣嗎? 上面那些官員不是每次出事就說依法行政
好吧,依法規定消防員本來就不需要去做這些不是...這些是幫忙但不是義務呢

南投消防局幫忙山難救援卻救到被告最後國賠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50528/36575623/

都好幾年過去了,山難救援還是落在消防隊身上 說好的國家成立專業山難救難隊勒?
舊 2016-08-25, 09:34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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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e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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