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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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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投書台中市政府
以路邊停車格的模式去推動專人檢舉道安違規 可依長期失業或中低收入戶為主 依檢舉結果作為獎金及薪資,同時也可以加入失竊車輛的追查獎金 此文章於 2016-08-19 11:07 AM 被 跳海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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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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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根本是人民守法的觀念沒建立,沒有公德心也沒有同理心,看看日本或新加坡會這樣嗎
給獎金可以,但柯P該提出配套措施,加蓋停車場及汽機車減量這些都要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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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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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10分鐘太久了 我是覺得5分鐘或許剛剛好,拿個東西,買個東西夠了(那總要排隊的自己去想辦法停) 但以免有爭議建議以影片為主,反正現在手機錄影很方便 臨停標準當車子靜止不動時因該就要開始算了! 真的該學學日本沒車位就不准買車!!! 此文章於 2016-08-19 11:17 AM 被 lawligh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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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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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抓超過3分鐘很ok的 順便,路霸也檢舉給獎金,媽的新竹市一堆垃圾路霸,花盆、椅子的一堆 某x園國小旁邊整條都是..e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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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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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降低檢舉門檻,錄影三分鐘還檢舉失敗的也不少.不要讓人家一直做白工,分紅百分比更低都沒關係.
2.接受多人檢舉,罰金按照檢舉人數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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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綠島
文章: 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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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檢舉都是以"駕駛座上無人"
來判定是否臨停 無人的話 ,正面拍照 基本上都會成功() (照片上要加時間) 不過,紅線臨停 也是違規啊 沒啥好討論的. 該罰的就是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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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士:看來我不應該來。 紫霞:現在才知道太晚了, 武士:留下點回憶行不行? 紫霞:我不要回憶,要的話留下你的人。 武士:這樣只是得到我的肉體,並不能得到我的靈魂,我已經有愛人了,我們不會有結果,你讓我走吧。 紫霞:好,我讓你走,不過臨走前你要親我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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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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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而且紅線內外都不能停 可是好像很多人不知道 硬停在線線內還很開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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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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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蠻多地方都有停車場,但民眾的壞習慣太多,此題無解 我看過很多地方明明下個路口或隔壁條街就有停車場,但就是有人貪圖方便&小便宜硬要停路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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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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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錄3分鐘車上沒人的影片不就好了 只是錄的人可能會被打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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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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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連續錄影3分鐘 就沒爭議了 但是要連續錄影3分鐘沒被打~可能需要 ![]() 此文章於 2016-08-19 11:19 AM 被 jou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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