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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arlin
Advance Member
 
cesarl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29
標錯價大多是員工不小心,這種狀況叫店家吃下來,那應該會叫員工賠死
     
      
舊 2016-04-11, 05:19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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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arlin離線中  
PCDVD_2015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5
文章: 3
引用:
作者tang58
商人應該不是吃素的,
賠100萬跟最高罰50萬,
你認為它會怎麼選???


但是至少要他們做事嚴謹點也不是壞事

也不能靠這招騙新聞版面了
 
舊 2016-04-11, 06:16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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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_2015離線中  
WJ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宜蘭
文章: 339
引用:
作者E.A.G.Y.O.O
網路標錯價時,只要業者願賣、消費者願買,雙方並完成下訂程序,業者就不能再反悔。

..

這表示業者願意賣之後,不能反悔

不代表標錯價, 就必須得賣吧
舊 2016-04-11, 06:19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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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C離線中  
過去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23
引用:
作者ㄧ本道
50萬是罰一般店家, 3萬是罰知名國際連鎖品牌


你突破盲腸了!!!
舊 2016-04-11, 07:21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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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離線中  
JING FENG
Elite Member
 
JING FENG的大頭照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ZOO
文章: 4,171
幫你補上連結吧~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60411/836088/
(還記得有次上法院時,檢察官用很不高興的語氣說,因為你沒有提供連結啊~小心點好)

這種條件不能是雙方的?
"只要業者願賣、消費者願買,雙方並完成下訂程序,業者就不能再反悔"
不能是業者,消費者不能再反悔嗎?

PS:交易取消的,反而是消費者反悔是比我反悔的多好幾倍(消費者反悔罰300也好啊~那我一年應該也至少多3萬以上的收入)...
__________________
做當下不會後悔的事,不後悔做過的事
活在當下,享受當下,就算當下是痛苦
你是自由的,能剝奪你的自由只有自己
只要知道為何而戰,就沒什麼不能忍受
最大的敵人往往不是別人,而是你自己
找尋自己心中的天使,是我一生的課題
會生氣,是因為心裡有不足的地方造成
手把青秧插滿田,低頭便見水中天;六根清淨方為道,退步原來是向前

此文章於 2016-04-11 08:12 PM 被 JING FENG 編輯.
舊 2016-04-11, 08:09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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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 FENG離線中  
javry
Master Member
 
javr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大台北
文章: 1,784
罰款外加公權力強制執行,

或連續每日罰款累計至契約履行....

這樣才有震攝力...


引用:
作者E.A.G.Y.O.O
網路交易常發生業者標錯價事件,消保處上午表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45次會議審議通過經濟部研提的「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5點修正草案」,規定業者未來一旦若又發生網路標錯價時,不能拒絕履行。

全案最快5月上路,違反的業者依《消保法》規定可懲處3萬元至50萬元罰款。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新修正的該草案,不溯既往,未來企業一旦在網路上標錯價,不管價差多大,只要消費者完成下訂動作,業者也接受消費者的訂單,即視為契約成立,業者就要履行。

他說,這是國際趨勢,無論美國、中國大陸等國家,網路標錯價時,只要業者願賣、消費者願買,雙方並完成下訂程序,業者就不能再反悔。

他表示,《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是於2011年1月1日公布公布實施,但允許「企業經營者得於契約成立後二工作日內附正當理由拒絕消費者之下單」及「消費者已付款者,才...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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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6-04-11, 08:17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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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ry離線中  
k2島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這罰款價.......是專門懲罰小賣家的吧
舊 2016-04-11, 09:18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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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島民離線中  
asdfgz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第七層
文章: 993
所有損失 ,鐵定是員工吞下去

公家機關的賣場也是這樣 ,賣場東西被偷,就要叫底下的小姐分擔所有損失

百貨公司專櫃也是都是店員賠 ,我媽曾經在要丟棄的紙箱找到她們的名牌衣, 一件好幾萬的,拿回去櫃上 ,小姐感動到快哭了 ,說東西不見都要她們自己賠
舊 2016-04-11, 10:50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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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fgz離線中  
吼吼熊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9
引用:
作者cesarlin
標錯價大多是員工不小心,這種狀況叫店家吃下來,那應該會叫員工賠死


依照勞基法規定是除非故意,否則不能要求員工賠償工作中產生的損失,不過鬼島有鬼島的玩法......
舊 2016-04-11, 11:07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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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吼熊離線中  
asdfgz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第七層
文章: 993
引用:
作者吼吼熊
依照勞基法規定是除非故意,否則不能要求員工賠償工作中產生的損失,不過鬼島有鬼島的玩法......


鐵定是員工賠 ,我上面都有說實例了 ,還有一家就是公家機關咧
舊 2016-04-11, 11:19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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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fgz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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