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Wake
*停權中*
 
Wak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田中央
文章: 203
米蟲復活記?幾年了現在才查到不合法
     
      
舊 2016-02-26, 01:04 P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ake離線中  
andykuos1218
Amateur Member
 
andykuos121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8
您的住址: 水深火熱的台灣
文章: 52
還不如買淘寶......
 
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看正妹~有益身體健康
舊 2016-02-26, 01:08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ndykuos1218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7
引用:
作者Beeru
最後還不是製造商處理? 有差嗎?

在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消費者本來就應該受到更多的保障.

.

在下不是指是否都是原廠吞下這部分

而是就民法法規來看,瑕疵送修算不算已經盡了瑕疵擔保責任?
還是說消費者仍可以選擇換貨、折價、甚至退貨等權益請求?

第 359 條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
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
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0001&FLNO=359

第 364 條
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者,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
少價金,而即時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出賣人就前項另行交付之物,仍負擔保責任。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0001&FLNO=364


另外看了下民法365條,不曉得有沒有誤解,
六個月應該是指買方發現瑕疵後通知賣方開始算起,
在六個月內可以決定要退換貨還是折價,
實際上保固期是五年......這個坑很大

第 365 條
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
,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
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
前項關於六個月期間之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適用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0001&FLNO=365


話說以前怎麼都沒什麼人提?
不過民事部分也的確是當事人自己要爭取權益的。

引用:
作者滄桑v2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962207

卅家違規業者中,已有廿八家改善完畢,目前僅剩PChome線上購物、PChome商店街業者「那魯灣」尚未改善。

PChome線上購物昨回應,消費者依法享有購物、退換貨權利,如商品有瑕疵,也可透過客服信箱反映。PChome商店街表示,收到北市府法務局正式通知後會進行討論,若違規屬實,將跟「那魯灣」溝通、改進。
---
PChome 你還是說中文吧..

剛剛稍微看了一下幾家購物網站,只有MOMO有提到
"商品若有瑕疵,依民法第354條負擔瑕疵擔保責任,消費者仍可請求退貨。"
但並未詳述其流程。

至於PChome、Yahoo、AutoBuy、新蛋、森森.....等,
都沒提到相關訊息,仍只有鑑賞期退換貨說明,
除PChome外,其他廠商不知道是改善在哪裡.......
藏得太隱密了嗎?還是這些都不是那三十家廠商?
舊 2016-02-26, 02:43 P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ainwens離線中  
zorro1111
Elite Member
 
zorro111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下山了~~~~
文章: 5,282
引用:
作者滄桑v2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962207

卅家違規業者中,已有廿八家改善完畢,目前僅剩PChome線上購物、PChome商店街業者「那魯灣」尚未改善。

PChome線上購物昨回應,消費者依法享有購物、退換貨權利,如商品有瑕疵,也可透過客服信箱反映。PChome商店街表示,收到北市府法務局正式通知後會進行討論,若違規屬實,將跟「那魯灣」溝通、改進。
---

PChome 你還是說中文吧..

真的很靠北
都什麼年代了
還在透過客服信箱....還在賽豬公哦??
__________________
還是習慣一個人吃冷掉的便當
一種冷到心裡的滋味
光明呢....?到底何時才上的了岸....
原來最後只剩我自己......

人生好累哦......
舊 2016-02-26, 02:54 P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zorro1111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7
引用:
作者zorro1111
真的很靠北
都什麼年代了
還在透過客服信箱....還在賽豬公哦??

PCHome所謂的客服信箱是一個客服系統,
每筆訂單都可以個別詢問並留下記錄,而且五六年前買的仍可問,
只要有瑕疵問題,提一下他們就會請廠商來聯絡處理,基本上算ok。

Yahoo也類似是這種系統,但訂單記錄保留時間只有三年,
其他購物網又更短,有的才幾個月,都要自己記住有無買過及買了什麼。
舊 2016-02-26, 03:19 P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ainwens離線中  
傳說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某些狀況下算!
最常見的就是建物漏水/壁癌之類
除非買賣合約有特別約定
不然就算上了法院也不容易解約....

引用:
作者rainwens
在下不是指是否都是原廠吞下這部分

而是就民法法規來看,瑕疵送修算不算已經盡了瑕疵擔保責任?
還是說消費者仍可以選擇換貨、折價、甚至退貨等權益請求?

第 359 條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
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
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0001&FLNO=359

第 364 條
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者,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
少價金,而即時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出賣人就前項另行交付之物,仍負擔保責任。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0001&FLNO=364


另外看了下民法365條,不曉得有沒有誤解,
六個月應該是指買方發現瑕疵後通知賣方開始算起,
在六個月內可以決定要退...
__________________
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舊 2016-02-26, 03:26 P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傳說離線中  
Beeru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rainwens
在下不是指是否都是原廠吞下這部分

而是就民法法規來看,瑕疵送修算不算已經盡了瑕疵擔保責任?
還是說消費者仍可以選擇換貨、折價、甚至退貨等權益請求?

第 359 條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
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
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0001&FLNO=359

第 364 條
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者,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
少價金,而即時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出賣人就前項另行交付之物,仍負擔保責任。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0001&FLNO=364


另外看了下民法365條,不曉得有沒有誤解,
六個月應該是指買方發現瑕疵後通知賣方開始算起,
在六個月內可以決定要退...
不用想的這麼複雜
鑑賞期 / 瑕疵品 / 保固 是三件事

鑑賞期:為了保障消費者看不到實體產品,提供的額外保障
瑕疵品:保障消費者買到的東西是正常的
保固: 企業提供的產品的保證(使用期限,維修期限)

簡單的說,新品不良消費者有六個月時間主張權利.
新品不良送修與保固期送修雖然都是送修,但是出發點(責任)並不相同

很明顯的,我們都被廠商呼嚨了.

.
舊 2016-02-26, 04:39 P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eeru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7
引用:
作者Beeru
不用想的這麼複雜
鑑賞期 / 瑕疵品 / 保固 是三件事

鑑賞期:為了保障消費者看不到實體產品,提供的額外保障
瑕疵品:保障消費者買到的東西是正常的
保固: 企業提供的產品的保證(使用期限,維修期限)

簡單的說,新品不良消費者有六個月時間主張權利.
新品不良送修與保固期送修雖然都是送修,但是出發點(責任)並不相同

很明顯的,我們都被廠商呼嚨了.

.

可是很多瑕疵本就是要用了以後才會發現,並非一拆封就能發現,
要說這兩者不同也有點怪怪的......
前面網兄所說的保固維修也算是有負瑕疵擔保責任比較合理,
當然能要求退換貨折價是更好。

另外6個月應該是指瑕疵發現後的權益請求期限,
整個商品擔保期就法規看是5年.....
舊 2016-02-26, 05:09 P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ainwens離線中  
JING FENG
Elite Member
 
JING FENG的大頭照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ZOO
文章: 4,171
這就跟講食品安全一樣...
你捉最下游的做什麼?

當原廠提供這樣的退換貨服務時
代理商就可以提供,自然最下游的經銷商就可以提供.

請從"源頭"管理才是.
__________________
活在當下,享受當下,就算當下是痛苦
你是自由的,能剝奪你的自由只有自己
只要知道為何而戰,就沒什麼不能忍受
最大的敵人往往不是別人,而是你自己
找尋自己心中的天使,是我一生的課題
會生氣,是因為心裡有不足的地方造成
手把青秧插滿田,低頭便見水中天;六根清淨方為道,退步原來是向前
舊 2016-02-26, 05:36 P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ING FENG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7
引用:
作者JING FENG
這就跟講食品安全一樣...
你捉最下游的做什麼?

當原廠提供這樣的退換貨服務時
代理商就可以提供,自然最下游的經銷商就可以提供.

請從"源頭"管理才是.

我個人是覺得不太一樣

食品往往只要原料爛,後面再怎麼搞一樣是爛的,所以源頭最重要

產品保障不同,越到後面反而保障越多,
原廠有原廠保障,到經銷商又有經銷商的售後服務,就像COSTCO一樣,
因應競爭,原廠給7分保障,經銷商還可以再加碼3分。
所以如果連終端銷售都不合法規最低要求,那前端就更別提了.....

相反的,原廠就算不足,經銷商仍有機會補足
只是說3C商品利潤低,所以經銷商不太可能比原廠保障加碼多很多,基本上能省則省
不過可以施壓,既然違法,又沒能力補足保障,那就不要賣了......這樣原廠一定會緊張
(只是價格會翻倍吧.....便宜的賣不起,會違法XD)

但若是我國法規太嚴格,國外沒人這樣玩,經銷商沒東西能賣,每賣必賠,
那到最後改的會是法律
(COSTCO不曉得有沒有提供所有商品五年內瑕疵退換貨,目前輪胎有)
舊 2016-02-26, 06:26 P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ainwens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24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