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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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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看那些學生的背景... 應該就能知道會不會出現發動了。 回原題, 在台南會發生這種狀況,不意外, 人治>>法治,不管哪個黨派的民意代表都差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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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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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上面還頂個議長,一個小小議員 整個議會割掉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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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story doesn’t repeat itself, but it does rhyme 暫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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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S.P.B.
文章: 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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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種狀況是要見死不救還是要救?
反正認定他是壞人,不用救? 還是說因為他是人,要救? 是說一些ID的條件反射頗有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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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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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嗎? 比爛的話,幫黑道關說的比不做事的更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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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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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警方見死不救"這是家屬及議員單方面的說法 還是要經過調查及司法流程才能判斷警方行為有無疏失 在救援這事件上,溺水者是不是殺人犯,不應該有分別 如果已有調查報告證實警方疏失,那麼議員幫家屬爭取法律救濟,就不會引發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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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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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則事件的議員、警察、通緝犯都有做好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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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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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哪幾個警察沒有救生員執照,而且救溺水的人是很危險的 溺水的人(99%)是會死死抓住你 救溺水的人要有技巧,不是你會游泳就可以 所以常看到兄弟姊妹去玩水,一個溺水,其他下去救,全部溺斃的新聞 而且警察並不是主動抓他,新聞是說人犯看到警察就馬上跑 人犯看到警察就跑,警察當然知道有鬼就會追呀 我有個姨丈是警察再過兩年就要退休 他說現在看到犯人都不會去追了,為什麼?風險係數太高 趕快平平安安退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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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福相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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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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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規定警員一定要會游泳?
有規定警員遇到跳水逃逸的.一定要下水跟著追捕? 有規定警員該學會溺水救援? 警員下去.如果被抓著一起溺斃.那自己倒楣嗎? 家屬可以申請國賠啦! 台南市政府在運河兩側沒有設置救生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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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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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該做的都作了.
警察有報消防隊救助, 20分鐘內到 20分鐘之間警察有試圖拿繩子跟竿子救人, 聽說本來家屬是要抬棺去警察局抗議的. 議員協商後開記者會讓家屬反應家屬意見. 所以新聞都沒看到李文正的發言. 其實也學乖了, 在選民服務跟民意上妥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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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回了師爺, 保持五年的帳號又被坑殺了! Orz...... 唉!!!!!!!!!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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