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Stone Crab
*停權中*
 
Stone Cra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引用:
作者Adsmt
還好啊,只是取消投票率的限制而已,你自己不投視同放棄意見或是無意見。強制提高投票率不一定有意義,有的人只是真的無意見而已。

美國有很多選舉投票率都不到五成,如果限制五成以上投票率才有效,那美國一堆官員和民代都是當選無效了。

再說提高投票意願是一回事;限制有效投票率是另一回事。國外投票率太低的國家,最多祭罰金而已,哪有人敢直接限制投票率的........台灣的民主真的還不成熟.......


是啊,美國很多地方政府選舉跟公投投票率有三四成就偷笑了。
歐黑馬還想搞強制投票,作夢。
     
      
舊 2015-04-09, 12:34 A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tone Crab離線中  
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0
引用:
作者iorittn
我直接嗆明就是對KMT的種種不信任
大家才要出來幹這些事
這樣有沒有淺顯易懂?


那應該修罷免法吧。
 
舊 2015-04-09, 08:33 A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versky.離線中  
MUS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只論制度, 不要跨到敏感區啊....

個人覺得公投法的用意應該是決定多數人都淺顯易懂的題目, 只有正反兩種施行, 且正反都有利有弊.
如果是要決定比較複雜的題目 - 例如興建北宜直鐵好了
一來大家都不見得是水土保持的專家, 而且非專業的民眾早就被一票偽專業的冥嘴億元爆料瞎扯給導引了
二來這題目在特定族群必然有極高的投票率(環團, 當地民眾, 投資客等), 就比較容易流於特定人操弄

最後的問題是, 如果民眾已經都想要到公投法修正, 是不是代表代議制度已經某種程度上失去了功能才導致民眾想自行公投?
如果代議制度(也是民眾票選的人) 也失靈了, 又怎麼期望公投就能起正向的作用?
投票率是不是個問題? 看看台灣在選前催票中間選民, 甚至於還會用身分證字號配票就知道, 投票率絕對是個問題.
如同前面提到特定議題只有特定人關心, 相對更容易被大型的社團和情境所操控.
如果今天慈濟動員會員公投內湖開發案? 如果高雄發起趕出石化業案? 可以多想想這種公投最後變成民粹的狀況.

個人也覺得修正罷免案的下限會是比修訂公投法要實際得多.
__________________
^^A 請多指教~
舊 2015-04-09, 08:53 A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US離線中  
PioneerELIT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14
引用:
作者iorittn
什麼是直接民主?
台灣目前採行的是直接民主嗎?
現在的公投法可以讓少數民意決定政策?
修完的公投法可以讓少數民意決定政策?
我覺得上面4個問題先要討論出來才有辦法做出答案

weirock擺明就是來帶風向的 你跟他認真!
光是他下的標題就大有問題了
什麼叫 不用過半數人同意???
從小到大的選舉 不都是有來投票的過半數就當同意了嗎?
事到如今 還在扯什麼 不用過半數? 話術是這樣用的嗎???
舊 2015-04-09, 08:53 A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ioneerELITE離線中  
nazi0423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90
引用:
作者weirock
公投投票率低

要做的是開放 不在籍投票+電子投票~並限制假議題公投

一方面方便投票~提高投票意願

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公投的常態化~降低公投成本

怎麼便民的不做(不提高投票意願)

反而想著下修門檻?(由少數人決定政策?)

公投門檻之跨國比較分析 (http://www.npf.org.tw/post/3/12335)

瑞士日內瓦公投經驗:從通訊投票到電子投票 (http://www.ouk.edu.tw/EpaperViewDet...a7-01baa2aa14db)


公投法有問題的部份是不去投的人就代表不贊成,
而不是單就把去投票的人分成贊成跟不贊成,
這樣子計算是否過半根本就是個問題,不去投並不代表他不贊成,
為什麼要納入不贊成票中呢?

由少數人決定,這些立委不也是少數人,就因為他們的亂搞,
挾持自己有民意結果是服從黨的指示,這才是更王八的部份,
因為黨中央如果日後不提名也不提供競選經費,
不服從黨的意見就直接開除黨籍,請問我們是選這些王八出來是幹麻的。
舊 2015-04-09, 09:41 A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azi0423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MUS
只論制度, 不要跨到敏感區啊....

個人覺得公投法的用意應該是決定多數人都淺顯易懂的題目, 只有正反兩種施行, 且正反都有利有弊.
如果是要決定比較複雜的題目 - 例如興建北宜直鐵好了
一來大家都不見得是水土保持的專家, 而且非專業的民眾早就被一票偽專業的冥嘴億元爆料瞎扯給導引了
二來這題目在特定族群必然有極高的投票率(環團, 當地民眾, 投資客等), 就比較容易流於特定人操弄

最後的問題是, 如果民眾已經都想要到公投法修正, 是不是代表代議制度已經某種程度上失去了功能才導致民眾想自行公投?
如果代議制度(也是民眾票選的人) 也失靈了, 又怎麼期望公投就能起正向的作用?
投票率是不是個問題? 看看台灣在選前催票中間選民, 甚至於還會用身分證字號配票就知道, 投票率絕對是個問題.
如同前面提到特定議題只有特定人關心, 相對更容易被大型的社團和情境所操控.
如果今天慈濟動員會員公投...


美國人為了基因食品是否該強制"標示",州政府交給公投決定

看到這樣的新聞,我的想法很單純,老百姓有知的權利,買到的食品標示內容是否含有基因,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

州政府以及議會修個法就搞定,為什麼要用公投來決定?


說穿了是不敢得罪商人,又不想得罪關注食品健康的團體,交付公投就不用負責任

我以為一面倒的結果,商人還是贏了

問題是~~出於錢多的一方宣傳以及動員來遊說,加州以及華盛頓州同樣的公投商人都勝出




基改食品強制標示 美華盛頓州公投未過

這也是繼去年加州之後,第2個針對基因改造食品強制標示進行公投。有媒體估計,如果此公投案通過,將影響華盛頓州近8成的超市食品。

華盛頓州公投的結果則與加州一樣遭到否決,去年加州州民針對基因改造食品強制標示公投的投票結果中,反對票比例佔53.1%,贊成票比例為46.9%。而這次華盛頓州的投票結果,反對票佔54.84%;贊成票則佔45.16%

日前美國食品雜貨製造商協會(Grocery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也公布一份捐款給反對第522號提案陣營的廠商名單,其中不乏世界知名品牌如百事可樂、可口可樂、雀巢等都捐款超過100萬美元。

對此,華盛頓州檢察長佛格森(Bob Ferguson)指控美國食品雜貨製造商協會違反華盛頓州資訊公開法,涉嫌設立秘密基金私下募款,並徵求協會成員捐款支持反對第522號提案的陣營。

兩陣營在募款數字上有著不小的差別,贊成這項提案的「支持522提案」(Yeson I-522)組織,募得捐款則僅790萬美元;反對這項提案的陣營,則募得捐款多達2200萬美元,並購買大量電視****的黃金時段宣傳立場。
.....

http://ap1.newtalk.tw/news/view/2013-11-07/41707
舊 2015-04-09, 10:19 A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clee離線中  
Stone Crab
*停權中*
 
Stone Cra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引用:
作者PioneerELITE
weirock擺明就是來帶風向的 你跟他認真!
光是他下的標題就大有問題了
什麼叫 不用過半數人同意???
從小到大的選舉 不都是有來投票的過半數就當同意了嗎?
事到如今 還在扯什麼 不用過半數? 話術是這樣用的嗎???


感謝,你說了我想說的.

噢,想必某人一定會說:
這是“政策文”
這是“政策文”
這是“政策文”
因為很重要所以要重複三遍.
舊 2015-04-09, 10:28 A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tone Crab離線中  
雷瓦登
*停權中*
 
雷瓦登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收不到好人卡的地方
文章: 97
引用:
作者nazi0423
服從黨的指示,這才是更王八的部份,
因為黨中央如果日後不提名也不提供競選經費,
不服從黨的意見就直接開除黨籍,請問我們是選這些王八出來是幹麻的。



舊 2015-04-09, 10:33 A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雷瓦登離線中  
Stone Crab
*停權中*
 
Stone Cra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引用:
作者nazi0423

由少數人決定,這些立委不也是少數人,就因為他們的亂搞,
挾持自己有民意結果是服從黨的指示,這才是更王八的部份,
因為黨中央如果日後不提名也不提供競選經費,
不服從黨的意見就直接開除黨籍,請問我們是選這些王八出來是幹麻的。


別忘了還有不分區的問題.
舊 2015-04-09, 10:40 A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tone Crab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7
引用:
作者nazi0423
公投法有問題的部份是不去投的人就代表不贊成,
而不是單就把去投票的人分成贊成跟不贊成,
這樣子計算是否過半根本就是個問題,不去投並不代表他不贊成,
為什麼要納入不贊成票中呢?

由少數人決定,這些立委不也是少數人,就因為他們的亂搞,
挾持自己有民意結果是服從黨的指示,這才是更王八的部份,
因為黨中央如果日後不提名也不提供競選經費,
不服從黨的意見就直接開除黨籍,請問我們是選這些王八出來是幹麻的。

在下也是這樣覺得,沒去投表示沒意見,沒意見為何不能納入贊成票?
不然贊成跟不贊成各分一半也行.....
舊 2015-04-09, 10:40 A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ainwens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53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