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48
|
黑心商:傻瓜,我跟你們合解幹嘛,當然是跟法官合解囉...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2
|
看這種新聞 越看越生氣, 難怪一堆黑心商品,
幹!!!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鬼畜道之路
文章: 1,795
|
其實油用調和的沒啥問題,問題是說自己是純的,但其實是不純的
等於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裡面的標示不實,罰到這樣有點… 其實真的純黑芝麻油,吃過的就知道…那個味道恐怕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的 這間廠商也算是很厲害的,尤其是他們純化芝麻素的能力, 可以做出比sigma還純,但是價格只有1/4,研發能力有一定水準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51
|
這明明就是詐欺...........
千萬不要當黑心商人 否則你會很有錢 萬一被抓到也只是判緩刑................安啦!
__________________
http://cdn.stickeraction.com/sticker/no/no7-11_1.jpg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
引用:
你讓我想到一則笑話。 話說商人標榜「純正蜂蜜,不純砍頭」 砍誰的頭呢? 商人:「當然是砍蜜蜂的頭啊……」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
![]() |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0
|
如果兄弟各罰2500萬元是真的
我覺得比關不到1年半然後出獄的好吧 各位 你們覺得呢??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3
文章: 17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
百噸富味鄉封存油 可拿出來賣?
【聯合報╱記者簡慧珍、黃文彥/連線報導】 2014.10.01 03:57 am 富味鄉的頂級、特級、高級三種黑麻油系列,共十二個品項約一百五十三點六噸封存在富味鄉彰化工廠倉庫,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聽到判決後無奈地說,法官若認為混油可食用,產品僅涉及標示欺騙消費者,全案確定後這些產品應可以改標上市。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行政機關不方便評論刑事判決結果。她說,如果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方案可趕在二審判決前修正通過,行政機關就能對公司處以罰鍰,行為人最高可開罰兩億元。 針對法院昨天的判決,林口長庚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以「難過」、「灰心」來形容,他說,去年假油案延燒月餘,最後卻是獲利與判決不成比例,「相信消費者很難接受。」 顏宗海表示,每次食安事件,主管機關都說要重罰業者,輿論也力挺,但最後司法判決卻輕判,凸顯國內法制有問題,無法遏止不肖廠商。 顏宗海表示,除了國內法制有漏洞,衛福部每次食安事件都定調對健康沒有危害,這可能也是影響法院輕判的因素。 【2014/10/01 聯合報】 ****************************************************************** 我可以說彰化嗎? ![]()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
混油案 富味鄉2負責人全緩刑
【聯合報╱記者何炯榮、林敬家/彰化縣報導】 2014.10.01 03:57 am 富味鄉食品公司三款強調百分之百的純黑麻油主力產品,涉嫌摻混較便宜油,彰化地院昨天依詐欺取財、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判處前董事長陳文南、技術總監陳瑞禮兄弟各一年四個月有期徒刑,均緩刑二年並支付公益金五千萬元給公庫;富味鄉公司判決罰金五百萬元。 檢察官起訴時,指富味鄉這三款純黑麻油,從四年前開始摻混,根據查扣的進出貨資料,估算公司的不法所得三億零五十四萬多元,曾建請法院宣告沒收,如今合議庭只判罰五百萬元,落差很大。彰化地檢署襄閱任檢察官黃智勇說,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彰化縣幸福媽媽協會理事長黃淑娟指出,食安問題攸關健康,法官不該輕輕放下,「每次雷聲大雨點小,消費者很無助」。 合議庭法官表示,富味鄉公司是法人,無犯罪能力;刑法規定犯罪所得的沒收,要以犯罪行為人為限,本案油品銷售所得既歸屬公司所有,是不符合法律規定得予沒收的要件。不過,根據營業利益判處陳文南、陳瑞禮兄弟各應支付二千五百萬元給公庫。 面對外界質疑輕判,合議庭法官說,被告摻混的黃麻油及胚芽米炒熱壓榨的調色用特黑油,都屬合法食用的油原料,法律也未禁止與黑麻油混合調製;本案的犯罪情節及對食品安全衛生的危害性都低,且被告認罪,案發後積極回收油品,改善油品標示,才量處適當的刑責。 去年同時起訴的研發中心經理林瑞聰、資材課長劉騏瑋、調油技術員陳國華和洪明昌,沒有證據顯示與陳文南兄弟有犯意聯絡,判無罪。 【2014/10/01 聯合報】 ****************************************************************** 這個判例告訴我們,以後想幹壞事,先去開個公司... ![]() ![]() ![]()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5
|
正直和善良都回來了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