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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v2
Power Member
 
滄桑v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刪.............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此文章於 2014-08-18 10:44 AM 被 滄桑v2 編輯.
舊 2014-08-18, 10:42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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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v2離線中  
Nicole1120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6
您的住址: 風城
文章: 323
我身邊真實的案例.
地點:新竹cocost ;物件:700元鞋子
事發經過:某人把鞋子放在車頂子就直接開車走了, 鞋掉了後車提醒再繞回去,東西不見了,希望cocost 提供監視錄影.cocost 說一定要報警才可.
後來拿東西的人就被告侵佔罪,某人還要出庭. 某人要出庭那天還跟我講.我其實只是想要拿回那雙鞋.沒有想要告人啊
 
舊 2014-08-18, 10:56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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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le1120離線中  
kenchen_122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333
引用:
作者MUS
此時一個被打開的紅包袋不偏不倚飄到樓主腳邊....

接下來一堆人突然獻身,不,是現身

說道 恭喜姑爺 賀喜姑爺, 你有喜啦

還沒結婚吧
舊 2014-08-18, 10:59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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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chen_1226離線中  
aeroc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darkangel
疑點很多,我不是法律專業,先不論微罪不舉之類的,僅對合理性質疑:

1. 失主不在現場,並將5元遺落於公共場所,事後如何證明該5元之所有權。
2. 一般人掉了5元,通常都是直接算了,失主直接報警非常不合常理。

能不能給個判例什麼的參考看看?


除當事人不願意和解外,因為那個人有竊盜前科多次,而且在侵占五元事件後幾天,居然又偷電瓶,
所以才被檢察官一併起訴,如果沒有上述應該就不會被起訴,
五元事件法官只罰他1000元,算是最低罰金了。

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的侵占遺失物罪的刑罰是專科罰金。
刑法第337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脫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構成侵占脫離持有之物罪,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一定有人會問,不是處五百元以下罰金嗎?
刑法施行法增修第1條之1規定:「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時,刑法分則編未修正之條文定有罰金者,自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施行後,就其所定數額提高為三十倍。但七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九十四年一月七日新增或修正之條文,就其所定數額提高為三倍。」
舊 2014-08-18, 11:05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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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離線中  
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我曾在便利商店裡面撿到100元,想說拿給店員處理,結果她順手投入捐款箱...
__________________
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舊 2014-08-18, 01:01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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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13離線中  
Puff Daddy
Golden Member
 
Puff Dadd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南加州的牧場
文章: 3,280
引用:
作者Nicole1120
我身邊真實的案例.
地點:新竹cocost ;物件:700元鞋子
事發經過:某人把鞋子放在車頂子就直接開車走了, 鞋掉了後車提醒再繞回去,東西不見了,希望cocost 提供監視錄影.cocost 說一定要報警才可.
後來拿東西的人就被告侵佔罪,某人還要出庭. 某人要出庭那天還跟我講.我其實只是想要拿回那雙鞋.沒有想要告人啊

cocost 是甚麼鬼???
__________________
I pimp therefore I am
舊 2014-08-18, 01:34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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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ff Daddy離線中  
結冰礦泉水
*停權中*
 
結冰礦泉水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問檳榔西施...
文章: 61
很多地方都有監視器,為了避免麻煩我都不撿! (最高記錄是500元不撿! 在五金雜貨商場...)

不過基本上應該是"錢越多"越不能撿(因為錢少"失主"也不會在意,撿走應該沒事!),除非是要送到警局的,所以最高記錄反而沒啥...

此文章於 2014-08-18 01:49 PM 被 結冰礦泉水 編輯.
舊 2014-08-18, 01:43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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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冰礦泉水離線中  
小薪
Advance Member
 
小薪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425
引用:
作者Puff Daddy
cocost 是甚麼鬼???

現在有種很潮的念法叫
咖死口

http://www.ptt.cc/bbs/joke/M.1407518436.A.98F.html

__________________
小薪的GMail:
小薪的LINE:
小薪是公的不是母的
舊 2014-08-18, 01:51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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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薪離線中  
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我目前最多撿到500元,而且還是我小1還小2時
去雜貨店買東西,老媽在結帳、我就在櫃台底下看到有一張紙,摸出來一看是500元
就蹲著拿給老媽看,老媽就趕快收進口袋裡了

後來在大一些,小學國慶日要遊行,老師說每人都要買小國旗
(所以我就覺得現在吵那個校園銅像真的是超沒意義的事情,因為洗腦的措施早就不存在了)
我家很窮,根本沒錢買國旗
結果我排路隊回家的時候看到地上沙子露出半張50元都沒人注意到
我就撿起來買了國旗(好像是25還35)跟零食

其實我一直覺得人的腦子成長真的是很奇怪
究竟是靈魂主要決定了性格,還是真的只是單純吸收各種資訊後才成長為一個思想系統?
因為雖然大人給我的身教都是不合格的,我也沒有路不拾遺
不過印象很深刻的是,小6我跟附近鄰居的同學決裂,自此沒有再來往
一開始是暑假的時候,帶我去學校搜教室,有些人的東西放抽屜沒有帶回家
後來放學一起回家時,他跟我說等他一下,就回頭偷拔了路邊汽車裡面的裝滿零錢的整理容器
我跟他說趕快放回去還是不聽,自此老死不相往來

此文章於 2014-08-18 01:56 PM 被 solosbye 編輯.
舊 2014-08-18, 01:52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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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離線中  
舊傻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家中
文章: 89
引用:
作者小薪
現在有種很潮的念法叫
咖死口

http://www.ptt.cc/bbs/joke/M.1407518436.A.98F.html



電影巡邏驚很大(The Watch), 裡面美國人的唸法就是 咖死口.
美國人開的店, 用美式發音也不算有多潮吧.
舊 2014-08-18, 02:17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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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傻男人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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