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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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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這樣,搞不好對方又不懂,就可以賺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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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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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77-13條:
因財產權而起訴,其訴訟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下部分,徵 收一千元;逾十萬元至一百萬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一百一十元;逾一百萬元至 一千萬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九十九元;逾一千萬元至一億元部分,每萬元徵 收八十八元;逾一億元至十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七十七元;逾十億元部分, 每萬元徵收六十六元;其畸零之數不滿萬元者,以萬元計算。 原告求償100,314,000元,按照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count.html 的試算表 如今原告因此必須繳交(一審)89萬4,464元的裁判費,是這個意思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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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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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版問卦
約二十多歲學生, 被撞斷一條腿(可打鋼釘接合), 本身無責, 大概可能獲得賠償金額大約是多少至多少錢之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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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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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保險公司跟一些畜牲會跟你說行情50萬左右(是的 在牠們的眼理身體健康是有價的 還很低價) 賠的部份還有分強制跟加重 牠們通常講的金額都是2個合起來的總數 這是障眼法讓你感覺賠很多 實際上要分開來講強制部份本來就是你該得 加重部份就看對方保多少 還有一點很重要 牠們會要你開價 然後砍你6成 如果對方有保加重的話 我告訴你賠的不只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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