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hoba
Junior Member
 
hob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凌遲處死(殺千刀)不是更好
     
      
舊 2014-05-23, 11:44 P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oba離線中  
lwm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08
引用:
作者hoba
凌遲處死(殺千刀)不是更好


應該是凌遲但不讓他死才是廢死的原意.....
 
舊 2014-05-23, 11:56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wm離線中  
無敵猛將米格魯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11
引用:
作者Shayne522
樓主的標題開頭少了"抓到了",這也是某些人的心聲吧

他的意思是有了絕對死刑,是不是有一心求死人利用此點去殺人好讓自己被判死刑,是不是有其他方法可改變這種問題
我支持死刑,但該怎麼防止利用死刑來達到自己的目的,這問題也值得大家思考
或許死刑前先來個鞭刑...



這真的是值得考量的必要之惡
尤其像這種沒有任何冤獄性質的純粹惡意
且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公然殺人犯
他只是為了求得死刑而惡意殺人
如果最終就只是讓他打個麻醉針而槍決
這真的會鼓勵一堆早就想求死的人競相效法
畢竟他死得遠不如被他用殘忍手段殺死的受害者痛苦
那他當然會覺得值得去做

如果今天這種人被逮捕之後
仍判死刑
但死法是每天割他幾刀
或鞭他幾下(仿照新加坡那種會打到皮開肉綻的鞭刑)
或用有控制會讓人極為痛苦但不會立即致死的強電椅
諸如上述的手法
一天天的執行下去
直到某天他自己身體完全無法再承受而斷氣為止
這樣才能有效阻絕像這種沒有任何冤獄性質的純粹惡意
且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公然殺人犯(只為求得死刑而惡意殺人的人渣)

此文章於 2014-05-24 12:16 AM 被 無敵猛將米格魯 編輯.
舊 2014-05-24, 12:13 A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無敵猛將米格魯離線中  
pcdvd.02@hotmai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549
支持廢死,應該要讓這些人渣給我好好活下去.

我一直都覺得給這些人渣一槍給他痛快也太便宜他們了,比方說這次捷運上殺人的人渣,只有20歲,應該要給他勞動工作,終其一生都要為受害者家屬服務,你他媽的就給我拼命賺錢做工做到死,比方說賣到****易合法的國家,當牛郎****射到死,或當藥廠試驗動物...etc.,反正可以賺錢的就讓他做,利用他賺的錢來長期彌補受害者家屬直到他被操死,我想,這比把他關在監獄中供他吃供他住幾十年然後再一槍給他死還有意義多了.
舊 2014-05-24, 12:26 A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cdvd.02@hotmai離線中  
kst0011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163
引用:
作者無敵猛將米格魯
這真的是值得考量的必要之惡
尤其像這種沒有任何冤獄性質的純粹惡意
且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公然殺人犯
他只是為了求得死刑而惡意殺人
如果最終就只是讓他打個麻醉針而槍決
這真的會鼓勵一堆早就想求死的人競相效法
畢竟他死得遠不如被他用殘忍手段殺死的受害者痛苦
那他當然會覺得值得去做

.........恕刪



私以為這只是假議題

以現階段來說有哪個死刑犯不是搞個十年以上才有機會執行?

另一方面

在法律上啥鞭刑/割肉之類的在台灣絕不可能允許也不可能通過

台灣還有個啥人權團體...







一向覺得廢不廢死是個宗教問題而非其他.........
\
舊 2014-05-24, 12:36 A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st0011離線中  
justin00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68
引用:
作者無敵猛將米格魯
這真的是值得考量的必要之惡
尤其像這種沒有任何冤獄性質的純粹惡意
且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公然殺人犯
他只是為了求得死刑而惡意殺人
如果最終就只是讓他打個麻醉針而槍決
這真的會鼓勵一堆早就想求死的人競相效法
畢竟他死得遠不如被他用殘忍手段殺死的受害者痛苦
那他當然會覺得值得去做

如果今天這種人被逮捕之後
仍判死刑
但死法是每天割他幾刀
或鞭他幾下(仿照新加坡那種會打到皮開肉綻的鞭刑)
或用有控制會讓人極為痛苦但不會立即致死的強電椅
諸如上述的手法
一天天的執行下去
直到某天他自己身體完全無法再承受而斷氣為止
這樣才能有效阻絕像這種沒有任何冤獄性質的純粹惡意
且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公然殺人犯(只為求得死刑而惡意殺人的人渣)


如果有很多人(千人以上即可)支持死刑前先鞭刑或其它凌遲處死的重典的話,
那是不是應該來個喇叭花立法
舊 2014-05-24, 01:41 A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ustin001離線中  
oScARSh
*停權中*
 
oScARS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4,081
真笨, 這時候讓人覺得他支持廢死, 這一拳傷的可不輕
舊 2014-05-24, 02:09 A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ScARSh離線中  
lvdunhill.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台南古都
文章: 51
其實 小弟我只想知道 林先生心中到底想打造一個怎麼樣的理想國而已...

如果 怹方向有確定且漸漸在執行 那他肯定是一個未來的新星

如果 他也只是見風轉舵的人 小弟會選擇遺忘他(檯面上不都是這些貨色..多他一個不多..少他一個不少..何必浪費精神注意他 =.=)

他突然間發這一篇文 既沒立場也無定調 ...(要博版面..=..=)
真的是 : 語言的藝術
__________________
2003年的帳號不小心陣亡囉
人類最偉大的發明除了電力以外...就是酒
舊 2014-05-24, 03:01 A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vdunhill.離線中  
刁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13
很多地方都一樣,只要觀察標題跟回文最快的那幾篇就明白了。
七八區的水準喔,差不多了啦。
舊 2014-05-24, 04:25 A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刁民離線中  
k2島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笨蛋,問題根本就不在廢死,而是為何要滿足一個恐怖份子的要求?
為何鬼島除了關跟死就無其他行刑手段?
舊 2014-05-24, 04:37 A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2島民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13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