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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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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在惡搞
不在討論 宣佈散會 謝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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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為什麼抵制統一.而不抵制路邊攤或小吃 答案其實很簡單..就是"規模" 路邊攤客源只有幾百最多上千 但統一的客源人數是上百萬 統一隨便一個問題商品.受影響的可是好幾十萬人 你能否想像這影響的層面有多嚴重 吃的健康.是做食品的基本要求 統一至少應該為消費者的健康.負起把關的責任 才不枉費台灣人幾十年來 對統一這個老品牌的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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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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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之前在其他文章就說過了
公聽會不是聽證會 公聽會只是類似政令宣導 不是法律規定的正式程序 好一點的主席會讓反方發言, 差勁一點主席,反方連拿麥克風資格都沒有 但無論主席肯不肯讓反方提出意見,仍然無法動搖政府已經決定的事項,因為這就是一場政令宣導 奇怪的是,這種非正式的程序,卻一直被政府拿來偽裝成 「政策已經過公正、公開、民主的正式程序」 『騜:服貿已經過20場公聽會,是史上最嚴格』 聽證會(行政程序法第54條∼66條) 才是真正的法定程序 聽證會類似法院審判結構 由主席與持正、反意見者共三方 正、反意見方可選任專家、學者、律師,參與公開辯論 主席在辯論後,依據辯論結果做出決定 美國的一些大型法案在進入國會前,是必須經過聽證會的 如果當初辦的是聽證會,也許今天爭議就不會這麼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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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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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參加過3次鐵改局的公聽會
基本上就是你講你的,他講他的 你講東,他就跟你講西 你講西,他就跟你講北 舉例我們當時有人提出商場量體配置是否能更有彈性,行人動線等問題 長官就回應你 : 我們有辦公室的需求,我們也要有商場的獲利空間 (這個地方其實已經有點答非所問了...) 我們再回答,我們知道台鐵有商場跟辦公室需求,不是要台鐵不蓋商場 也同意大量的樓地板面積完全不變 但是建築量體是否一定要對稱的龐大長方形量體,是否能拉高拉開棟距提供開闊視野,或是做不同方式的量體配置 長官就又回應你 : 我們有辦公室的需求,我們也要有商場的獲利空間 這種應答方式再多重覆幾次 脾氣不好的會想衝上去打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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