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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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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引用:
作者681007
會計制度不就是解釋財務結構而已,你兇屁啊,當別人都不會會計

我也只是很老實地在問:台北市的利益被輸送掉百億,理當就是有那麼多的利潤跑到某些人或某個集團的荷包裡。不在那個公司的財報裡,那是被誰給吞掉了? 這和司法也沒什麼關係啊,和數學比較有關係。百億真的可以蒸發不見嗎

而且官都已經告過啦,監察院不就有糾舉,台北市地檢署也在偵辦中,哪輪的到我告,你是沒在看新聞嗎

http://tw.money.yahoo.com/news_arti...131224_24_46nrc

更妙的是這件事情2010年選市長前就有風聲傳出了,藍媒沒報台北市民就當沒這回事情一樣,繼續摀著眼睛選貪腐,我看今年也是一樣吧



這件事你確定最後有官員會有罪?
當初什麼新生高架橋弊案+花博空心菜
最後誰有罪?

況且台灣監察院是個很妙的機構
大家認為有問題.監察院糾舉不會過
法院認為沒問題.監察院糾舉彈劾過了!

你可以問問不動產估價師相關產業的
看看所謂的估價制度跟分配制度.還有聯開間關聯性

此外
由看新聞來看問題.風險很大
尤其你舉例藍媒.那就表示在你心中媒體是有顏色的
那對於社會事件的判斷也容易被牽動.

講簡單一點
就是因為房價飆高.當初開發聯開案
整體價值提升了
!跟當初徵收土地的價格有落差(地主抗議).
賣的房子坪價至少多一倍(30萬元>>60萬元/坪. 大多數人認為圖利財團.倒是沒有人認為圖利買屋的民眾!)
變成所謂的分配比例變形.這所謂的幾百億是這樣來的
但是原先的分配比例也是你政府簽約約定的

如果今天房地產崩跌(30萬元>>15萬元).什麼圖利建商的問題可能都沒了!

幾億可能幾個人就吞得下來
真的有幾百億.那就不是幾個人吞得下來.而是一個集團.
而這個集團分布的就會超越黨派.黑白.
     
      
舊 2014-01-14, 04:07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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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12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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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64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121213/34702723
徵收道路用地然後再轉給財團
房價跌到一坪5萬也是很嚴重阿
因為那個分配比例將近70%送給財團...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14-01-14, 04:21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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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隨風浮雲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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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213/34702723
徵收道路用地然後再轉給財團
房價跌到一坪5萬也是很嚴重阿
因為那個分配比例將近70%送給財團...

假設建商花了上百億蓋房子,結果完全賣不出去(鄉林皇居不就是很好的例子),那建商賠了上百億是不是也可以用分配比例來國賠?

雖然美河市這個案子弊案看來很多,可是我同意 212412 的看法,要日勝生吐出上百億,可能比登天還難,除非有明確的證據:日勝生拿了好幾億的錢給相關人員,而且有明確收送賄賂證據。
舊 2014-01-14, 04:39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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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引用:
作者212412
講簡單一點
就是因為房價飆高.當初開發聯開案
整體價值提升了
!跟當初徵收土地的價格有落差(地主抗議).
賣的房子坪價至少多一倍(30萬元>>60萬元/坪. 大多數人認為圖利財團.倒是沒有人認為圖利買屋的民眾!)
變成所謂的分配比例變形.這所謂的幾百億是這樣來的
但是原先的分配比例也是你政府簽約約定的

如果今天房地產崩跌(30萬元>>15萬元).什麼圖利建商的問題可能都沒了!

幾...


建商的成本與風險來源就是 購地、養地的風險

一般開發案是建商要與原地主一戶一戶談陸續收購,整起過程建商要付起購地的資金成本與時間風險。

但此案政府都負責供地了,建商一動工就開始賣預售屋了,最主要的購地資金成本與時間風險都不存在。 唯一要負擔的營造成本,也都由預售屋的階段付款來減輕了。

所以你說的這問題 我認為並不存在於此案例中

相反的整起案件程都卻都有明顯圖利廠商的嫌疑

1.政府以交通用地徵收民地 卻交付財團開發。

2.聯合開發原意是要讓原地主一同開發
結果是財團以持有不到1%的地,就當起原地主身分來獲取整起開發。

3.財團為了符合開發案地主身分所購買的148坪土地 買價逾60萬/坪
但評估政府所徵收來的土地時,卻只評估20萬出頭/坪
如果市價只有20萬的土地 財團會用60萬購買?
以當地原地主的人數、持有坪數結構來看,要購買148坪地來說,購買價格不至於像微小畸零地一樣偏離市價過多。

4.整起數百億的開發案,弄到後來沒有任何一個高層有負責此案,只到捷運局下面小囉摟就決策執行完畢??
舊 2014-01-14, 05:25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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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離線中  
ywe.
Advance Member
 
yw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您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文章: 463
而且資本額只有幾十億的公司憑什麼玩百億的東西..
舊 2014-01-14, 05:40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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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we.離線中  
runsun13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3
引用:
作者隨風浮雲
假設建商花了上百億蓋房子,結果完全賣不出去(鄉林皇居不就是很好的例子),那建商賠了上百億是不是也可以用分配比例來國賠?

雖然美河市這個案子弊案看來很多,可是我同意 212412 的看法,要日勝生吐出上百億,可能比登天還難,除非有明確的證據:日勝生拿了好幾億的錢給相關人員,而且有明確收送賄賂證據。


就算廠商行賄有證據也被判刑,但結論可能是向空氣行賄~~~最佳案例就是 林x4 。
(司法可以到這種程度,用悲哀二字可能還不足以形容。)
舊 2014-01-14, 06:38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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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sun13離線中  
隨風浮雲
Advance Member
 
隨風浮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引用:
作者runsun13
就算廠商行賄有證據也被判刑,但結論可能是向空氣行賄~~~最佳案例就是 林x4 。
(司法可以到這種程度,用悲哀二字可能還不足以形容。)

014 的案子是公訴罪,是要怪法官,還是檢察官?

如果能鑽出法律漏洞,我想那只能說014請的律師是高人,而法律漏洞各國都有,那沒什麼好悲哀的,畢竟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舊 2014-01-14, 06:48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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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風浮雲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隨風浮雲
014 的案子是公訴罪,是要怪法官,還是檢察官?

如果能鑽出法律漏洞,我想那只能說014請的律師是高人,而法律漏洞各國都有,那沒什麼好悲哀的,畢竟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我常說再怎麼修法還不是沒有屁用
法官可以任意解釋法條
說黑說白都是他、指鹿為馬也是隨他高興
法律是死的,被法官當成妓女玩弄,難不成能跳起來咬法官??
014請的律師一點也不高,搞好法官這種事大家都知道,連路邊的乞丐也知道
高的是你要能夠搞點法官為你指黑為白
很抱歉,這個不是014請的律師辦到的!!
舊 2014-01-14, 08:10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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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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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不知道那些覺得美河市沒問題的人
是怎麼看大埔案的
大埔跟美河市都同樣打者公眾利益
之後變成圖利財團
是因為美河市沒死人
所以覺得沒關係
舊 2014-01-15, 12:29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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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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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1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低估土地:北市府與投資人協商時,低估市府土地貢獻成本,壓低市府可分配權值;投資人評估建物成本灌水,提高投資人權配比例,損及北市權益;且權配報告書無核定本,全面採信投資人提供資料,審定過程淪於黑箱作業
不符比例:透過聯合開發權益分配,將高達69.25%公有土地轉為私有,不合比例原則
過程缺失:本案地價基期以1991年為依據,地價明顯低估,辦理過程有缺失
因循苟且:主辦機關捷運局僅依委託鑑價結果,估算地主與投資人權益分配比例,因循苟且,徒具形式資料來源:監察院

既然有人提供蘋果的報導
那就可以檢視我先前寫的東西.整個計算基礎是用民國80年的地價去計算.印象中美河市開始浮上檯面好像快民國90年前後了.然後大家用102年的房地產去討論.當然會覺得政府被坑了!

監察院更妙! 就我經歷.所謂的聯開案.捷運局至少會有3本鑑價報告.建商會準備1~2本.如果有地主.地主也會準備.大家就是拿著鑑價報告書去喊價.....
當年地主是真的不知道可以參與聯開?還是認為拿錢比較划算?這我不知道
但是台北市區內的捷運站聯開案.很多都是有地主參與其中的.這個人就參與過幾分鑑價報告的過程.更不用提捷運局對於報告的刁難有多糟!

--------------
還有.
不要再講什麼資本額幾億可以玩幾百億的工程合約這種話!
在正常的商業活動中.這是常態.
甲級營造都是這樣的
因為其中還會包括銀行的保證.合約貸款.還有分期驗收付款

此文章於 2014-01-15 11:48 AM 被 212412 編輯.
舊 2014-01-15, 11:45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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