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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56
引用:
作者twu2
有些國家是違法 (不過我也不知道是那些國家, 人家都是這麼說的).
錄音只要有一方是當事人, 就應該不違法. (手機是你的, 自然其中一方是你吧)

錄下來不違法, 不過未經對方同意, 不代表可以散佈, 像這類直接丟到網路上的, 對方還是可以告的.

如果這樣講, 那一堆新聞媒體爆的新聞, 不就違法了?
     
      
舊 2013-08-16, 09:16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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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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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引用:
作者DDR2286
大樹的糾紛本來就比較多

還是找當初接洽的業務員吧


google 國泰人壽理賠

大部分都會回答你"業務離職了"
 
__________________
[/url]
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3-08-16, 09:17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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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離線中  
ppoq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926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大部分都會回答你"業務離職了"


原來這是 切割手法
舊 2013-08-16, 09:24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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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oq離線中  
swala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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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54
引用:
作者marks
哪家人壽不是理賠從嚴???

以前的南山,不會找一些奇奇怪怪的理由去刁難客戶,蠻阿莎力的.現在不知道.

20年前我本身也是國泰爛招的受害者,反正他們就是不賠你,
吃定你不會為一點點小錢去跟他搞半天.那時也沒也有甚麼消保官消基會可以幫我,
鼻子 摸一摸就算了.找律師?理賠的錢都不夠付律師費.

後來我媽媽請我姐找認識的國泰業務保我老婆的婦女險,
我事前不知道,事後我只說國泰的我不保,請他退錢,對方錢收了當然不肯退,
我就跟他說"被保人沒簽名的保單會有效嗎?"然後就退錢了
舊 2013-08-16, 09:38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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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ala離線中  
Raziel
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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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有個好的保險業務或顧問很重要, 或至少要有人可以問. 申請理賠細節很多, 有時候你用

錯一個字, 都可能用不同條款賠甚至被退件. 但是有經驗服務好的就可以幫處理這些眉角.

幾年前老媽騎車擦撞小外傷, 幾家理賠申請靠一個當處經理的親戚還有一個保險經紀給意見

湊起來竟然換了新機車, 相信自己打客服電話過去可能三張單子只賠到一張, 有懂的人幫忙

差很多.
舊 2013-08-16, 09:38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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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ziel離線中  
James0146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
挖賽,國泰業務可真強呀!

"掛號"門診治療,原來他只要去掛一次號就可以看6次,1次是看診,其他5次治療,真是強

下次我也要這樣做,不知道醫院同不同意我掛一次號,就可以進行一次看診,再進行5次的復健治

療,而且合約上面明明就白紙黑字是寫門診治療,哪時候又多加了掛號兩個字...原來只要對自己

不利的部分,都可以在事後以口頭方式,甚至於不用告知變更,不用經過對方同意,就可以自己更改

整個合約喔!
舊 2013-08-16, 09:42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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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0146離線中  
sd640801
*停權中*
 
sd6408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給 樓上 #16 你應該沒有復健過

我這兩年在省苗每天復健

掛號門診,拿一張單子,那張單子可以復健六次
要支付 320 元 ( 包含六次中的第一次 )

第二次到第六次,每次 50 元

六次用完,要再重新掛號,拿單子

*

理賠爭議,剛看了一下分析一下

問題出在舊商品,新商品,條款紀載不同
( 應該當時健保制度規定的問題,甚至說當時根本沒有健保 )

93 年以後的商品條款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診斷確定罹患癌症,未住院而在醫院接受癌
症門診治療者,每日門診本公司按每一投保單位伍佰元乘以約定投保單位數後計得之金額,給付「癌
症門診醫療保險金」。
前項治療,如有同一療程內實施多次治療情形者,以一次門診計算。所謂「同一療程」,係指依行政
院衛生署最新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的規範,對於同一診斷需連續施行治療者而言。
「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的給付,每日以一次為限;且每一保單年度累計以一百二十日為限。



93 年以前,舊商品條款
( 影片中拍照的,沒猜錯應該是保單補發,讓我多繞一些路浪費一些時間 )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經診斷確定罹患癌症,並於有效期間內在醫院接受以癌症為直接原因或癌症引起的併發症而必要的門診治療,本公司按下表計算給付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請參閱附表六)

每單位,每次 1000 元 ( 每日一次為限 )
這是保戶抓狂的原因 ( 因為起碼七萬以上的金額 )

*

理賠人員的年資應該 93 年以後任職的
那他所接觸的條款應該都是那種有說明療程的

或者說沒有處理過 93 年以前的商品 case

就像有些業務說的,任職十幾年不曾幫人申請過壽險的身故保險金

*

這個打官司

可能國泰全賠
也可能融通部分理賠

然後還要扣掉訴訟費用、裁判費等等


主要點在於 [ 門診 ] [ 門診治療 ] 的定義是什麼 ? ( 玩文字遊戲還有制度面 )
一定要看醫師才算 ?
還是不看醫師也算 ?
每一位 PT 都是醫師嗎 ?
醫師的定義是甚麼 ?


以我復健來說
只有每次單子 ( 六次 ) 用完 ,重新掛號去診間拿單子才會看到醫師
第二次到第六次,都付完 50 元自己去復健室 ( 沒看到醫師 ) ,由 PT 處理
( 類似護士、但是職務不同,復健師、物理治療師是另外的
並非復健室每個都是 [ 師 ] )

*

此文章於 2013-08-16 10:11 AM 被 sd640801 編輯.
舊 2013-08-16, 10:07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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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離線中  
goodpig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172
引用:
作者DDR2286
大樹的糾紛本來就比較多
還是找當初接洽的業務員吧
google 國泰人壽理賠

都叫人家用 GOOGLE 了,就請 GOOGLE 正確的資料吧

大樹的客戶數是業界第一,台灣超過一半的人是他的客戶

基數這麼高當然理賠案件的數量也會多

要比較沒人在看件數的,要看發生率才準

大樹很吃虧的地方在於,客戶多糾紛件數一定比較多

人往往都會講壞的不講好的,加上網路效應,久而久之就會有錯誤印象

但是這是龍頭大公司的宿命,大樹也只能自己吞下去

貼這兩年公佈的資料給大家參考,請大家理性思考,不要再以訛傳訛

另外,建議樓主如果真的有問題,直接客訴就好

現在檯面上幾家大公司客訴都有用的,都一定會直接處理

不像1985是假的
---------------------------------------------------------------
以下節錄自2013年六月號現代保險

去年壽險的理賠件數達792萬件,各家壽險公司因為規模與歷史懸殊,理賠件數差異極大,以件數最多的國泰人壽為例,去年理賠高達309.7萬件,佔同業的39%,而國泰也是訴訟件數最多的公司,去年共有73件,只佔同業23%,因此除了訴訟件數之外,更重要的是理賠訴訟率。
去年除保誠尚無資料外,沒有發生理賠訴訟的本國壽險公司僅合作金庫、國際紐約與朝陽,訴訟率為0,而老牌大型公司仍以南山的訴訟率最低,其次為國泰、富邦,這三家大型公司的理賠件數分別為前三名,訴訟率也優於同業;第一金訴訟案件最少,只有1件,但因理賠件數僅353件,因此訴訟率最高。
外商分公司除蘇黎世國際尚無資料外,中泰、宏利、滙豐都沒有發生訴訟案件,訴訟率最高的則是友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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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節錄自2012年六月號現代保險
國人平均每人擁有1.84張保單。不少保戶最擔心的事,莫過於發生事故時,保險公司拒賠,甚至走到對簿公堂這一步。你知道購買哪些公司的保單,最不用擔心打官司嗎?根據雜誌統計,在個別公司方面,南山是去年理賠訴訟率最低的壽險公司,比率僅萬分之0.3;排名第2的是保德信國際,為萬分之0.4;中國人壽排第3,為萬分之0.6;第4是國泰,為萬分之0.8。

根據6月號現代保險金融理財雜誌統計,95年國內壽險業的理賠申請總件數,共有410萬7,376件,理賠訴訟件數則有398件,理賠訴訟率為0.009%。也就是平均每萬件壽險理賠案件中,有0.9件是透過官司解決。

在個別公司方面,南山是去年理賠訴訟率最低的壽險公司,比率僅萬分之0.3;排名第2的是保德信國際,為萬分之0.4;中國排第3,為萬分之0.6;第4是國泰,為萬分之0.8;ING安泰、英國保誠、國際紐約及遠雄並列第5,比率都是萬分0.9;第9與第10則是國華與新光。
__________________
「原本我以為從三島由紀夫以後,日本再也沒有天才,但這個叫YOSHIKI的男人和他的音樂打破了我原本所抱持的觀念。」
By XJAPAN YOSHIKI 時代

此文章於 2013-08-16 10:26 AM 被 goodpig 編輯.
舊 2013-08-16, 10:18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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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bme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9
引用:
作者sd640801
給 樓上 #16 你應該沒有復健過

我這兩年在省苗每天復健

掛號門診,拿一張單子,那張單子可以復健六次
要支付 320 元 ( 包含六次中的第一次 )

第二次到第六次,每次 50 元

六次用完,要再重新掛號,拿單子

*

理賠爭議,剛看了一下分析一下

問題出在舊商品,新商品,條款紀載不同
( 應該當時健保制度規定的問題,甚至說當時根本沒有健保 )

93 年以後的商品條款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診斷確定罹患癌症,未住院而在醫院接受癌
症門診治療者,每日門診本公司按每一投保單位伍佰元乘以約定投保單位數後計得之金額,給付「癌
症門診醫療保險金」。
前項治療,如有同一療程內實施多次治療情形者,以一次門診計算。所謂「同一療程」,係指依行政
院衛生署最新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的規範,對於同一診斷需連續施行治療者而言。
「癌症門...


這是原保單條款
不是保單補發
舊 2013-08-16, 09:11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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