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喔喔
Basic Member
 
喔喔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4
引用:
作者sclee
你用到這種調調已經沒必要再討論下去

資料GOOGLE一下什麼都有 不是啥秘密 跟不做功課的人討論很吃力

資料GOOGLE出來都是正確的∼因為你很厲害啊∼所以我多問一下啊∼
像你推論出來的第三∼第四點∼都好厲害喔∼
     
      
舊 2012-12-25, 07:03 PM #18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喔喔離線中  
gop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40
引用:
作者lievil
所以軍法不是中華民國的法律?
江國慶不是國民?
殺他的公權力不是來自中華民國的國民?
國防部不是中華民國的政府機關?
江國慶家人領的不是中華民國的國家賠償?


所以一般人適用是軍法不是刑法 民法 etc.
一般人上了法庭變軍人 下了法庭變平民?
一般人軍品店買了軍服 穿上變軍人 脫下變平民?

拜託....江國慶涉案時他的身分是軍人 小夫他兒子去競選場合要不要順便開講一下
脫下軍服的軍人是不是擁有軍人身分阿
 
舊 2012-12-25, 07:21 PM #18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op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他已經目空一切了..
不要勉強他了,
他想表達的,我相信大家都清楚以及理解,
就是....即使再重大的罪犯,對社會安全有極嚴重威脅的存在..
只要法律一天有缺失,所有的人就還是該要接受這威脅留在你我身邊,
因為他認為他能接受,所以大家也要接受,否則就是不理性,
除了江國慶,他也沒有什麼論點能繼續支持他,
其他反問他的問題他都只剩下"他沒有答案"。
所以我覺的,互相理解就好,
那至於.. 該不該死刑,
也是繼續由個人去支持。

我覺的呀.. 乾脆立個法,成年人應該要決定一下當自己以及家人受到生命財產的迫害時,
對於施暴者該以暴制暴還是諄諄善誘,然後切結記錄起來。
我想這樣就不會有爭議,
比如.. 若有一罪犯對我或我家人施暴時,我個人原則是認為該以極刑,最高是立即死刑做為報復。
那對於不支持死刑的人,
當他以及他家人受到暴行傷害時,法官要先查閱他們從前的切結後,再做出比較人道的判決,最高就是無罪開釋原諒去了~
這樣應該就能滿足每個人的訴求了......
民主國家嘛 ...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2-12-25 07:26 PM 被 EAC212 編輯.
舊 2012-12-25, 07:25 PM #18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C212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喔喔
資料GOOGLE出來都是正確的∼因為你很厲害啊∼所以我多問一下啊∼
像你推論出來的第三∼第四點∼都好厲害喔∼

打關鍵字就找到資料有哪麼難嗎?我沒哪麼厲害會無中生有


第三點提到的人物在下面報導有出現 中研院的瞿海源和顧立雄律師等人出來說話夠不夠份量? 注意他們提到馬簽了兩個公約自己卻違反 玩兩手策略 這不是我憑空想出來的

第四點 是法務部長提到歐盟簽證暫緩執行 又不是我自己想出來的見解 再下面的另一則有提到歐盟簽證的問題

------------------

廢死聯盟顧立雄:馬不要再當兩面人,邊稱廢死邊執行死刑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今(2)日召開記者會呼籲馬政府立即停止死刑執行。聯盟召集人、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瞿海源表示,在馬英九帶領、司法院配合下,台灣突然之間殺聲震天。曾經是扁家御用律師的顧立雄則表示,廢死的司法途徑已窮,剩下是政治上的呼籲,希望馬英九不要再當兩面人,一面聲稱主張廢死,一面又在執行死刑。

http://www.nownews.com/2010/06/02/10844-2610293.htm
-----------------------------------
曾勇夫強調會執行死刑 廢死批:將使國家成為殺人犯

針對法務部長曾勇夫10日強調,一定執行已確定的死刑的說法,廢死聯盟批評,法務部曾說「為取得申根簽證而暫時不執行死刑」的話,代表法務部認為「死刑可因國家利益而停止執行」,卻不願為落實兩公約精神而停止執行,恐將使國家成為置無辜者於死地的殺人犯。


http://www.nownews.com/2012/12/11/301-2881161.htm
舊 2012-12-25, 07:31 PM #18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clee離線中  
lievil
Major Member
 
liev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引用:
作者gop
所以一般人適用是軍法不是刑法 民法 etc.
一般人上了法庭變軍人 下了法庭變平民?
一般人軍品店買了軍服 穿上變軍人 脫下變平民?


很簡單,只要宣布戒嚴,大家都要受軍法管制,
除非你不是中華民國國民。

民主不會倒退?戰爭不會發生?
台灣解嚴還不到30年,什麼都忘了?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舊 2012-12-25, 07:37 PM #18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evil離線中  
喔喔
Basic Member
 
喔喔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4
引用:
作者sclee
打關鍵字就找到資料有哪麼難嗎?我沒哪麼厲害會無中生有


第三點提到的人物在下面報導有出現 中研院的瞿海源和顧立雄律師等人出來說話夠不夠份量? 注意他們提到馬簽了兩個公約自己卻違反 玩兩手策略 這不是我憑空想出來的

第四點 是法務部長提到歐盟簽證暫緩執行 又不是我自己想出來的見解 再下面的另一則有提到歐盟簽證的問題

------------------

廢死聯盟:馬不要再當兩面人,邊稱廢死邊執行死刑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今(2)日召開記者會呼籲馬政府立即停止死刑執行。聯盟召集人、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瞿海源表示,在馬英九帶領、司法院配合下,台灣突然之間殺聲震天。曾經是扁家御用律師的顧立雄則表示,廢死的司法途徑已窮,剩下是政治上的呼籲,希望馬英九不要再當兩面人,一面聲稱主張廢死,一面又在執行死刑。

http://www.nownews.com/2010/06/02/10844-2610293.htm
--...

所以我才問你是不是腦補啊∼

原來政府非常懼怕顧立雄與瞿海源∼筆記中∼

奇怪∼那這個阿扁的御用律師∼為什麼打官司都輸啊∼

還有∼請問你第四點的推論是何處得知的∼

還有∼那跟長老教會什麼關係啊∼
舊 2012-12-25, 07:38 PM #18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喔喔離線中  
vircgd
Senior Member
 
vircg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引用:
作者lievil
所以軍法不是中華民國的法律?
江國慶不是國民?
殺他的公權力不是來自中華民國的國民?
國防部不是中華民國的政府機關?
江國慶家人領的不是中華民國的國家賠償?

  你是故意不懂裝懂,還是為辯而辯?理性點好嗎?
你舉江國慶為例,表示你該針對的對象是軍事審判法,
因為冤枉他的是軍事審判法,但是你卻拿來無限擴張,
只因為發生於軍事審判法上的一個冤枉,就無限上綱,
罵到無辜的刑法來了,你要針對刑法的死刑來做討論,
舉的例子是軍事審判法,這不是很好笑嗎?
__________________
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舊 2012-12-25, 07:40 PM #18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vircgd離線中  
lievil
Major Member
 
liev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引用:
作者vircgd
  
你舉江國慶為例,表示你該針對的對象是軍事審判法,
因為冤枉他的是軍事審判法,但是你卻拿來無限擴張,
只因為發生於軍事審判法上的一個冤枉,就無限上綱,
罵到無辜的刑法來了,你要針對刑法的死刑來做討論,
舉的例子是軍事審判法,這不是很好笑嗎?



我覺得好笑的是,以為軍法管不到國民,
更可笑的是以身分來區分,就以為自己安全了。

照你說只有軍人會被冤枉,非軍人身分的不會也不必擔心,
忘了軍人同時也是公民,更是許多國民的親人,
你著眼的就只有[軍法管不到我],這有什麼好說嘴的?

而且很抱歉,只要宣布戒嚴,大家都要受軍法管制,
除非你不是中華民國國民。

民主不會倒退?戰爭不會發生?
台灣解嚴還不到30年,什麼都忘了?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舊 2012-12-25, 07:54 PM #18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evil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喔喔
所以我才問你是不是腦補啊∼

原來政府非常懼怕顧立雄與瞿海源∼筆記中∼

奇怪∼那這個阿扁的御用律師∼為什麼打官司都輸啊∼

還有∼請問你第四點的推論是何處得知的∼

還有∼那跟長老教會什麼關係啊∼

這篇是我最後回應 你要繼續這樣我也沒法

請多看新聞 他早退出了扁案官司 其他官司打輸打贏 並不表代他們說話沒影響力 這是兩回事

廢盟執行長是長老教會的人 你說跟長老教會有什麼關係 這個問題基本常識都能回答

下面哪篇是歐盟對我們的嚴厲警告 注意最後一段是聯盟的人說政府在偷偷摸摸執行死刑 不是我發明或推論的

===================

廢死聯盟批草菅人命 歐盟譴責台灣執行死刑

【閻紀宇、陳志賢/中國時報2010.05.02摘要】 歐洲聯盟(歐盟)外交事務與安全政策最高代表亞敘頓(Catherine Ashton)女士五月一日發表聲明,譴責台灣政府於四月卅日槍決四名死刑犯。歐盟長期主張廢除死刑,先前也對台灣的死刑爭議表達高度關切。

亞敘頓辦公室發出的聲明指出:「代表對於台灣恢復執行死刑深感遺憾。台灣自2005年之後一度暫停執行死刑,歐盟一直鼓勵台灣維持這項作法。」、 「歐盟敦促台灣政府立刻再度暫停執行死刑,並且恢復推動永久廢除死刑的政策。」

台灣正在積極爭取歐盟對赴歐盟國人免簽證。歐洲議會友台小組副主席安芮琪娜日前表示,歐盟對廢除死刑的立場相當強烈,台灣若執行死刑,恐將產生負面影響。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與多個人權團體,昨日則集結法務部大門前,抗議草率執行死刑,痛批法務部「草菅人命」,審慎執行是謊言,要法務部長曾勇夫負起政治責任。

依法行政或方便法門? 【顏厥安 中國時報2010.05.02 摘要】法務部執行四位死囚槍決。 「依法行政」嗎?

依法行政的目的,是在「節制」行政權的濫用,避免行政機關恣意行使權力,侵害人民的基本權利。因此只有在法律明文或明確授權的範圍內,國家機關的公權力行使才能干預人民的基本權。

而這些法律,又不能牴觸憲法的規定;權力的具體實施,也必須謹守比例原則的拘束,盡最大可能保障人民的權利與利益。

這些都是法律系的入門知識,也是第一線警察執行法律的必備素養。執法過程,涉及對人民權益的侵害時,要盡量謹慎。但如要保護搶救人民的權益時(例如保護曹小妹妹),要盡量積極主動。

可是馬政府所瞭解的依法行政,卻正好完全反過來。要殺人的時候,迅速確實;救人的時候,卻又蕃薯稀飯,相互推諉。這根本不是法治(rule of law)下的依法行政,而是律制(rule by law)下的恃法濫權。按照這標準,中國一天到晚依法行政在逮捕拘禁維權人士嗎?

《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六條第四項明白規定:「受死刑宣告者,有請求特赦或減刑之權。一切判處死刑之案件均得要求大赦、特赦或減刑。」。而兩人權公約施行法第八條也要求,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於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

不知道對於法務部來說,這些明確公布於立法院公報中的條文,是否算是法律呢?如果是,依照前述干預人民權利應該謹慎的要求,在這些死刑犯有機會行使減刑權利前,法務部不是應該依法要暫停死刑之執行嗎?就此點而言,王清峰部長是在依法行政。

以這次草率執行的個案來看,張俊宏已在於四月廿六日出具親筆簽名之授權書,表明願意委任廢死聯盟代請律師提出釋憲,並未超過大法官要求的補正期限的五月三日。因此法務部是否自己疏忽,違反了《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的規定呢?

馬政府因為基本政策,路線錯誤與治理無能混亂,而產生的濫權危機。從前年陳雲林來台,警察「執法」的諸多暴力,到去年胡亂修法干預公共電視董事會的運作,再到今年環保署踐踏行政法院撤銷中科三期環評的判決,不但繼續任其加速施工,還大幅刊登****批評法院見解。

兩年來罄竹難書的許多作為,證實了只要有需要,執法、修法、司法等都是馬政府權力施為的方便「法門」而已,台灣哪裡還稱的上是法治國家呢?

世博的季節,每年處死破千,以及恢復執行死刑,會成為中國與台灣值得向全世界介紹展演的光榮事蹟嗎?不在乎其他人的看法?

法務部真的要依法行政,為何需要假惺惺地舉辦公聽會,然後即刻在夜間偷偷摸摸地殺人呢? (作者為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召集人)

http://earthk2010news.blogspot.tw/2...-post_5346.html
舊 2012-12-25, 08:07 PM #18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clee離線中  
喔喔
Basic Member
 
喔喔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4
引用:
作者sclee
這篇是我最後回應 你要繼續這樣我也沒法

請多看新聞 他早退出了扁案官司 其他官司打輸打贏 並不表代他們說話沒影響力 這是兩回事

廢盟執行長是長老教會的人 你說跟長老教會有什麼關係 這個問題基本常識都能回答

下面哪篇是歐盟對我們的嚴厲警告 注意最後一段是聯盟的人說政府在偷偷摸摸執行死刑 不是我發明或推論的

===================

廢死聯盟批草菅人命 歐盟譴責台灣執行死刑

【閻紀宇、陳志賢/中國時報2010.05.02摘要】 歐洲聯盟(歐盟)外交事務與安全政策最高代表亞敘頓(Catherine Ashton)女士五月一日發表聲明,譴責台灣政府於四月卅日槍決四名死刑犯。歐盟長期主張廢除死刑,先前也對台灣的死刑爭議表達高度關切。

亞敘頓辦公室發出的聲明指出:「代表對於台灣恢復執行死刑深感遺憾。台灣自2005年之後一度暫停執行死刑,歐盟一直鼓勵台灣維持這項作法。」、 「歐盟...

為什麼不要回答了∼是提不出腦補證明嗎∼

架構弄的這麼大∼收不了手了嗎∼
舊 2012-12-25, 08:18 PM #19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喔喔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27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