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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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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應區最好不要看到....
請站大刪文之類的請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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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8 您的住址: 正在戒電動
文章: 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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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實體店面退貨
後面要買的就會買到二手的耶 處理成本要給賣方屬合理 且東西也沒故障阿.. 為了那個價差 到時候被店家告 划不來吧 此文章於 2011-01-18 12:55 PM 被 eloha9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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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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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村祥不敢提告,原因是: 一、我在這邊講的都是事實,所以我不怕會賠他錢,相反地,我前面之嗆說如果他敢提告,我就會把法庭實錄一五一十地在這裡公佈,恐怕對他的商譽會有更大的影響,搞不好連水果報都來參一腳,這種題材他們最愛了,下個標像「店家、顧客博愛路大混戰」之類的,增加它的銷售量,也是有可能的喔。我之所以要嗆他這句,就是在嚇阻他找站長麻煩,怎麼你們都不能體會我的用心。 二、村祥是店家,每天要顧店,我是在外面跑的,可以喬出很多時間跟他耗,看要打官司打幾年,出幾次庭,而且我不會請律師,如果村祥老闆覺得在法庭上講不過我,要請律師壓我的話,他還要負很高的律師費喔!這麼精明的生意人,算盤一打,就知道不能告。 三、站長經營一個這麼優質的網站,一定是一位很明理的人,如果我講的沒理,還要害他出庭,那他當然會生氣;如果我是站再理的一邊,是受害者,我相信以站長的高度,一定不會覺得是太麻煩的事,最多我到時請站長吃個飯,當做彌補囉!我相信他老人家不會在意的啦!(老人家我是跟著大家叫的,其實我不知站長幾歲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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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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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承認自己有錯才叫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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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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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所以我說我認為他有損失,我到時會在消保官面前讓他估計他的損失,然後請消保官協調。 就如你所說的,東西雖然沒有故障,也沒有被使用、拆封過,但是被我買走過,所以算是二手的,所以我會請他到時計算這部份的損失,請消保官評估。 我不會佔店家便宜,只是要一個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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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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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叫別人負責倒是很容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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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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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除了發文外也有現身去申訴
XX貿易想要提告也有跡可循 還不致於拖累PCDVD 公開論壇收公文都是免不了 站長有意見自己會處理,旁人也不必過多置喙 消費行為不滿意事後當然可以申訴 哪能只怪個人事前沒做功課 店家也是要有商業道德來遵守的 樓主申訴也請依照行政法規來走 言行也要自己負責,不要到後面就虛掉了 #記得後續來講一下 (我個人支持你) ![]() #站長是個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年輕人 此文章於 2011-01-18 01:06 PM 被 chan97357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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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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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灣的公平交易法,在台灣統一定價是違法的行為
所以售價有高有低才是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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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輪胎滾動阻力&溼地煞車&噪音查詢 日本輪胎滾動阻力與溼地煞車查詢(歐洲阻力A=日本阻力AAA)(歐洲跳過D) 貧弱家庭兒童愛心早餐計畫 手機請勿使用台哥大700MHz 4G LTE頻道,以免干擾無線麥克風運作。 推薦網站 我不爽健保局 巴士大叔之部<-華航飛安不良的原因 國家的遠見 站內特別推薦連結 yahoo賣片被抓 由於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四款的緣故 賣海外正版是違法的喔(刪除紀念) 又有人受害了 好書推薦:快樂為什麼不幸福? 本書不討論快樂更不討論幸福,講的是大腦如何理解世界。 好書推薦:大腦決策手冊 該用腦袋的哪個部分做決策? 了解自己與別人怎麼使用腦袋瓜(因被發現是抄襲的所以下架了喔) 好書推薦:販賣債務的銀行 了解銀行如何使一般人建立錯誤的借貸觀念,讓老百姓成為金融佃農,一輩子替銀行工作 好書推薦:企業的性格與命運 企業的本質是無道德的,企業努力的把自身成本轉嫁成社會成本,以大幅提高獲利。 DVD 好書推薦:沒有中國模式這回事! 雖然書名有中國,但其實是講近代全球經濟史,讓你從經濟學的角度理解歷史。 好書推薦:搶救35歲 十五張證照找不到好工作、四十歲結婚成家是常態、雙薪家庭也只敢生一胎、房貸要背到七十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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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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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位朋友錯過昨天的討論了 昨天有位好心的網友已經把消保會重要的判例傳給大家看了 http://www.pcdvd.com.tw/newreply.ph...ly&p=1082532860 買超貴了.要退錢 申訴案情: 施先生向通訊行購買一款手機並搭配電信公司門號,購買後才知價格不合理。經 調查各家同款手機及搭配同公司門號,價差上仟元以上有違合理、誠信原則。 處理結果: 經協調後,業者退費新台幣1,500元。 專業建議: 1、消保法第一章第三條第六項:促進商品或服務維持合理價格。 2、市場價位,雖為自由競爭,但亦有一定的空間,如差異太大超出一般市場波動 的範圍亦為不合理。 3、消費不妨多方詢價,並找信譽良好之商家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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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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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一定為我自己在這裡打的每個字負責,順便提一下,如果村祥(大承光電)老闆有在看這個討論串,或他有朋友在看這個討論串,請警告他,面對消保官的質問時,要講實話,因為你跟我的所有對話我都有錄音,如果不講實話...法庭上叫偽證罪,我不知道欺騙消保官有沒有罪喔!即使沒有,我會告到法庭,讓你講實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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