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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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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們的極端本土意識我是沒意見,但是問題是...請問時代力量的男立委裡面有幾個有當兵?沒當過兵萬一將來出事了,肯定也征召不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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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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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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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清楚狀況~ 其他國家會"偷偷把人搶了"就跑? 人去中國不是問題 但沒跟台灣照會一下就硬搶是何道理? 然後再說那叫"一個中國"所以是應該的~ 這種作法當然不應該~ 台灣不抗議才是官員失職~ 如果台灣出動特種部隊 去把林克穎抓回來 你覺得又如何? 退一步講 就算今天認定台灣不會嚴辦這些人 難道泱泱大國~ 要搞偷拐嫌犯這招 還賄賂勾結肯亞當局? 至少也要台灣堅決反對後 再硬幹還說得過去~~ 說真的 中國怎會在意區區詐騙犯呢? 整場都是戲來戲去而已~ 除非真的騙到什麼大咖~ "震怒"之下拿台灣來祭旗罷了~ 前面早就講過了 中國對台灣提供犯罪證據 不是愛給不給~ 就是不配合偵辦主嫌 讓台灣法官缺乏可以重辦的依據~ 難道要台灣抓到人什麼就先判10年再說? 台灣不是不能重判嫌犯 問題是: 證據呈上來嘛~ 受害者是你中國 結果愛給不給 或讓台灣無法採信 台灣的法律標準 就是判不重 難道要台灣法官配合"中國式審判標準" 這好笑了~ 真正搞神功附體的國民 不就是大中華人民共和國? 連自己國家成天作秀都搞不清 還配合著玩~~~ ![]() 此文章於 2016-04-19 08:15 PM 被 n568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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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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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只在無辜與否嗎? 對岸的"辦案標準"可差民主先進國家多了~ 無案可以辦成小案 小案可以辦成大案 "上級"要什麼 下面就"辦出"什麼~ 這種事在台灣尚且無法根絕 你相信把人送到那裡 就可以得到正義伸張? 台灣人實在不知道對岸是什麼國家嗎? 有人說美國或其他國家類似狀況也會"搶人" 當然會 林克穎在台灣犯罪 英國照樣主張管轄權來"搶"~ 但人家是大大方方來溝通 中國是用什麼手段? 所以我說對岸這個動作純屬政治作秀成份居多 因為中國並不是真在意什麼犯罪人權 的國度~ 至於搶人去"辦" 已經決定這些人一定得"認罪" 沒有可能不認~ 否則~~ 不必再說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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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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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刪....................
此文章於 2016-04-19 11:44 PM 被 暴君T-1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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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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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明明鼻屎大的地方,窩藏罪犯出產罪犯密度真是嚇死人!##
怎麼不敢批這句話? 喔.....你台抬舉台灣了..在大陸連吃個反你都要小心在小心 換一個角度想..那些人也是把錢騙回台灣一堆台商被騙被坑..也是愈哭無淚..真的要算 小孩子的gg那麼大而已..本人親身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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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百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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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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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肯利亞電信欺詐嫌犯事件之後,台灣不少名嘴及部分網友常拿陳由豪說事,來對沖電信欺詐嫌犯不能給大陸審判的理由。說白了,就是借口。類似於台灣的藍綠對陣,一方指出對方的「錯誤」行為時,另一方不是討論具體問題,而是立馬指出對方更爛的「錯誤」對沖,說好聽一點是辯術,說難聽一點是比爛。把島內生態習慣性地也用在兩岸了!
不妨先比較一下: 主體人----戶籍----機構------犯罪地----受害人地--犯罪認定 陳由豪---- 台灣--合法的註冊企業---台灣------台灣-- 台灣單方 電信欺詐嫌犯--台灣--非法的欺詐團伙---肯利亞(外國)-大陸-- 陸台雙方 看看,有可比性嗎? 就算被陳由豪騙,被騙人也是出於「投資有收益」的目的,主動性在個人。而電信欺詐則完全被動無差別。 與陳由豪類似的案例還是白狼張安樂、林毅夫,都是台灣的罪犯,但在大陸不是,這些人有理由讓大陸認為他們回台灣會受不公正對待,就像台灣收留大陸的部分罪犯,如王丹、吾爾開西等,是在大陸的暴力罪犯的組織者,台灣與西方卻說是政治犯。不管這類事是真犯罪還是找的理由,雙方都是出於「政治」目的。 電信欺詐也類似,基本上也是出於政治目的才會暴的這麼火熱,否則,雙方按程序完全可以協商解決,媒體「炒」熱了,基本上就沒有協商空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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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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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話去跟信奉拳頭論的法盲去說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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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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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到近年來每年都會發生的美中人權報告鬧劇, 這樣看起來中共的反應其實也很鄉民咧. ![]() 幾天前看了CCAV4製作的一小時特別節目: 人權衛士的人權紀錄. ![]() 此文章於 2016-04-20 09:59 AM 被 Stone Cra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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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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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白了
兩國的紀錄都有問題 只是在於手段高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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