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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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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判死刑還不夠 
				
		
還要附加在服刑期間 在固定的時間週期施以鞭刑 這若實施下去 肯定有一半以上的雜碎 懇求法院盡快執行處死       ![]() 此文章於 2016-03-29 12:37 AM 被 griffey145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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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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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痛心.. 
				
		
說真的.我若是當事人.這不是死刑就可以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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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闊天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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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演藝圈 
				
				
					文章: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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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你的思考模式跟法官一模一樣,結果是社會一起承擔, 這些具有人的外表卻沒有人性的人簡稱畜牲, 既然沒辦法阻止牠們做壞事,最好的方法就是讓牠們消失在人類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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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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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何不 無期徒刑 不得假釋 定期鞭刑 這三者合併執行比較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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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8 您的住址: 紅白機 
				
				
					文章: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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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我覺得這種(雞尾酒式)的刑法 可以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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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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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醫療單位疏失、社福單位疏失、法務單位疏失、教育單位疏失又如何?事情過了也不會被檢討... ============== 引用: 
	
 問題是...不判死刑卻沒有相關配套與強制力,或是無期徒刑卻還可以保外就醫。 只要殺人且確定有精神疾病或腦部受損,是否都以永久關押戒護判刑?我認為不可。 若一旦判處無期徒刑就該要有相關的機構進行關押戒護,而不是有病就不用關。 至於情節重大的管牠是不是有病,執行死刑比較實際。 此文章於 2016-03-29 01:37 AM 被 n_akem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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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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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我不認為他腦子壞掉或是精神異常到"完全"失去理性 不然怎會挑小孩下手?這不就是他行兇前有理性思考過 如果精神失控見路人就砍,還會挑? 鄭捷還會選在非繁忙時間,兩站相距時間最長,就是怕人多不好下手,或是一下就被制伏 會挑小孩不就是一樣道理嗎? 此文章於 2016-03-29 01:55 AM 被 sc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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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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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要真是隨機,應該會有成年人甚至權貴被隨機到 但就這幾年受害者多是孩童的情況來看 恐怕也沒那麼隨機與不理智......... 引用: 
	
 現在死刑很難速審速決,起碼是三審定讞,更十幾審都屬常見, 所以跟終身監禁比起來,不見得比較省時省錢。 引用: 
	
 問題就於,我們都希望別人去當Punisher 而不是自己立志當Punisher 另一方面來說,刑責不是只有教化跟嚇阻的作用在,還有贖罪的意義, 當犯的罪太大時,有時只有用死才能洗淨罪孽。 引用: 
	
 因為吸毒慣犯跟精神狀況有問題的人太多了,每個都好好管制需要很多經費, 如果能提供無上限的預算去處理,那當然是沒問題。 有錢好辦事,可惜就是沒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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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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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解決錢的問題,大概只有往自給自足方向去思考。除了"勞改營"外,實在想不出別的方式。至於鄰里通報,強制就醫或戒毒等等,現行法令大致上應該做得到才是。 精神病和吸毒到腦子壞掉產生幻覺的、攻擊傾向的精神病、社會邊緣人格等等,應是不同族群。 個人是有點害怕精神病患會因此事件而遭受汙名化,進而被隱藏在社會的黑暗角落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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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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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可以自給,但要自足難度很高,支出比收入多太多 不然各國政府就不會對類經費頭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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