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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ffey1452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5
只判死刑還不夠

還要附加在服刑期間

在固定的時間週期施以鞭刑

這若實施下去

肯定有一半以上的雜碎

懇求法院盡快執行處死

     
      

此文章於 2016-03-29 12:37 AM 被 griffey1452 編輯.
舊 2016-03-29, 12:31 AM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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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ffey1452離線中  
jackalawa
Advance Member
 
jackalaw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365
很痛心..
說真的.我若是當事人.這不是死刑就可以了的..
 
__________________
海闊天空
舊 2016-03-29, 12:56 AM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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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alawa離線中  
CDancer
Major Member
 
CDanc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演藝圈
文章: 240
引用:
作者yanan.laio
先說在前,以免被貼標籤~~我反對廢除死刑。
這案例凶嫌據稱是精神疾病者,對於這類人來說,有死刑不會嚇止他們犯罪。因為家人幾年前也曾住過精神病房,看到許多更嚴重的患者,如果沒有有效治療跟藥物控制,對他們來說,病情發作時,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精神疾病者不是他想要得到這種病,發病時他也無法控制自己行為。對於有這種病患的家屬而言,若不能有妥善協助,每天的生活也很辛苦。當年發現家人有輕微症狀時,送了大醫院檢查,但從社會局那邊卻沒得到有效協助,治療好回家也沒追蹤後續發展。

想說的是,把注意力放在廢不廢死,並不能阻止這類悲劇再度發生。只能政府相關單位,能真正重視精神病患,主動給與家屬幫助或資訊,才能預防病患犯案。


你的思考模式跟法官一模一樣,結果是社會一起承擔,
這些具有人的外表卻沒有人性的人簡稱畜牲,
既然沒辦法阻止牠們做壞事,最好的方法就是讓牠們消失在人類社會。
舊 2016-03-29, 01:00 AM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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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ncer離線中  
42章經
Senior Member
 
42章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引用:
作者griffey1452
只判死刑還不夠

還要附加在服刑期間

在固定的時間週期施以鞭刑

這若實施下去

肯定有一半以上的雜碎

懇求法院盡快執行處死



何不

無期徒刑
不得假釋
定期鞭刑

這三者合併執行比較有用?
舊 2016-03-29, 01:02 AM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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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離線中  
meanway
Regular Member
 
meanwa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8
您的住址: 紅白機
文章: 66
引用:
作者42章經
何不

無期徒刑
不得假釋
定期鞭刑

這三者合併執行比較有用?



我覺得這種(雞尾酒式)的刑法
可以試試看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6-03-29, 01:17 AM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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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anway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yanan.laio
但有太多跡象顯示,他就是個會攻擊別人的累犯,那為何不能追究相關單位,沒有把犯案前的嫌犯當一回事,一定要拖到案件發生。那些有權力、有責任處理的單位,卻放任嫌犯在外胡亂這麼多年,這些單位這些人,才更要為這事件負責。
因為沒真的出事之前,沒有人願意冒著會被辭官的高風險去擔那些責任。
醫療單位疏失、社福單位疏失、法務單位疏失、教育單位疏失又如何?事情過了也不會被檢討...

==============

引用:
作者CDancer
既然沒辦法阻止牠們做壞事,最好的方法就是讓牠們消失在人類社會。
精神病患的追蹤、關押戒護不就能有效阻止?
問題是...不判死刑卻沒有相關配套與強制力,或是無期徒刑卻還可以保外就醫。

只要殺人且確定有精神疾病或腦部受損,是否都以永久關押戒護判刑?我認為不可。
若一旦判處無期徒刑就該要有相關的機構進行關押戒護,而不是有病就不用關。

至於情節重大的管牠是不是有病,執行死刑比較實際。

此文章於 2016-03-29 01:37 AM 被 n_akemi 編輯.
舊 2016-03-29, 01:28 AM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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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iorittn
這種大概就是吸毒吸到腦子已經壞掉了
鄭捷以來,這隻是最可怕的
之前的那幾個是砍剌,這隻還能把頭砍掉= =
就算isis那種組織,要練一個能割頭的也是要一段時間
何況一個小女孩.....
他X的太誇張了
前面的網友說得有理
人權不是給畜牲用的

我不認為他腦子壞掉或是精神異常到"完全"失去理性

不然怎會挑小孩下手?這不就是他行兇前有理性思考過

如果精神失控見路人就砍,還會挑?

鄭捷還會選在非繁忙時間,兩站相距時間最長,就是怕人多不好下手,或是一下就被制伏

會挑小孩不就是一樣道理嗎?

此文章於 2016-03-29 01:55 AM 被 sclee 編輯.
舊 2016-03-29, 01:54 AM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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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8
引用:
作者aei
坦白說,我很同情這個女童和他母親,
但是"這樣的隨機殺人事件,兇嫌基本上在當時是沒有理智的",這句話,我百分之百是不同意的.

有的人就是想殺人....,像之前的湯姆熊.

要真是隨機,應該會有成年人甚至權貴被隨機到
但就這幾年受害者多是孩童的情況來看
恐怕也沒那麼隨機與不理智.........

引用:
作者污染物
處死了就沒辦法犯案了,省時省錢省對社會大眾的風險

現在死刑很難速審速決,起碼是三審定讞,更十幾審都屬常見,
所以跟終身監禁比起來,不見得比較省時省錢。

引用:
作者blair
這個社會需要Punisher

死刑的目的是防止同樣的人再犯
而不是防止其他人犯罪
拿犯罪率來講已經是詭辯

Punisher做的就是讓這些人渣永遠沒有再犯的機會

問題就於,我們都希望別人去當Punisher
而不是自己立志當Punisher

另一方面來說,刑責不是只有教化跟嚇阻的作用在,還有贖罪的意義,
當犯的罪太大時,有時只有用死才能洗淨罪孽。
引用:
作者yanan.laio
  是呀...不用探討發生原因,然後解決根本問題,處死了省錢省事。然後根本問題沒解決,等著產生另一個精神異常者,之後又一個受害者出現,再群情激憤處死一個人~~~以上流程就無限循環~~~


  下班後有時間仔細看了一下這案件,有警方表示嫌犯是吸毒慣犯,也是列管人口,這種吸毒吸到頭殼壞去的,基本上我認為就是自找的,看是要死刑還是終身監禁我都沒意見了。

  只是當大家把焦點放在譴責兇嫌,罵法官、罵廢死團體。我比較冷血,我只想到在發生這案件前,轄區警方做了什麼?兇嫌已經是吸毒慣犯兼列管,就這樣放在那邊,為何沒有強制勒戒或其它做為。幾年來都是社區不定時炸彈?那已經有精神異常行為,為何里長或是社會局相關單位沒有介入強制送醫,還是想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已經發生過不少殺童案件了,絕大多數犯案者之前都有徵兆了,大家選擇事不關己,警察、社會局單位選擇輕鬆處理...

因為吸毒慣犯跟精神狀況有問題的人太多了,每個都好好管制需要很多經費,
如果能提供無上限的預算去處理,那當然是沒問題。

有錢好辦事,可惜就是沒錢。
舊 2016-03-29, 06:44 AM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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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離線中  
zombie
Basic Member
 
zombi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25
引用:
作者rainwens
...............
因為吸毒慣犯跟精神狀況有問題的人太多了,每個都好好管制需要很多經費,
如果能提供無上限的預算去處理,那當然是沒問題。

有錢好辦事,可惜就是沒錢。


解決錢的問題,大概只有往自給自足方向去思考。除了"勞改營"外,實在想不出別的方式。至於鄰里通報,強制就醫或戒毒等等,現行法令大致上應該做得到才是。

精神病和吸毒到腦子壞掉產生幻覺的、攻擊傾向的精神病、社會邊緣人格等等,應是不同族群。
個人是有點害怕精神病患會因此事件而遭受汙名化,進而被隱藏在社會的黑暗角落中。
舊 2016-03-29, 07:03 AM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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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mbie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8
引用:
作者zombie
解決錢的問題,大概只有往自給自足方向去思考。除了"勞改營"外,實在想不出別的方式。至於鄰里通報,強制就醫或戒毒等等,現行法令大致上應該做得到才是。

精神病和吸毒到腦子壞掉產生幻覺的、攻擊傾向的精神病、社會邊緣人格等等,應是不同族群。
個人是有點害怕精神病患會因此事件而遭受汙名化,進而被隱藏在社會的黑暗角落中。

可以自給,但要自足難度很高,支出比收入多太多
不然各國政府就不會對類經費頭痛了.....
舊 2016-03-29, 07:18 AM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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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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