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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2
引用:
作者EAC212
在台灣使用電扶梯有義務要讓後方的人先行通過嗎?

難道說在台灣使用電扶梯就有權利整個擋住不讓後方的人先過嗎?
這種人應該當天就被人錄影po網肉搜了吧
     
      
舊 2015-01-12, 11:06 AM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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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s離線中  
魔法少女尛圓
New Member
 
魔法少女尛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您的住址: 台中港邊
文章: 2
引用:
作者marks
難道說在台灣使用電扶梯就有權利整個擋住不讓後方的人先過嗎?


當然有,電扶梯不會因為兩邊都站人而停止前進
你也不會因為前方有站人而無法使用電扶梯

高速公路上,快慢車道各有一車以最高速限110km/H行駛,並排30秒
而你卻怪這兩部車在這30秒內不讓開讓你超速通過
奇不奇怪?
 

此文章於 2015-01-12 11:22 AM 被 魔法少女尛圓 編輯.
舊 2015-01-12, 11:17 AM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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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少女尛圓離線中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6
法律從來沒說在電扶梯上站穩的人有讓路的義務,卻有規範用強暴脅迫方式強制他人行無義務之事者是要被處罰的條文喔....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15-01-12, 11:23 AM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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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離線中  
msnow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引用:
作者sutl
引用:作者msnow
另外,大嬸及風俗兄,日本地鐵電扶梯一樣靠左邊站,讓右側通行,為什麼他們不會跟台灣人一樣吵好幾年?XD


關東靠左,關西靠右,這是很多大阪人到東京,第一個不適應的事情。

跟東京上班時刻比起來,台灣還沒有那麼恐怖。。


真好奇會吵這些的台灣人到日本會不會霸占另外一邊, 然後說沒必要借你過, 或者你碰到推到拉到我旁邊的豆腐我就去告你, 不就凸顯我們和426一樣的思維嗎?

法律, 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大家動不動拿法條規定來講, 意味著我們在向下沉淪嗎?
禮讓一下, 提高自己的水準, 不與得理不饒人的人同流, 我倒覺得我樂在其中的. 呃, 當然不是我在趕飛機趕火車的時候啦.
舊 2015-01-12, 11:30 AM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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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ow離線中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6
引用:
作者msnow
snipped....
法律, 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大家動不動拿法條規定來講, 意味著我們在向下沉淪嗎?
禮讓一下, 提高自己的水準, 不與得理不饒人的人同流, 我倒覺得我樂在其中的. 呃, 當然不是我在趕飛機趕火車的時候啦.


請問一下,自認趕時間就可以動手"排除障礙物"者是不是另一種型式的"得理不饒人"啊....

此文章於 2015-01-12 11:35 AM 被 cmwang 編輯.
舊 2015-01-12, 11:34 AM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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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離線中  
blair
Elite Member
 
blai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引用:
作者msnow
真好奇會吵這些的台灣人到日本會不會霸占另外一邊, 然後說沒必要借你過, 或者你碰到推到拉到我旁邊的豆腐我就去告你, 不就凸顯我們和426一樣的思維嗎?

法律, 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大家動不動拿法條規定來講, 意味著我們在向下沉淪嗎?
禮讓一下, 提高自己的水準, 不與得理不饒人的人同流, 我倒覺得我樂在其中的. 呃, 當然不是我在趕飛機趕火車的時候啦.

我們早就向下沉淪很久了
不然就不會開始出現這麼多得理不饒人的人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15-01-12, 11:34 AM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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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現在在線上  
emh0130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引用:
作者cmwang
法律從來沒說在電扶梯上站穩的人有讓路的義務,卻有規範用強暴脅迫方式強制他人行無義務之事者是要被處罰的條文喔....

若什麼事都非得要有法律明文規範才算數
那咱們這社會也實在太可悲了點吧
法律也沒規定在公車上要禮讓老弱呀
法律也沒規定路上有人車禍受傷要幫忙叫救護車呀
所以勒?
通通視若無睹就好?

此文章於 2015-01-12 11:43 AM 被 emh01304 編輯.
舊 2015-01-12, 11:40 AM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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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h01304離線中  
wavewang200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941
對有聽這種說法

我們一直站右邊左邊給人上
後來有聽說其實該取消不可以這樣子
但我去台北大家一樣如此

原來是怕它 受力不均會壞掉哦
不過大家都習慣這麼作了吧
__________________
url=22kopendata.org/]良心事業不想上榜?
揭露22K低薪,用網路力量讓22K 公司全曝光[/url
舊 2015-01-12, 11:42 AM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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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vewang2003離線中  
傲世笑紅塵
Regular Member
 
傲世笑紅塵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引用:
作者cmwang
請問一下,自認趕時間就可以動手"排除障礙物"者是不是另一種型式的"得理不饒人"啊....


這是一件很合情合理的行為啊...
舊 2015-01-12, 11:44 AM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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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笑紅塵離線中  
blair
Elite Member
 
blai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引用:
作者emh01304
若什麼事都非得要有法律明文規範才算數
那咱們這社會也實在太可悲了點吧
法律也沒規定在公車上要禮讓老弱呀
法律也沒規定路上有人車禍受傷要幫忙叫救護車呀
所以勒?
通通視若無睹就好?

你答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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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15-01-12, 11:47 AM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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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現在在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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